第41章 军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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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慈带着人将受困的居民都安抚完毕,又让人去收拢了丹阳兵。
这才知道,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人里,不光曹操的青州兵,还有曹豹手下的那群丹阳痞子,在其中在浑水摸鱼。
太史慈只感觉脑门子上青筋乱跳,当场气的冒烟。
最早的丹阳兵确实都是丹阳出身,并非徐州人,但好歹也是徐州的百姓贡献出的赋税,才让你们能吃的如此肥壮。
现在的丹阳兵,更是已经有不少是徐州本土出身的了,你们怎么好意思的,对自己的乡亲们也下的去手?
甚至还有个刚满十周岁的女孩儿,也被禽兽给糟蹋了,她的父亲拼死阻止不成,被砍了一刀,根据城内的医者说,只有三成的希望能挺过来。
将几个亲兵将这几个害群之马揪出来后,一一去受害者家庭核实了,管不住下半身,还对百姓亮刀子的那个牲口,直接拉到城门口处决。
另外几个退还抢的物资后,都捆好等待发落。
关羽闻言叹道:“上次陈信有句话说到我心里了,大哥若是要把某支部队,打造成咱们的无往不利的象征,那这军纪就必然少不了。”
“实在是没想到会那么快就发生如此事件,当初也没来得及多问,如此这般的事件,以后定然不能再发生。”
“奸淫的杀得好,剩下的几个抢劫的,有军职吗?将东西都归还给民众们了吧?”
太史慈点头:“都归还了,一个屯长,两个队率,两个什长。虽然归还了,但民众们心有余悸,嘴上说着谢谢,但眼神里还是满是害怕。”
“云长,这种事我见的太多了,恕我直言,如此这般真的不行,这些个兵痞,必须严惩。”
关羽想了想:“奉孝怎么看?”
郭嘉道:“此事一分为二说,杀了的好处是能收彭城和附近的人心,并起到杀鸡儆猴的作用。”
“但咱们都清楚,这事情一般来说,打个二三十棍,并撸了军职就算是严惩了。”
“还有就是如果这次杀了,以后咱们就得把这条写进军法里,不管是谁,战前战后抢劫百姓,都得以正军法。”
“眼下的军正是子龙的同乡夏侯兰,我个人认为此事最好留条退路。现在主公基业草创的时候是无妨,但若是以后谁的子嗣亲属犯了,夏侯兰是一视同仁呢还是怎么办?那到时候,说不定主公可能会难堪。”
郭嘉的话很明白,在场的武将们的子嗣,以后多半都会进入军队,什么王子犯法和庶民同罪这种话,听过就算,没多少实操的可能的。
如果现在定下来这条规矩以后,以后诸位的家里人就都要盯紧了,否则的话到时候为难的就是夏侯兰。
赵云第一个表态:“我建议是把军法给立起来,就用这件事,到时候每年或者半年宣告一次,这事儿上至我等的家眷,下至普通辅兵,只要在军中,谁都不能免俗。”
关羽想了想,点头道:“好,奉孝写个布告,子义明天一早告知全城,然后拖到城外全都砍了,以正军法。”
“至于剩下的事情,我亲自去和大哥说,不会让诸位难堪。”
郭嘉点头,既然如此:“我便随着那安民的布告一起贴出去,然后咱们收拾东西,尽快出发,走下邳汇合主公。”
“另外让人传出话去,将这群牲口做的事传的严重一些,愿意跟随我们南下的,主公这边提供路途中的补给,到了扬州还会分给田地。”
“曲辕犁有多好用咱们都清楚,山越人的感化需要时间,能多带点人口南下会非常重要,我这就开始做。”

初平四年,公元193年,十月。
刘备大军自广陵渡过长江,正式进入扬州地界。
在彭城散布出去的消息还算是不错,不少在当地见识过曹军凶残的百姓,自愿追随。
将那几个犯事的丹阳兵全部砍了,也非常震撼人心,至少剩下的丹阳兵基本都老实了,他们知道,扬州刺史麾下和徐州牧麾下,是完全不一样的。
懒散惯了的大部分丹阳兵都不乐意,关羽说了,要干就干不干滚蛋,已经接受了如此高规格的训练和伙食,还算为家里出了兵役,再让他们重新回去种田,只有傻子才会愿意。
小沛那边,不知道是关羽的话起到了震慑,还是曹操也打心里认为“可持续收割”才是王道。因此他并没有对小沛的民众举起屠刀,但狠狠的搜刮了一番肯定少不了。
这边的不少百姓,也有不少选择拖家带口的逃出,加入到了刘备南下的队伍中。
此次南下扬州前的徐州之行,总体来说还是让人满意。
前前后后得了十五六万石的粮草,还俘虏了臧霸,虽然此人暂未归心,但刘备表示这个真不难。
除此之外,还得到了五六千丹阳兵,这批人好好训练,并把纪律提上去之后,定然是一支劲卒。
本来想让张飞来带,但刘备准备把更重要的工作交给他,没错就是和扬州的屠户们一起,好好的琢磨那劁猪之法。
之后就是自愿随军南下的百姓们了,这点还是多少要感谢一番曹老板的。
另外孙乾正式入队,糜竺也收拾家当准备跑路,陶谦虽然心中不满,但他明白此时不是和刘备翻脸的时候。
在渡江之前,刘备还做了几件大事。
第一件是和卢植带着华佗,上门拜访了广陵本土地头蛇,陈家。
卢植和陈珪许久未见,相谈甚欢,其乐融融。
陈登这边就苦了,华佗喂他灌下两碗药,不久后,真的吐出了一小部分,肉眼可见还在微微蠕动的虫子,这惊悚的场面,看的他脸都发白了。
华佗反而和司空见惯一般,让下人打扫干净,这才乐呵呵的道。
“要治愈此症不难,难的是需要以后做到长久的忌口,不得食用生鱼。”
陈登的心里很是矛盾,半生不熟的鱼就是他的命根子,他活了近三十年就好这一口。
但现在这个命根子和小命真的发生冲突的时候,他也只能无奈的选择忌口。
只是这样一来,顿时感觉,人活着的最大爱好,没有了。
鱼肉这个东西,在他看来,就是要半生不熟的时候,才嚼起来有劲道,才是天下一等一的美味。真煮熟了以后,绵软粘腻,实在是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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