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小王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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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晴好。
开始上课,校园里年轻的面孔多了。
学生街也热闹起来。
像是按了开关键,重新打开了。
有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
冯浩跟迎面而来的林晓雅同学打了声招呼就继续往前走。
他没有问林晓雅她舍友倾倾回来了没。
现在都能直接联系,没有必要通过第三个人。
倾倾昨天早上跟他跑完步吃完早饭就回了,说还有点事情。
两人微信有联系。
处在热恋期,微信交流基本是没有断的。
除了前几天,大小姐说她手机丢了。
大小姐有事,冯浩也有事。
如果两人恋爱,一个人很忙,另外一个人一直等待对方忙完了来搭理他,这样的感情会很有负担,很难维持。
彼此都有自己的事情,各自的生活,能维持平衡是比较好的。
冯浩走到图书馆,脑海里的机械音响起:
“宿主认真学习经济学,领会了一点皮毛,保持了对经济学的敬畏之心,奖励宿主神秘装逼buff(1天),拥有这个buff,别人看不清你本来的样子,便於伪装自己。”
他到图书馆,每天都来,比较熟悉了,今天找了英文原版的小本的书,《小王子》很经典的内容,写给成人的童话。
看书之前,冯浩先问候了一声老肖。
怎麽样了。
“今天就准备出院了,回去,我应该後天就回学校,不用担心。”
“好的,有能帮上忙的你直接说。”
“没事,都好着,因为你的缘故,院长很照顾我们,沈莉姐也过来看我们了。”
冯浩跟肖哥发完信息,跟倾倾说了自己在图书馆,然後就放下手机开始看书了。
每天摄入知识和摄入食物是同样重要的。
精神和肉体都要硬。
英文版的小王子更加细腻,看着是童话,也可能是一个掉落到沙漠的飞行员的幻想之旅,一个星球上王子,整个星球就只有他一人,他呆腻了自己的星球,於是决定到不同的星球流浪的故事。
让冯浩浮躁的心也慢慢平复下来。
看股票是非常浮躁的。
可能股票的钱和现实的钱有冲突,普通人觉得钱都是劳动所得,但是股票里起起伏伏,你也不知道是因为什麽赚因为什麽亏。
好像跟劳动没有关系,跟你也没有关系。
看小王子,而且是英文原本,需要耐心一些,逐句。
这作为全球都畅销的作品,在思想观念上是有独特的点的。
“theheatfieldshavenothgtosaytoe……”(麦田和我毫不相干,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
冯浩不知道为什麽,或许是成熟了,看到的是驯服的理论。
他现在看到摩托车会想到大小姐。
看到亭子会想到大小姐。
看到湖边会想到大小姐。
跑步会想到大小姐。
实际跟之前没有区别,只是好像他是那只被驯服的狐狸。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
如果不在看书,刷抖音也就过去了。
看英文原版书,理解意思的同时,语句的使用,词语的意思。
感觉同时活动了脑子和思想。
这是个静谧快活的过程。
内容也会让自己思考,增长见识。
和交流,才是学习英语最终的用途,这是知识的输出,直到输出这部分,才算是真正的学习完了。
如果书架和记录丢失了,可以前往网域,再打开书架试试!
掌握知识是学习+使用,两个一起,才算是完整掌握了。
21岁的冯浩,享受着宽大的图书馆,窗明几净,窗外视野美好,可以看到湖泊,大树,偶尔还有湖泊上的飞鸟,远处的高楼,山。
这些可能是最普通的东西,但是一旦你认真体会,他就不普通了。
你享受他,他就是风景。
冯浩跟着小王子流浪,因为语言不通,不是他的母语,所以也是磕磕绊绊的。
不过这个原版其实也不是原版,应该说是英文版,原版是法语,这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1942年写的。
里面还有插图,到现在还是很流行的畅销书。
八十多年了。
这书写完十年後廖教授才生出来。
可是观念居然一点不过时,有点过於超前了。
作者1900年出生,写完这的两年後,1944年他在一次飞行任务中失踪,被认为遇难了。
也为作品《小王子》蒙上神秘的色彩。
冯浩现在看书喜欢看一看作者生平,再看书,就会有新的考虑。
认认真真看完这。
感觉还是有所收获,至少多看英文版的书,就感觉没有那麽费劲,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小王子》属於哲理童话,也是童话,语句会比较简单。
简单的语句也是他能被翻译成100多种语言的缘故。
看完心情有一种淡淡的哀伤忧郁,又有一种对感情应该更加珍视,认真的感觉。
大约就像是被做了一场精神头疗,有些舒畅,又有些困。
冯浩走出图书馆,就看到图书馆门口有个穿着一套那种有点粗麻格纹那种布料的连衣裙,脚上踩着秀气的小白鞋,头发黑亮,皮肤白皙,对自己笑的眉眼弯弯的女孩。
她在图书馆一楼大厅等他。
冯浩朝她走去。
她也朝他飞奔而来。
左右没有多少人,她就扑到了他身上。
香香软软的。
甜甜的。
冯浩发现,她特别喜欢给自己一些小惊喜。
冯浩此刻很清晰的感受到那种心脏的欢愉。
见到她就想笑。
很开心,心脏跳跃的很活跃。
见大小姐也笑的很开心,他忍不住问道:“有什麽开心的事情吗?”
大小姐点头,却并不说。
“走,我们先去吃饭。”
她拉着他的手,两人并列走在湖边。
他的手握着她的手,轻轻的摩挲。
只是慢慢的走路,都会感觉有电流和热源从两人的手心往外传导。
麻麻酥酥的。
走到一棵树下,冯浩忽然把她拉到了怀里,四目相对,她先闭眼了,他慢慢的凑上去,亲吻她。
呼吸交缠,认真拥抱。
亲吻很甜,却并不久。
他像是小王子一样,亲吻他的玫瑰。
也许这朵玫瑰只是一朵普通的玫瑰,但是在此刻,她独一无二,唯一,无可替代。
直到听到有别人的声音两人就松开了,有些害羞,又继续往前走。
忽然就有点理解,为何会看到路边亲吻的情侣,大约真的情不自禁吧。
“中午想吃什麽?”大小姐问。
“红烧肉,米饭。”冯浩回答。
湖面波光粼粼,鸟儿飞掠水面,溅起彩色的浪花。
路边少年人三三两两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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