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露营(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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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程红源的心在滴血。

滴血的程度,比早上更甚。早上他只带了自家几个亲戚出门,结果后面又来了好几个人。

现在好了,白花花的钱就这么被人分走啦!

要是只有自己的亲戚——不,要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来,这一片都是自己的,得有几万块啊!

老村长一边心头滴血,挖天麻的动作还不能慢,慢了就更划不来了!

挖得还剩下最后一点时,有人突然出声建议:“这几棵咱们别挖了吧?是黑子认定这座山上有东西,咱们才过来了。现在他跑错了路,咱们得给他留着。不能自己把好处都占完了!那样太不道义。”

这话说得在情在理,谁都没有反对。

今天若不是程赫说这边可能有东西,并且在大家不是很想过来的情况下,还坚持让大伙过来,这些东西谁能找到?

村长心如猫抓,想要反对又说不出口,一个村长能比村民的觉悟还低?

心痛加上肉痛,他把铲子往地上一扔,一<a href="https://www.qidianxin.com">新笔趣阁</a>坐到了地上,说不出话来。

村民们倒是很满足,每个人挖到的东西,晒干了最少都能卖个两千多块钱,很不错了,平时极少会有这么大的收获。

而看到地面剩下的那几棵,并没有起多少贪念。

见程赫还没有回来,他们干脆替程赫挖好,一棵棵摆放整齐,只等他回来的时候,收起来就行了。

天色已经全黑。

山村人采药在外面过夜是常事。这也是他们需要成群结队的原因。大山里经常会有一些不安全的因素,一个人容易有危险,人多可以互相照应。

而这一个队伍中,除了程赫和程心心外,年纪最小的都超过了五十岁,更加不适合单独出行。

队伍点起了篝火,再次吃起了干粮。

今天收获不错,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与满足,除了村长程红源外。

不过,村民们也都表示了对他的感谢,毕竟是他提出组织人一起采药的,虽然他并没有邀请一些人,但到底还是他带的队。

一句话,有了收获,大家心情都很好。

程赫抱着女儿回来时,见到村民给自己留的天麻,很是意外。他原本以为,村民们会为这点东西分不匀而打架,他不想见那场面,特地跑远一些。

没想到村民们不但在一起和和乐乐,还特意给自己留了一份。

以他在大城市呆了几年的心性来看,村民们还是很质朴啊!

这个发现让他感觉非常不错。

就着篝火堆,他烤起了下午挖到的一只竹狸。

竹狸这玩竟儿只吃竹子的根,常年生活在地底,长得却很是肥大,今天抓到的这只,至少有五六斤重,去掉皮毛和内脏也有四斤多,全是肉,比野兔都要好吃。

程赫心下感慨,山里的普通东西,进了城里价格都很贵。

人工养殖的竹狸都要七八十块钱一斤,是猪肉的三倍以上,而且供不应求。他抓的这只野生的,大概得值好几百了。

好几年没吃到这玩意儿,本来想拿回去晚上红烧或者焖了吃,下酒不错。

但是既然回不去了,就烤了算了,说实话,有些浪费这么好的肉。

要是有什么佐料就好了,撒点孜然,十三香,辣椒粉,胡椒,再抹点油,最后再刷一层烧烤蜜,要是再配上冰啤酒,啧,美滋滋!

可惜今天不是打算出来野炊的,没带这些东西。当然,盐巴是少不了带的。进山的人都知道。

但是话说回来,野生竹狸肉质非常鲜嫩,烤起来香味很浓,色泽焦黄焦黄的,油脂都滴到火堆上了,烧起来噼里啪啦的,也极能勾人的食欲。

没打算在外面过夜的,事已至此,就这么凑合吧。他总不能一个人趁着天黑抱着女儿跑回去。那岂不是要被人当成怪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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