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外地人(1 / 2)

加入书签

假牙真是个伟大的发明。

因为有了这个东西,没牙的老人还可以吃上凉拌萝卜这样脆嫩的菜。

要不然,怕是只能喝萝卜糊糊了。

老杨咀嚼着嘎嘣脆的樱桃萝卜,说道:“嗯,这个好吃,味道很好。”

老刘也吃了一口,说道:“上次我吃过这个,我也觉得这个好吃,有一股泥土的芬芳。而且这萝卜很好,吃了顺气。你老是爱生气,吃这个好。”

他觉得这萝卜挺好吃的,跟上次吃的一样;跟孙子上次给他带回去的,也一样。

老杨“哼”了一声,表示不爱搭理他。

老刘说道:“老杨,我跟你说,桃花村的菜,受山神的保佑,吃了对人的身体很好。真的。”

“行了行了,你也是老党员了,不能老搞封建迷信那套。”

“好好,我换种说法,桃花村的环境好,田地肥沃,种出来的粮食吃了对人好。这总行了吧?”老刘一边吃,一边说道。

然后抬眼看着程心心自己给自己夹菜,那么小一个孩子,看着像个洋娃娃一般,又漂亮又可爱,忍不住就喜欢。

程赫也招呼冯则刚两口子:“唐薇,则刚,你们也吃啊,我这里什么客气都不讲,要是你们客气,饿了我也不知道啊。”

今天他给冯则刚又渡入一次能量,现在他的精神状况一直还好,自己抬胳膊吃饭都没什么问题。

但他本人和唐薇都不知道,还以为来到自然山村,空气环境一好,人的心情好起来,身体也恢复得快些。

冯则刚说道:“程赫,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这真是大厨的手艺啊,我要是客气,那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吗?”

唐薇也给程心心夹了一个菜,说道:“小美女,来,多吃一点。”

小丫头听到这个称呼,表示很高兴,忍不住嘻嘻笑了一下。

一顿田园晚饭,在太阳渐渐偏西中吃完。

夕阳西下,一道金色的阳光斜照进院子,衬得这里更是安逸。

程赫送他们回各自住的地方,顺便带孩子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牵着孩子的小手,程赫说道:“程心心啊,你今天玩也玩了,晚饭也吃了,就是作业还没写,可怎么办?”

程心心假装没有听见,四处张望。

这家伙,最讨厌的就是写作业,可怎么办好啊!

走出了院门没多远,唐薇说道:“好了,程赫,你不用送我们了,我们也四处走走,一会儿就回去休息。你也回去休息吧。今天谢谢款待哦。”

他们就住在前面不远的农家乐,现在天还亮着,可以四处再逛一下,欣赏一下夕阳美景。

正说着,就见村里几个人扛着锄头家伙,往村后面走去。

这一伙人有六七个,都是村里的年轻人不说,还都扛着家伙,看样子又不像是要去地里的样子。

而且都现在这个时间点了,他们扎堆干什么?

尤其是队伍里,还混杂了三四个不认识的外地人。

程赫有些不放心,怕是要闹事,就叫住了其中一个人,问道:“小虎,你们要去哪里?”

程小虎扭回头,看到了程赫,赶忙跑过来,反手指着那几个外地人,笑得很灿烂的说道:“黑子叔,那四个人说请我们当向导,跑一趟小莲山。”

程小虎年轻跟程赫差不多,但辈分低了一辈,所以要喊叔。

去小莲山?程赫挑了挑眉。

他也打算再去一趟来着,毕竟他现在体质需要深山里的能量。

于是,他便又多问了一句:“去有什么事情吗?”

以前桃花村的村民们,也会经常去小莲山,因为要采药卖钱贴补家用。所以,对小莲山也算是熟悉了。

附近大小三十个峰头,再加一个桃花湖,有人全都走完过。在桃花村请向导,也算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不过,怎么请的全是年轻人呢?明明老年人更有经验,这些年轻的,很多都没走过多少山。

程小虎拿出手机,指着一张图片说道:“那老板说让找这个地方,工钱给的很高,三百块钱一天。”

对于不会编竹编、没有去外面打工、没有固定工作的年轻人们来说,三百块钱一天,是个很可观的数字。

去年或者以前,他们都是出去打工的。

但是今年,外面的工作也不大好拿钱,村里又有事情可做,他们就没有出去。

他们就平时农忙的时候,给家里做些事情,平时也就是协助家里做竹编,所以闲时也很多。

另外,有时候程赫的青玉峰需要做事情,也会找他们。

而这两天刚好是完全闲着,能赚些这样的外快,显然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小莲山不小,去找某个地方,一来一回说不定得两三天,那就是小一千块了。这钱挣得轻松。

程赫接过手机一看,那图片上不是一大一小两只棕色大熊猫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