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要当地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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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小栾打一下自己的嘴巴,“奴婢刚才真是多嘴,不过老爷为了林家的事也是四处奔走,不然这林慕说不定也掉了脑袋。”

……

岸上,林慕目送柳如烟的画舫消失不见,望着河水中的自己对奴奴说:“奴奴,爹爹帅不帅。”

“什么是帅?大将军吗?”奴奴仰着头,小脸上全是困惑。

“帅就是英俊。”林慕洗了把脸,露出一张稚嫩的脸。

林慕十四岁的时候娶了当时十七岁的李素素,明言女大三抱金砖,所以现在林慕不过十七岁多点。

“帅!”奴奴大叫一声,似乎觉得十分有趣。

抱起奴奴,林慕神态轻松,十七岁,一个黄金的年纪,当代他的生命终结了,而在这里的一切才刚刚开始。

大步向繁华的街道走去,林慕心中已经有了决定,重活一世他就要活的潇潇洒洒。

“爹爹,我们要去哪里?”

如川的人流中奴奴发出天真的疑问。

“爹爹要给你找一个家。”

“有了家娘会回来吗?”

“呃……应该不会吧,爹爹可以再给你找个娘。”

“不要,呜呜呜……”

“……”

沿着街道走了一里路,父女二人在一个典当行停下。

打量了一眼里面,林慕拉着奴奴走了进去。

一个金坠子换来一两银子,这一两银子只够几天的花销,拿来做生意就太少了。

按照他现在的想法,科举当官是不可能了,自己繁体字写不了一个箩筐,这条路比登天还难。

目前最实际的办法是依靠华朝繁荣的商业系统做生意。

再通过做生意赚来的钱购置田产,向朝廷进纳买官。

虽说进纳官被进士出身的官员轻视,但是这是朝廷官方合法卖官,对商人来说这是提高身份的最佳途径。

而且华朝不限制商人参与科举,若是在朝中有人,说不得可以在为进纳官和荫封官员准备的考试中谋个进士头衔,毕竟现在的华朝昏君当道,奸臣乱政,非正规途径机会大大增加。

如此一来他就是士大夫头衔的地主,不会再和林家一样如同猪狗一样被宰杀,在这个朝代他至少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钱。

想到这,他进入了城市中,因为不必担心外面时间的流逝,这次林慕在城市里悠闲地逛了起来。

现在这座夏国首屈一指的国际都市完全成了他的后花园。

以他的估计,这座城市方圆一百五十公里被白光切割掉了。

这个区域也是最繁华的,充斥这里的物品也十分充足,他大有可为,而具体有什么还需要继续探索。

再次进入市中心的那家金店,林慕这次挑了一个玉镯子。

尽管这里的财物很多,但是他不能一次拿太多,不能惹人眼目,否则财物便是催命的祸害。

一边赚钱,一边招募护卫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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