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同样的错误我不会犯两次!(1 / 2)

加入书签

“顾昱,你是否愿意娶谭雅为妻,并以自己的生命守护这份感情,为她创造一生的幸福?”

张灯结彩的议事大厅里,秦姿亲自为顾昱和谭雅主持婚礼。

“我愿意!”顾昱庄重的宣誓道。

秦姿微微一笑,又转头朝谭雅问道:“谭雅,你是否愿意嫁顾昱,并以自己的生命守护这份感情,为他创造一生的幸福。”

谭雅用甜蜜的眼神望向顾昱,柔声说道:“我愿意。”

“很好。”

秦姿笑道:“在场的人,都是双方的亲朋好友,有人要反对这桩婚事吗?”

底下的人齐声吼道:“没有!”

秦姿笑道:“那么,我宣布,你们两个,正式结为夫妻,在场所有的人都是你们的证婚人!希望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顾昱咧嘴笑道:“早生,早生,一定早生。”

秦姿笑道:“在以后的婚姻生活中,你们双方对彼此还有什么要求吗?”

顾昱连连摇头,“没有!我对我媳妇没有任何要求,要非说有要求的话,那就是千万别干活,所有的家务都归我了,要是你动一下,那都算是骂我。”

底下的人顿时哄堂大笑。

贾马云吹着口哨说道:“阿顾,你可真给我们男同胞丢人啊!”

顾昱没好气的回复道:“快闭嘴吧你个单身狗!我不跟你这种找不到老婆的人说话!”

秦姿笑着问谭雅,“你呢,你有什么要求?”

谭雅想了想,“我还真有一个要求。”

顾昱立刻昂首挺胸,像是接受检阅一般,“媳妇你说,我能做到的,我一定去做,做不到的,我豁了命也要去做!”

谭雅笑道:“不需要你豁命,你只要答应我,以后别在我面前唱歌就行了。”

“呃……”顾昱挠了挠头,“这算什么要求?”

谭雅笑道:“生死攸关的大要求,这关系到我们将来的生活幸福不幸福。”

顾昱哭笑不得的说道:“好吧,我答应你媳妇,我以后绝不在你面前唱歌。”

在场的众人们也全都松了口气。

一想到顾昱的歌声,大家都忍不住肌肉紧绷,神经抽搐。

秦姿宣布道:“婚礼礼成!婚宴开始!”

顾昱哈哈大笑道:“大家都喝好吃好啊,哦对了,记得把红包留下!贾马云,我眼睛可盯着你呢!”

贾马云垂头丧气的说道:“唉,终究是躲不过了。”

婚宴就此开始,广场上摆满了酒桌,每一个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当然,黑暗阿蕾莎不算。

她心里也是高兴的,但她脸上没有笑肌。

女副官纳莎负责收红包,作为大神小队的成员,都是送求生积分的,而作为英雄NPC是没有求生积分的,他们送的都是在神城里赚到的资源点数。

紫澜他们随了二十万积分,凌翊随了三十万积分,而轮到贾马云的时候,贾马云竟然直接随了五十万积分!

凌翊惊讶的问道:“贾马云,你可以啊,我还以为你很抠门呢,没想到你一出手就是五十万啊!”

贾马云掩面而泣,“老板,能不能不要提具体数字?我刚才一哆嗦,多打了一个零……”

“……”在场的人差点全都晕倒。

其实,凌翊心里清楚,以贾马云这样对数字极其敏感和在意的人,怎么可能多打一个零呢?

他从来都是对外人抠门,对自己人极其大方的。

再加上上一轮求生游戏中,他跟顾昱一起保护大神小队的行动,已经足以说明,他内心深处早已不把积分当成是比命还重要的东西了。

有一件东西已经比积分还重要。

那就是友情。

还剩下两场求生游戏,每一场都可能是生离死别,每一场都要面对仿真主神的疯狂攻击。

留着积分有什么用?

保护自己的兄弟,才是最重要的!

顾昱和谭雅端着酒杯来凌翊这一桌敬酒。

“老贾,听说你按错了份子钱,多按了一个零?”顾昱看似幸灾乐祸的问道。

贾马云捂着心脏,“别提了阿顾,你不提的话,我们还是好朋友。”

顾昱笑道:“你呀你——喏,我把今天的份子钱都给你来了,全都交给你了。”

贾马云一怔,“这是……干啥?”

谭雅笑道:“叫声干妈,给你发压岁钱。”

贾马云看着上百万积分,嘴巴控制不住的要叫一声“干妈”。

金钱的力量是无穷的!

真要是给他上百万积分,就算让他叫亲妈他也愿意!

顾昱连忙阻止,“别别别,我可不想要你这么肥头大耳的干儿子,给你这下积分,也不是让你当首富的,而是让你召唤英雄NPC的。”

“召唤英雄NPC?”贾马云当即挑了一下眉头。

“是的。”顾昱沉声说道:“我们在上一轮求生游戏中,也算是跟仿真主神正面交过手了,以我们当时的实力,真的是很难撑住。要不是蚁人斯科特和黄蜂女霍普帮助我们,要不是你召唤出了变形金刚,以及三个能用念动力水晶墙的黄金圣斗士来,我们根本就挡不住仿真主神的一击!”

“所以,这些积分就先放在你这里,等需要的时候,你就能用它们召唤出更多更强的英雄NPC来,帮我们一起对付仿真主神!”

贾马云连忙说道:“可是!这是给你们的份子钱啊!”

顾昱笑道:“我们都是大神小队的成员,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凌翊点头笑道:“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话说的好!贾马云,你就把积分都收下吧,未来的两次战斗,将会非常激烈的,这些积分我们都用得到。”

贾马云重重的点了点头,“是!老板!”

“来来来!大家一起举杯,一起敬新郎新娘!”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