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镇宅之宝之十四知音难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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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金鹏对这个庞贝不以为然,甚至内心有些排斥,但钱瑰对这位浑身散发着艺术气息的音乐人却像一位迷妹一般充满了钦佩和敬意,甚至觉得内心犹如是一池被吹皱的春水,微微起伏。每次庞贝来教小豹子打鼓时,钱瑰便托着腮,静静地坐在一旁,凝望着这位艺术家。

钱瑰的小姐妹们听说钱瑰家来了一位艺术家,便争相想要来一睹这位艺术家的风采,最后大家决定,请这位艺术家一起去K歌,这样,既不突兀,也能有机会聆听到艺术家的歌声,目睹艺术家的风姿。

于是乎,钱瑰出面邀请庞贝一起去K歌,庞贝欣然应允,这让钱瑰和她的那帮小姐妹们甚是激动。

在一个K歌包房内,大家终于等到了仰慕已久的音乐家。钱瑰把庞贝介绍给了她的这些小姐妹们。

“钱瑰,让音乐家给我们大家唱一首张镐哲的《好男人》吧。”一位涂抹浓妆的小姐妹提议道。

“是啊,别深藏不露啊。”另一位看上去挺干练的小姐妹附和道。

钱瑰转向庞贝:“你就来一首吧,让她们听听什么是专业的唱功。”

庞贝站起身来,向在座的各位很有绅士风度地点了点头:“那我就献丑了。”

庞贝一开嗓就有一种沧桑感,赢得了大家的掌声。庞贝手持话筒,双目紧闭,投入地演绎着这首歌。

“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绝不会像阵风东飘西荡在温柔里流浪。好男人不会让等待的情人心越来越慌,孤单单看不见幸福未来的方向……”

听到庞贝深情的演唱,钱瑰内心犹如海浪翻腾,澎湃不已。

“下面我们来个男女声二重唱吧。”有一个烫着长波浪的小姐妹提议。

“好啊,好啊,音乐家受累啊,所有的男声就都有劳你啦。”另一位穿着华贵的小姐妹笑着望了望庞贝。

庞贝笑了笑:“没问题。金太太,你想唱哪首歌?”

钱瑰见庞贝邀请她合唱,心里有些小激动,她找了找合唱的歌单:“那你会不会唱《美丽的神话》?”

庞贝点了点头:“会呀,那我们就点这首歌吧。”

庞贝和钱瑰深情对唱,四目相对,二人的脸上顿觉滚烫。

夜半时分,钱瑰回到了家,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兴奋情绪中,她一边哼唱着歌曲,一边上楼,推开卧室的门,见金鹏还没睡觉,便把手提包往花梨木挂衣架上一挂,脱下外套,坐在梳妆台前,开始卸妆。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啊,在等我啊?”钱瑰一边卸妆,一边朝金鹏微微一笑。

金鹏半躺在床上,一边烦躁地拨弄着手机,一边望着在梳妆台前卸妆的钱瑰。

“你也知道晚啊?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又去KTV唱歌啦?”

“啊,是呀。”钱瑰一点都不掩饰,反而有点理直气壮。

金鹏斜睨着钱瑰:“那个姓庞的也去了?”

钱瑰很坦然地回应:“是呀,没错。”

金鹏脸色有些难看:“我花钱是让他来教我儿子打鼓的,不是让他来消遣娱乐的。”

钱瑰不以为然地回应金鹏:“我们就缺一个男声,人家是学过声乐的,唱起来不要太专业哦。”

金鹏冷笑了一声:“就他那种鬼哭狼嚎的嗓子还专业?”

“你懂什么?那叫沧桑感。”钱瑰不屑地瞟了金鹏一眼:“我倒是想叫你去的,可你五音准吗?你就会唱一首《爸爸的草鞋》,从我十几年前认识你开始一直到现在,除了这首歌还能唱全之外,别的歌都是半吊子,我就纳了闷了,都十几年过去了,那双草鞋早就磨烂了,为什么至今都没能换上皮鞋。”

“我那是怀旧。”

钱瑰冷冷一笑:“得了吧,你那嗓子也就适合吆喝,是不是一唱起这首歌时,就想起你的老爸穿着草鞋,走街串巷,吆喝着捡破烂的情景?”

“你是不是觉得跟我这个捡破烂的出生在一起很是丢人是吗?”

钱瑰漠然地回应:“丢不丢人都已经木已成舟了,有的人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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