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壮志凌云马三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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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三饱撕下一块兔肉,美滋滋地啃了起来:“我第一喜欢酒,第二喜欢钱,这些年出生入死的卖命厮杀,只想多捞点功劳和赏钱,等俺攒够十万钱……不,攒够二十万钱,就衣锦还乡开个酒坊,以后顿顿饭都要喝酒,没酒喝就不吃饭!”

马三饱喜欢喝酒。

平常却舍不得喝。

原因很简单,和喝酒相比他更喜欢攒钱,喝酒却是要花钱的,所以他最羡慕那些每顿饭都要喝酒的酒鬼——看看人家,那过的才是有钱人的日子,有朝一日咱也发达了,就按这个标准来。

“等你的酒坊开张,我一定去捧场。”江岳笑着说道:“咱们当兵卖命,想攒二十万钱可不容易,最少要当个屯长、军侯一类的才行,卖命也得卖个好价钱嘛。”

马三饱有时候就是满嘴跑火车,说的话不用太当真,但他如果真的现在退伍,江岳正好手头宽裕,肯定会送他一趣÷阁钱。

“俺不行,俺不是当官的那块料,万一把手下的弟兄害死了,喝酒也没滋味,再说这半年来跟着你,俺也赚了不少赏钱,知足了。”马三饱大摇其头。

谭世听他话里又把自己掰扯上了,连忙岔开话题,笑道:“那个董承还真是厉害,我那一箭本来十拿九稳的,还是被他架开了,唉,没那个命啊,手再往下低两寸,首功说不定就是我的了……”

谭世射术精良,最擅长趁敌人不备的时候突施冷箭,每每一箭夺命,唯一的缺点就是所用的骑弓力道偏软,射出的箭杀伤力不足,速度也不够快,遇到董承这样的强敌未必能射中,或者不能破甲。

他射向董承的那一记冷箭,力道、准头和时机的把握都已做到最好,就是不该射他的胸口,而是应该压低两寸,射他的两腿。

董承当时正横刀向前冲,冷箭射向他的胸口,董承手腕一翻就顺势架开了,但是如果射向他的下盘,伸长环首刀去够就非常别扭,一来不好发力,二来因为角度关系看不准那支箭的来势,搞不好就会架个空,结结实实的吃上一箭。

“射不中就射不中吧,反正有江岳在,肯定能一刀砍下他的脑袋。”

马三饱砸吧了一口酒,又向江岳问道:“队头,你为什么要练一招专砍脑袋的刀法?你知不知道,现在大家都叫你‘江砍头’!还有,你那招刀法是不是练歪了?一出刀就奔着人家的脑袋去,一出刀就奔着人家的脑袋去,俺每次在后边看着,都觉得脖子后面冷飕飕的……”

“我都是自己瞎琢磨练的,肯定练歪了,左右能杀敌就行,最起码那些家伙已经被我杀了,我现在还好好的活着。”

江岳眯起眼睛,盯着马三饱的脖子来回看个不停,目光中隐隐暗藏杀气,直到他捂着脖子叫着跳了起来,才嘿嘿一笑:“三宝兄,你既然得了董承的那口好刀,就要好好练练,光靠盾牌是杀不死敌人的,你、我、谭世,还有唐彬和牛固,咱们五个是一个伍的兄弟,在战场上同生共死,关键时刻还指望你救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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