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前尘往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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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山到现在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韩志云的时候,是在1960年的一个冬天,腊月二十三的下午。

那天一对衣着朴素的年轻夫妻来到了全福班,手里还提着一筐鸡蛋、两包大米,说要找班主。

那年林明山16岁,在全福班学艺五年,因为生得聪明伶俐,勤奋刻苦,是陶老班主最喜欢的弟子之一。他注意到,那对夫妻身后,还藏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她个子不高,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中夹杂着羞怯与好奇,看到剧团里的人,她都害怕的缩在母亲身后,似乎很怕陌生人。

女孩生的很好看,皮肤嫩的仿佛能掐出水,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她的鼻尖和脸颊两侧都红红的,看上去格外惹人怜爱。

在如此寒冷的天气里,女孩身上的衣服却非常单薄,不仅是她,连那对夫妻也是一样。男人不断地低声咳嗽,看起来身体很不好。

很快,陶老班主亲自接见了那对夫妻,门关上后,林明山和其他几个师弟师妹好奇的趴在外面,偷听了起来。通过屋内的交流,他们这才知道,原来那对夫妻家中条件贫寒,丈夫又身患重疾,实在无力抚养孩子。大儿子已经被过继到了亲戚家,可亲戚家里条件有限,小儿子却是找不到其他生路了。

无奈之下,夫妻二人才决定将他送到全福班学艺,有个一技之长傍身,也好过跟着他们被饿死强多了。

“这戏子可不比其他,专门供那些达官显贵娱乐消遣,是被人打心眼儿里瞧不起的。你们这孩子有手有脚的,为什么不送他去做些其他的生计。”

老班主打量着一旁跪在地上,瘦弱的如同鹌鹑般的孩子,有些意外他竟然是个男孩。

“我们家志云生来体质孱弱,比不得其他同龄的孩子,他这个身子骨,苦力是定然做不来的。人家都说丫头命贱好养活,为了不让他夭折,我们就一直把他当个女娃养着。老班主,你看这孩子生的多俊俏,若是学了唱戏,以后好赖还能养活自己。这点油米已经是我们家最后的积蓄了,求求您不要嫌弃,行行好,大发善心,救救孩子吧。”韩志云的母亲流着泪,不断给班主磕头。

“快起来,不过是个下九流的行业,哪有什么嫌弃不嫌弃的。你们把这孩子送来学艺,就要做好心理准备。这里不比其他地方,要吃的苦头可多着了。”陶老班主向来心善,见那夫妻二人实在可怜,也是于心不忍,答应了收留韩志云学艺。

那对夫妻千恩万谢的磕着头,千叮万嘱的让儿子好好学艺,随后才不舍的离开了全福班。看着他们离开,年幼的韩志云眼中浸满了泪水,却是生生咬着牙,没有让眼泪淌下来。

陶老班主唤来林明山,指着一旁那个怯懦的孩子,对他说道:“今后这孩子就是你们的师弟了,跟着大家一起学艺,你们要照顾好他。”

“知道了,师傅。”林明山应了一声,目光正好对上了悄悄打量自己的韩志云。

“那就先这样,你带他收拾收拾,熟悉一下环境。眼下也没有其他空地儿,这孩子又不是女娃,不能跟其他娃娃睡一个屋……这样吧,先让他跟你凑合睡几天,等屋子收拾出来了再说。”

陶老班主说完后,便离开了屋子。而在他走后,四周也响起了其他孩子的哄笑声。对于这个新来的“小师弟”,大家心里都充满了好奇。

“哎,你说他撒尿是站着还是蹲着啊?”

“大师兄真是好福气啊!跟这么漂亮的人儿睡一起呢!”

“哈哈哈,这是个男娃呀,我看他长得比丁师姐还要好看呢,真是可惜了!”

说着,甚至有人走了上前,好奇的打量着韩志云的脸,更有好事对他动起了手直接拽起了他的棉裤,似乎想检验一下他的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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