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揽事上身(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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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欣赏,他对余梦已彻底改变了态度,开始以平等的身份跟他探讨案情,而不再是公事公办的口吻。

这也正是他对此案感到棘手的地方。

从事件本身来说,毫无疑问,这是一宗故意伤害案,陈姓妇女的丈夫因为严重伤害梁山松的身体,导致他双腿断裂,以及双**粉碎性破损,很可能重度残疾,这已构成了严重的故意伤害罪,按照法律,他很有可能被判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从人性上来说,陈宏胜却有点同情陈姓妇女的丈夫。

毕竟事出有因。

***女,这是不同戴天之仇,有仇不报非男人。

可站在法律的角度,梁山松这种哄骗妇女上床的行为属于你情我愿,不具备处罚依据,只能勉强算是事出有因,这样的事出有因,在对陈姓妇女丈夫的判罚上能有一定的影响,但减刑效果可能并不大。

打心眼里,陈宏胜还是希望能把事情原由调查清楚一点,能多帮一点就多帮一点。

可现在看来意义似乎并不大。

他的想法又被余梦秒懂。

“你想尽量为陈姓妇女丈夫脱罪?”

他先问了这么一句。

打心里,余梦对于梁山松的下场是很想拍手称快的,那样的渣人就活该有这样的恶报。

可他没想到的是,此事竟然还牵扯进了陈姓妇女丈夫这位无辜之人,而且还要让他承担严重后果。

这样的结果也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陈宏胜点了点头。

“如果可以的话,我会尽力而为,不知你有没有好主意。”

余梦忍不住对陈宏胜多了几分好感。

做为执法者,向来讲究的是重法理轻人情,以法律为准绳来对待各类案件。

而陈宏胜作为一个多年的资深执法人员,身上还能存留几分人情味,尽量去为一个无关之人洗罪,这真的很难得。

既然如此,那自己也多点人情味吧!

“方法可能只有一个,那就是把梁山松的龌龊事挖个底朝天。”

余梦给出了自己的主意。

法理与人情。

对于陈姓妇女丈夫来说,他的行为比如会遭到法理的惩罚,可法理之外也还是有人情的,如果受害者的行为实在是太过分,过分得引起公愤的话,法官在量刑过程中也还是会酌情考虑的。

还有一点。

如果梁山松本人能原谅陈姓妇女丈夫的伤害行为,那结果又会大不一样。

“怎么挖?”

梁山松接话了。

“很简单,从梁山松本人身上深挖。”

“这可行吗?你可能还不知道,梁山松已经精神不正常了,不管问他什么话,他翻来覆去都是那几句,根本就问不出来别的问题。”

陈宏胜道出了他的为难之处。

“很简单,让我参与对他的预审,我应该有办法。”

余梦又主动揽事上身了。

没办法,既然陈宏胜都还能保持几分人情味,那他就更不应该变得麻木不仁。

而他作为虚幻丸的制造者,不管梁山松处于什么状况,只要还能开口,他就有信心再深挖他。

陈宏胜皱了皱眉。

按照规定,对于涉案者的预审,是不允许外人参与的。

那怎么办?

“好,就这么定了,其它问题交给我来解决。”

他下定了决心。

经过刚才的一番交锋,他对余梦的能力已经非常认可。

他还在想,以后刑侦队那边碰上其它难审的案件,是不是也可以请余梦介入呢?

要是那样的话,他需要给余梦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

听了陈宏胜的话后,余梦松了一口气。

总算度过了一个小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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