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初来乍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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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古董店”,在这个时代除了做正经的古董生意之外,往往还会兼营类似当铺的生意。

无论你想要卖什么东西,只要看上去有些价值,他们就愿意掏钱——当然,只是相当于估价的最多三分之一。

至于这东西究竟怎么来的?山上的、地下的、水里的、天然的、人造的……都无所谓。

我们还可以把话说得更加明白一些,他们这是销赃,还特么是专业的!

这种店铺自然不会在乎卖东西的人是什么来历,不如说,来历不明其实最好,可以趁机压价。

潘龙拿出了两块大金条,古董店老板先是检查了一下,确定这不是什么古董,然后将其切开确定没有夹心,最后通过称重和划痕的方法确定是九成九以上的纯金,于是就按照重量付了钱。

“皇家铸币局规定每盎司九成金,价值3英镑17先令10便士,你这个黄金纯度更高,扣除加工费,我算你每盎司4英镑4先令。”他说,“你这两块金条加起来一共21.3盎司,就是89镑12先令。”

潘龙微微一愣,他虽然不清楚这个世界的英镑、先令、便士乃至于盎司什么的究竟是多少,但从这老板说的话看来,似乎并没有压价。

那些数字看起来乱七八糟,但仅仅用盎司和英镑这两个主要计量单位换算一下,就能明白大差不差。

他又不是那种“人逼急了什么都做得出来——除非数学”的人,每盎司4英镑,21.3盎司就是85英镑多一些,加上零头,可不就是89英镑多吗。

这不符合“私下收购”的一般做法吧?

然后他随即意识到,这是艾洛先生的面子。

自己是艾洛先生带来的,古董店老板这是在给艾洛先生面子,所以才给了自己一个几乎可以算是官方价格的优惠收购价。

当然,就算按照这个价格收购,古董店依然还是有得赚的,但相信利润已经不高了。

对习惯于低买高卖的奸商来说,这面子可给得真不小!

他点点头,笑了笑,向老板道谢,然后从老板那里接过了厚厚的一叠钞票。

一英镑一张的纸币89张,一先令的12张,抓在手上厚厚实实,宛如一块小号的砖头。

(就没有十英镑乃至于五十英镑的纸币吗?最大面额才一英镑……)

他心里嘀咕着,觉得实在有些麻烦。

但他随即注意到,古董店的伙计看着那厚厚一叠钞票,眼珠子都在发光。

乃至于,刚离开古董店,艾洛先生就问:“要不要去一趟银行?这么多钱放在身边,不大安全。”

很显然,这叠钱的价值绝对不是开玩笑的,很可能相当于前世那种从银行柜台直接提取十万联邦元,划拉一个大包的情况……

很快,潘龙就理解了这么一叠钱的价值。

因为他拒绝去银行的关系,所以艾洛先生先带他去了服装店。

两套男式成衣——从内到外,基本全新,经过专业的清洗和熨烫,立刻就可以换上,尤其两件外衣做得很精致,一看就知道不是廉价货色——正好一英镑。

然后是租房子,艾洛先生问他想要住在哪里。而他对伦敦可以说是两眼一抹黑——前世今生加起来,他也只有从太空看过伦敦——哦,还在几个动作游戏里面逛过伦敦,但那显然是缩水版。

“莫兰书店附近有房子可以租吗?”他问。

艾洛先生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带着他回到书店那条街上,敲了一栋公寓的门。

公寓的主人是一对中年夫妇,艾洛先生和他们略微谈了一下,便商定可以用每月两英镑的价格租下二楼的一间房间,然后再加一英镑的话,可以和他们一起共进三餐。

潘龙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们36英镑。

“先租一年吧,如果中间我有事离开,也不用退钱。”他说,“房间给我保留到租金到期就行。”

这么豪气的做法,让中年夫妇有些惊讶,大概是他们从来没见到掏钱掏得这么爽快的人。

房间里面的摆设倒也齐全,有床铺、有桌椅、还有一个书架。书架上基本是空的,只有两本骑士小说。

“这是我儿子之前的房间。”房东海文先生介绍说,“他前年结婚,自己买了房子,搬出去住了,就一直空着。”

看得出来,这房间收拾得很整齐,夫妻俩应该一直很用心地维护着这间房间,好让儿子偶尔回家的时候有地方可以住。

“那你儿子……”

“他现在也有孩子了,就算偶尔回来,这一间屋子也住不下一家三口。”海文先生笑着说,“只是我们会习惯性地整理这间屋子,就像过去那样……”

他的声音低沉了一些,稍稍有些伤感。

潘龙也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能够理解这种心情。

前世他也是生儿育女的人,孩子大了,自己成家立业了。就像是雏鸟翅膀硬了,出巢飞走了。但父母总还是忍不住维持着那间他从小住到大的房间,将房间里面的一切摆设,都努力维持着他还住在这里时候的样子。

有时候半夜醒来,还会下意识地走到那间房间,看看孩子有没有踢被子……

孩子刚刚结婚的那段时间,妻子不止一次半夜起来上厕所,然后就偷偷地哭。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就有些忧郁。

前世的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他那一生过得不错,虽然没什么成就,但至少没有辜负什么人。

父母、妻子、孩子……他扪心自问,都还算是对得起他们。

一生到头来,也算是不差吧?

(唉!要是能够把穿越换成重生,那该多好!)

他忍不住又这么想。

他不是那种纠结于“我是谁”的人,但比起在一个茫然无知的世界重新打拼,他宁可在自己过了一百多年的熟悉的世界里面,顺风顺水地再走一回。

但他转念又想,自己今生大概可以活得很久很久,成千上万年都大有可能。相比之下,前世那一百多年,又有什么[ ]可留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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