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吃独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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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呸,只会躲屋里偷懒的懒婆娘,她干啥活了?”

云萝眼皮一撩,半点不虚,“不跟你比,至少比小姑和大伯娘要多得多!”

晚饭时候终于出现在饭桌上的郑大福敲了敲桌子,阻止孙氏继续没意义的发怒,看着云萝说道:“小萝啊,你非要搅得家里不能安生才开心?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云萝点了点头,“我以前还小嘛,爹娘又不大争气,只能忍气吞声的把委屈当福气。”

意思就是现在大了,翅膀硬了,能可着劲的折腾了?

郑大福脸色发黑,云萝也不想再跟他做这没有意义的斗气,所以她说了这话之后就转身离开,把一屋子的碗筷留在了身后。

缓缓的,又传进来她的声音,“《千字文》学完了,我今天教你三句话。”

“好!”

“第一句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第二句是不患寡而患不均;第三句是树无皮则死,人无皮则天下无敌。”

“三姐,这都是啥意思?”

郑大福并不是大字不识的人,相反,他曾经很是读过几本书,况且云萝说的又不是多晦涩难懂的词句,自是一听就懂了。

这一刻,他的血压骤然飙升,却只能死死压着。

他能出去骂她胡言乱语吗?她也没有指着谁骂呀,不过就是在教弟弟学习而已。

这丫头,也不知到底是从啥地方学了那么些东西,竟是越发的难以管教了!

云萝到底有多难管教且不说,眼下却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郑丰年那一家人到底要如何安排?

家里的争闹已越演越烈,无论郑大福想怎么压制,都没有多大的效果,甚至是越压制越起了反效果,而眼下,他如果放李氏他们去镇上的话,家里恐怕更要闹成一团了。

吴氏凭着两个儿子已在屋里躲了半个月,刘氏也仗着肚里的孩子开始偷奸耍滑的不干活,再放李氏回镇上,家里的活难道都让孙氏去做吗?

自娶了儿媳妇进门之后,孙氏都有多久没干过那么些活了?

郑文彬忽然“哒哒哒”的跑了来,也没有进屋,只站在堂屋门外,朝郑丰谷说道:“爹,我们去抓虾子吧!昨晚上柱子的爹带他们去河里抓虾子,抓了好多。”

孙氏气冲冲的说道:“整天就想着这些不正经的东西,你是饿死鬼投胎啊?你爹还要赶车送你大伯他们回镇上呢!”

文彬往门外一缩,却依然探着个脑袋说道:“大伯那么大的人还要我爹送他去镇上啊?才多远点路呢,走着去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我爹忙了一天,咋就不让他歇歇?”

郑大福看着这个自开始读书识字之后就越发古灵精怪的小孙子,目光极为复杂,“你三姐不是在教你读书吗?怎么又要去捉虾子了?”

文彬摇摇头,说:“没书,三姐说不好总问栓子哥哥借书,等过两天她抓些兔子回来,拿去镇上换了钱之后就要给我买新书。今天不过才教了三句话,路上学两遍我就能记住了。”

都说童言无忌、稚子无邪,文彬说出的话却像是一个个的耳光,“啪啪”的往郑丰年父子脸上扇。

郑丰年和郑文杰的脸色都变了,郑文杰不得已开口问道:“三弟已经把《千字文》都学完了吗?读书可不能马虎,不能囫囵吞枣的应付了事,如果有什么地方不很明白,或是需要什么书,尽可以来找大哥。”

文彬瞅他一眼,摇头说:“三姐教得可好了,我没啥不懂的,就不打扰大哥专心读书了。爹,快走吧,我们去抓虾子,三姐可喜欢吃了!”

他也不明白三姐怎么会喜欢吃这个,肉少壳多吃着麻烦,还有股腥味,哪里有肉好吃呢?

不过三姐也很喜欢吃肉。

他咧着嘴笑嘻嘻的,更着急的招呼郑丰谷带着他去河里摸鱼虾。

毕竟是去河里,虽不深,水流也不急,但对年纪不大的小孩子来说,还是有些危险的,就是云萝也不敢独自带着他们去。

对上儿子亮晶晶的双眼,郑丰谷的心早就已经软了,只是待会儿确实还有事,不好撇下不管,一时间有些左右为难。

郑丰收的目光在屋子里转了两圈,忽然站起身,顺手还把郑丰谷也给拉了起来,“要去河里吗?那可得赶紧,去得迟了好地方可就都让人给占了。那虾子吃起来费劲没啥肉,但味儿倒是鲜得很。”

郑丰谷被连拉带拽的,他自己也确实有点不忍心让儿子失望,就顺水推舟的出了堂屋。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最近三弟对他都亲近了许多,还多次出言相帮。

他却不知道,郑丰收那是得了大好处,心自然就偏向了这边。而且藏了三百多两银子,此时正觉得所有人都在盯着他的银子,说不得什么时候一个没注意就保不住了,因此想要分家的心前所未有的强烈,比云萝还要更加强烈得多。

如果说先前是云萝挑着他对家里的不公平现象产生不满,生出了分家的念头,那么现在已经是他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这个家,强烈的想要让老父亲看明白,再不分家,就要家无宁日、兄弟成仇了。

有了那三百六十两银子,他到哪儿不能好好的过?当家做主,吃香喝辣,等过个几年,他再把儿子们送去读书,说不定没几年,他也成了秀才的爹呢!

在这里有啥好?钱都把在老娘的手里,他千辛万苦才能抠出一点,而绝大部分到最后都会落到大哥和小妹的手上,他跟头老牛似的拼命干活,却连想给儿子和媳妇买点好吃的都不能。

院子里说话声、打闹声,还有云梅也要跟着的撒娇声,闹腾腾的逐渐远去,留下郑大福老两口和郑丰年一家仍坐在堂屋里,似乎被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

李氏带着两个女儿,不得已开始收拾桌子碗筷,孙氏和郑玉莲坐在一边纹丝不动,只有几声不满的嘀咕。

郑丰年小心的看了眼他爹的脸色,搓着手说道:“爹,您看这……”

郑大福耷着脑袋坐在上方,整个人都显得有气无力的。

昨儿刚被小儿子气了两场,一夜没睡,白天躺了一天好不容易缓过些劲来,又面对了这个境况,实在没有精力再多管其他,只能挥挥手,懒懒的说道:“行了,就这样吧,你和文杰在镇上专心念书,若实在不习惯,就每日回家来。”

郑丰年顿时脸色一变:“爹!”

“咋地?还要我亲自赶着牛车送你去镇上?”

脸色又是变了变,“儿子不敢,只是李氏笨手笨脚的,就怕她在家反给爹娘添乱。”

郑大福抬起头,深深的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让郑丰年心头一颤,忙低下了头,不敢与他对视,也不敢再找借口意图带妻儿去镇上了。

郑文杰走了出来,皱着眉头叹息道:“是孙儿一事无成,却让祖父和祖母为难了。您放心,孙儿定会照顾好父亲,也会专心读书,定不负家里的期望。”

看着最疼爱的长孙,又听到这么顺耳的一番话,无论是郑大福还是孙氏都不由得露出了欣慰的表情,郑玉莲亦说道:“文杰今年定要考个秀才回来,看到时候还有没有人敢给你脸色瞧!”

郑大福瞪了小闺女一眼,神色却是舒缓的,对郑文杰说道:“你还年轻,不必着急给自己太大压力,也要顾着些自个儿的身体。”

“是。”

有郑文杰舒缓气氛,屋里倒也热闹了些,而另一边,虎头也拎着缺了口的小铁锅出门,一路钻进了僻静的河湾里。

在河湾中,靠近岸边有一处没有河水流淌的石滩地,云桃正趴在一小堆柴火前面呼呼的吹气,吹得她满头大汗,满脸都是黑乎乎的碳灰痕迹。

柴火堆不住的冒着烟,却就是窜不起火苗来。

虎头走过去将铁锅放在一边,瞧了瞧那柴火,不由嫌弃的说道:“你就不能找些干一点的茅草来引火?”

云桃朝他翻一个白眼,一口气吹出去,忽然就窜起了一簇小火苗。

她又得意的看了眼郑虎头,小心的往火苗上加枯草叶子,将火苗引大了,再往上添细树枝。

虎头瞪了她一眼,抬头见云萱蹲在水边清洗兔子,他就走了过去,将拎在另一只手上的那只兔子也递给了她,说:“二姐,这只也交给你了!”

云萱诧异的问他:“你咋也拿了只兔子来?”

虎头就扬着眉头得意的说:“这是小萝给我的,太婆晓得我们跑这儿来弄吃的,就让我把这只兔子也带过来,我还带了几个芋头!”

云萱笑了笑,仔细的将两只兔子都开膛破肚,连内脏都清理干净。

虎头已经脱了鞋子下水,一路淌到云萝的身边,就见她翻开两块石头,然后一把按住了藏在石头下面的一只小螃蟹。

这螃蟹黑乎乎的,不过铜钱大小,张牙舞爪的被云萝按在掌下,口器蠕动吐出一连串的泡泡。

云萝一点都不嫌弃它小,抓起来就扔进了挂在腰上的篓子里。

虎头瞄了两眼,“你不是来抓虾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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