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龙骧真英雄 征虏泪满襟(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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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明点了点头,便如此下令,在军令中,加上了一句:“前列擅动者,后列斩之;后列擅动者,左右斩之;擅动而其后列、左右不斩者,部曲将并皆斩之。”

军令下到,秦军东阵的兵士越是无人敢动。

……

那三百余陇骑,是由兰宝掌所率。

莘迩给他们的军令,的确是只有“试敌阵虚实”此条。

却是何为“试虚实”?想那敌人的阵型列成以后,只从外表去看的话,阵线的各个方位大致都无差别,那么怎么才能判断出敌阵的薄弱点在何处?观敌阵不同方位兵士的甲械之精良与否、队列之严整与否是其一,遣兵佯攻,观敌阵的哪个位置会忍不住先动,则是其二。

兰宝掌的任务,就是看能不能把其二这一点给试出来。

因是,在佯攻秦军东阵,而秦军东阵不动的情况下,在马上就要进入到敌军弓弩的射程之内时,兰宝掌及时地带领部曲转向,改往西去,越过秦军东、西两阵的间隔,驰至到了姚桃阵的前边,先转往北边行了一段,旋即掉头,又是打响骑鼓、吹起唿哨,迎其前阵驰奔而向。

竟是与吕明部所列之阵一样,姚桃部的阵,也是沉稳不动。

……

莘阵中军。

莘迩看到了这一幕以后,对唐艾说道:“千里,你说姚桃部皆善战之老卒,今观其阵,诚如卿言。”莘迩此前没有与姚桃部交过手,至此,在他心中,把姚桃部的战力提升了一个档次。

唐艾说道:“明公,秦虏的东、西两阵都不动,再留兰校尉部试探,也无用也了,可把之召回,换强弩上阵。”

莘迩颔首,便就下令,中军敲起金鼓,召回了兰宝掌部。

那三百余骑归阵,仍回去东侧排列。

四百个强弩手,在二百甲士、盾牌手的护卫下,分成东西两部,出阵朝前,以方阵的队形,行进到吕阵、姚阵的前头。带队的军官一声令下,四百张弓弩齐齐张开,往此二阵中攒射。

莘迩目不转睛地观看秦阵动静。

见那秦军东阵仍旧不乱,面对如雨的箭矢;其西阵的姚桃部兵士,却比起刚才迎对陇骑的作势冲阵,稍微显出了一点混乱之态,不过这点混乱并不严重,没多久即被姚桃弹压下去了。

很快,秦阵中射出了反击的箭矢。

好在此四百强弩手,都是定西王都谷阴驻军中的善射力士,乃定西军中的头等精锐,所用俱是强弩,比对面秦兵多数的弓弩射程都要远,因是秦阵的箭矢能够射到他们那里的不多。射到的那些,也都被盾牌挡住了。

莘迩凝神细瞧,两边对射了多时,陇兵占着弩强的优势,几无伤亡,而秦军的东西两阵都有兵士中箭,且不是一两个,只莘迩看到的,少说就有数十人;可是,秦军的两阵依旧坚稳。

如果说兰宝掌部的任务,仅仅是“试虚实”,那此四百强弩手的任务,则有两个。

一个,也是“试虚实”。

另一个,更为重要的,是“乱其阵脚”,或“诱其来攻”。

“乱其阵脚”者,阵脚,不是说阵有脚,此是个比喻,便如人之双脚,脚是人的根基,双脚不稳,人就站不稳,同样的道理,所谓“阵脚”,说的就是阵型的根基。根基如果乱了,那么阵自然也就好破了。放到当下来讲,便是倘若秦军的两阵,因为陇兵的弩射而出现乱局,比如士兵们为了躲避箭矢,离开自己被指定的作战位置,那么秦阵肯定就会变得乱哄哄一团,即等於是“阵脚”乱了。毋庸多言,这种局面只要一出现,当然就是陇兵大举进攻的时候。

“诱其来攻”者,四百弩手,唯有两百甲士、盾牌护卫,如敌将急功短视,也许会以为有机可趁,很有可能便会遣兵来击。如是出现这种情况,莘迩早就备下了出战的部队,不仅可以接回那四百弩手,而且还有把握将出阵来击之敌消灭。可以想见,在亲眼看到自己的战友惨败两阵之中后,敌军的士气定然顿时衰落,而反过来,我军的士气必然登时高涨,这样,便即可趁机全军压上,攻破敌阵无非是时间问题而已了。

在兵器没有代差、双方兵士的人数与战力相差不大的背景下,两军列阵相战,不是说彼此的主将一道军令下达,敌我兵士便蜂拥而上,互相乱斗的,如果这样打,一来,和民间斗殴就无甚区别了,二来,任是孙武再世,吴起重生,也断然不敢保证能在此等的乱打一气中获取胜利。

说到底,战场交锋,比的是双方士兵的斗志、比的是单兵素质,更比的是敌我将领对各自部曲的组织能力。试虚实、乱阵脚、诱其攻,就是莘迩在组织层面上,对吕明、姚桃部发起的试探和进攻。

两次尝试,都宣告失败。

四百弓弩手的劲射,没有能乱掉秦阵的阵脚,也没有能诱出秦兵的进攻。

无可奈何,莘迩只得再次传令,亦命他们还阵。

“看来,只有硬攻了。”

说话的是郭道庆。

莘迩打心底来说,是不愿意硬攻的。

硬攻,通常用在敌阵坚固的情况下,而敌阵坚固这种情况,就代表着敌军军纪严明,军纪严明的部队,战斗力也就强大,硬攻的话,即使打赢,也只会是惨胜。

莘迩问唐艾等人:“卿等可有别的战策?”

唐艾等皆无它法。

说起来,当夸一个人用兵如神时,往往会用“足智多谋”这个词来形容,但事实上,在敌我对阵这种的状况下,再多的谋略也无用处,大多时候,唯有凭真刀真枪,拼出胜负罢了。

却有一人,昂然说道:“虏阵小坚,非死战不能动之!末将敢请明公给兵百人,为明公陷其阵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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