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童子殒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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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必定武艺高强,但武艺高强的高手,却未必能够活的够久。只因这世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毒药。

世上的毒大致可分两种,一种是草木之毒,一种是蛇虫之毒,能自草木中提炼毒药的人较多,能提取蛇虫之毒的人较少,能以蛇虫杀人于无形的,必是当世一等一的用毒行家。

这样的人,即使没有一丝一毫的武功,却已是天底下一等一的江湖人物。

当众人在发光的油里发现了一条火红的大蜈蚣之后,李寻欢望着那大蜈蚣,长叹道:“我早就知道他早晚总会来的。”

“什么人?”

“苗疆极乐峒的五毒童子!”

天底下没有人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自然也就没有人愿意随时随地处在可能被人下毒的地方。

若是正面打斗,纵使是一百个五毒童子也绝不是邀月,怜星二人一只手的对手。只可惜,五毒童子的可怕,就在于所有人都知道他的人,见过他的毒,却从来不知道他究竟长得什么样。

“三位,其实五毒童子此来,目标,应该仅仅只是在下一人而已。”

李寻欢刚刚说完,江风便接着开口道:“如果我真的是镜主,那么李探花此时,便应该是遭了我的连累。况且,关于在下的身份,还有许多不够清楚明朗的地方,所以,我是不会走的。”

而此时的邀月和怜星二人对视一眼之后,也是开口说道:“移花宫从来没有怕过任何人,那五毒童子若是再敢捣乱,便教他有来无回。”

大大的马车被孤零零的抛弃在官道的中央,连同那一地的狼藉与尸体,不时有苍蝇飞过,然后,当它们落到那尸体之上时。很快,便一个个仿佛喝醉了一般,摇摇晃晃的永远倒下。

此时,一个人忽然自黑暗中闪了出来。他身形矮小如幼童,身上穿着条短裙,露出一双小腿,虽在如此风云严寒中,也一点不觉得冷。他的头也很小,眼睛却亮如明灯。

看着地上的尸体与狼藉,再看着原路返回官道上新出现的一连串马蹄印。他的脸上忽然出现了一大片愤怒与扭曲,喃喃开口说道:“不要以为这样你们就能摆脱的了我,我五毒童子要杀的人,还没有一个能够逃得掉!”

风过,五毒童子矮小的身影顺着风儿飘向远方,无声无息,却又快若闪电。单单凭借这一手轻功,他就算不懂毒药,也足以纵横江湖。

江风一行四人一路上换了两次马儿,完全不顾马儿体力策马狂奔的结果就是区区四个时辰,四人已经奔出了足足将近二百里的距离。

五毒童子绝不敢骑马,只要有一丝一毫不正常的马蹄声传来,无论是小李飞刀,还是移花接玉,都会在下一刻轻而易举的带走他的生命。

连续不停的催动轻功赶出超过两百里的路,这份实力的确有江湖高手能够做到,但绝不包括五毒童子。所以,当一行四人赶到一个人烟以及即将散去的集市时,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吃的。

那是一个简陋的小摊子,一口大锅,几个装着原料的碗盆,锅里面还剩下了一些金黄色的鸡蛋和白胖胖的米粒。蛋炒饭,对于那些终日处在劳作之中的人儿们来说,这已是极大的美味。

“老板,别急着收摊,还有四个人呢!”

江风远远的一声大吼,登时止住了老板准备收摊的冲动。那是一个已经过了而立,将近不惑之年的老板,对于这个年纪的人来说,哪怕每为家庭多赚一文钱,也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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