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无忧城主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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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乐满脸郁闷的道:“兄弟,我们就想过个桥去赏个花而已,你至于么?”

正在此时,从桥后面走出来三人,一个穿着白袍的中年男子,带着一个身穿红衣的美女,还带着一个婢女走了过来。

“无学,不得无礼!”

那男子非常优雅的拿着一把折扇,玉面郎星,款款走了出来。

那书生连忙躬身行礼,满脸迷惑的问道:“郡王,他们不是那两个仇家么?”

正在此时,林乐身后匆匆赶来三人,为首的一位胖子大喊:“郡王,仇家过来了,你们没事吧?”

正是刚刚被林乐打趴的三人,三人迅速的冲到男子身边,护住男子,个个拿着兵器,虎视眈眈的对着林乐,胖子还非常关切的回头对那白衣男子道:“郡王,你们先走,这两人法力非常高,我们帮你断后。”

林乐得哈哈大笑:“你们三个脑子进水了么?什么鬼,我都不认识你们!”

林乐终于明白他们一路上为什么要针对自己了,原来是把自己当作他们的仇家了。

那中年男子拿着折扇敲了敲那胖子的额头,微嗔道:“无勇,你们在搞什么?这二位本王也是第一次见,怎么会是那两人呢?”

那叫无勇的胖子,满脸迷糊的摸摸额头,道:“怎么了,郡王,难道我们认错人了?”

男子给了他一个眼神,道:“还不退下!”

那无勇三人才退到了男子的后面。

男子甚觉歉意的对林乐道:“两位,这四位是本王的家将,分别是无勇,无谋,无力,无学,误以为你们两位是我的仇家,所以有所得罪,还请两位不要介意。”

林乐哈哈笑道:“没事,他们只不过是找了顿揍而已,以他们的实力,还伤不到我们神雕侠侣。”

那三人脸色难看,特别是那个钓鱼的高瘦汉子,盯着林乐恨的牙痒痒的,貌似他那个鱼竿还是个宝贝,鱼线可是被林乐的屠龙刀搅得粉碎。

中年男子倒是很有礼貌,道:“在下无忧郡王白不礼,还没请教两位高姓大名?”

林乐差点笑出来,道:“郡王如此彬彬有礼,名字居然叫不礼,也太谦虚了,我们两夫妻外号神雕侠侣,我是木一刀,这位是我夫人李一拳。”

白不礼躬身抱拳,道:“原来是木大侠夫妇,久仰大名,刚刚听木大侠说想要赏花,这个庭芳园,原本是不对外开放的,既然大家这么有缘,那不如一同赏花,喝喝茶交个朋友如何?”

林乐真是被他们逗乐了,自己第一次来无忧郡,何来的久仰大名之说,更何况还是瞎报的外号,这个外号就用过一次,估计没人会知道吧,还是在妖族用的。

而且,他刚刚自己还说过的,第一次见林乐两人,这不是前后矛盾么?

但是人家这么有礼貌,又客气,也不好当面揭穿吧,心想,既然爆炸头想要去赏花,那就给他个面子,看看去吧。

林乐点头答应,众人正准备转头往亭子走的时候,天空突然传来一阵嘿嘿奸笑,道:“白不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众人连忙回头看去,林乐只见一个金黄头发的男子,带着一个身穿黑衣的女子,从远处的天空飞了下来,二人都拿着宝剑,恶狠狠的盯着白不礼等人。

林乐一看,卧槽,熟人啊,那个中等身材,长的极为瘦削,满头金发的男子,正是狂蜂帮帮主锗半醉。

锗半醉看到林乐,吃了一惊,正准备上前行礼,林乐连忙迎了过去,抓住他手,笑道:“原来是锗帮主,多日不见,我神雕侠侣木一刀甚是想念啊!”

一边说着,还一边给他使眼神。

锗半醉立即会意,知道他不想暴露身份,连忙问:“木大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他本来是过来找白不礼寻仇的,看见林乐跟白不礼在一起,搞不清楚状况,所以这个问题很重要。

林乐道:“我们夫妇二人也是刚到这里,恰巧我夫人李一拳想要赏花,就碰到郡王了。”

锗不醉这才放心下来,原来林乐也是第一碰到白不礼而已,听他的口气,应该不会管他们之间的恩怨吧?

锗半醉忙道:“原来如此,那木兄请在一边看着,本帮主是过来帮我的朋友常彩云找白不礼报仇的。”

林乐点点头,跟爆炸头退到后面,林乐也搞不清他们两边到底是什么情况,只想看看热闹,此时并不想插手。

那书生无学,拿着那只大大的判官趣÷阁走到了最前面,护住了白不礼一群人,对着那黑衣女子常彩云道:“常姑娘,所谓好聚好散,我们郡王已经跟你和平分手,你现在却带着个姘头过来报仇,那又是何苦?”

常彩云冷笑道:“和平分手?说得好听,我常彩云抛弃一切跟这个狼心狗肺的伪君子在一起度过了六百个年头,他居然为了权势,身为仙族郡王,投降魔族,还娶了天外飞魔的女儿为王妃,弃我为弊履,此等辜负之仇,你们大家说说看,我该不该报!”林乐一听,卧槽,这个白不礼看起来彬彬有礼,居然做出这等不要脸的事,难怪青州已经被魔族占领,他身为仙族郡王,却还能是无忧城主,原来是娶了魔族西路大元帅天外飞魔的女儿。

林乐两人都听得愤愤不平起来,心想,一会就看戏好了。

无学怒道:“住嘴,我不允许你污蔑郡王,郡王抛弃你,那是你自己行为不端,别忘记,你六百年前可只是一个凡人,是如何来到这天界的?郡王不计较你六百年前的不端行为,你自己却还跟那个龙太子牵扯不清,还有脸说郡王么?”

常彩云气得满脸通红,道:“我跟龙太子早已经恩断义绝,白不礼抛弃我就是禽兽不如,狼心狗肺,今天我非得杀了他,才能解心头之恨!”

说着,提着一把宝剑,就向书生无学攻了过去。

林乐一看,卧槽,好熟悉的法术,龙族常用的水系法术,云雨满乾坤!

看这灵力境界,应该有七级末的样子,实力还不错。

而那无学,使用的是一种雷系法术,判官趣÷阁上的闪电,灵力凝聚不散,犹如一道激光,是精准打击敌人身上的穴道。

双方的灵力境界差不多,打得难解难分。

林乐早用先知神功看过,一个小时内也无法分出胜负,只是林乐很少见到雷系法术,所以觉得挺好奇的,仔细看他的招式。

双方交战了十多招,白不礼身边的红衣女人突然上前喊道:“常彩云,你还要不要脸?六百年前,你用美色骗了东海龙太子的龙珠,从一个凡人升到仙界,你还有什么资格说别人辜负你?现在你又出卖美色勾结这个好色之徒来袭击郡王,你简直就是仙界的耻辱!”

林乐一听,卧槽,这出戏越来越精彩了,原来是狗咬狗。

这王妃这么一喊,常彩云更加捉急了,但是书生的法力也不弱,她却是无法取胜,急道:“锗半醉,你还不出手?”

锗半醉嘿嘿一笑,这才从背上取出一件奇怪的兵器,一件黄金杀手锏,通体金黄,大概一米多长,又西又长。

林乐看呆,这是什么兵器?

只见锗半醉飞上半空,一间向书生攻去,灵力明显比他们两个强大的太多,估计有八级末的实力了。

跟飞鹰魔有点像,也是用的风系法术,打出的灵力风,不仅凝聚不散,而且非常的灵巧。

白不礼抽出长剑,迎了上去,长剑挥出,也是一股股雷电,跟书生的法术明显是一样的,只是灵力强大的多,估计有八级初的水平,应该跟爆炸头的水平差不多。

林乐用先知神功察看了一下,三十招之内之内,他就会落败。

锗半醉的功法,胜在超级强大的飞行能力,加上那种奇怪的风系法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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