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龙蛇!陆小凤!(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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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凤传奇》的章节排版有问题,事实上也不算是有问题。在当时七八十年代的武侠小说就是这样,不过这种分段方式却不适合网文,就拿第一部来说算上引子一共才十二章,一章算上符号有一万字,按照网络之上2K和3K的分章方式这至少也得是三到五章。

其实《陆小凤传奇》与侦探小说真的很相似,都是一个接着一个的谜题,当然在案件与案件之间的连接性却比侦探小说要强一些。

整本书事实上是由七个系列组成的――陆小凤传奇(又名:金鹏王朝)、绣花大盗、决战前后、银钩赌坊、幽灵山庄、凤舞九天、剑神一笑。

况且如果真的是要写的话还可以写出陆小凤前传、铁鞋传奇、血衣之谜这三部。

前面的七部已经成熟,而后面的三部却仅仅是改编影视作品,还需要苏释晨自己写。

曾有人说金庸的文笔很难模仿而古龙的文笔却很好模仿,对此苏释晨也只有呵呵的笑了。

事实上恰恰相反,古龙的文笔比金庸更加难模仿,根据冷夏所写的《金庸传》一书之中记载金庸的文笔特点是简练,几乎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是为了推动剧情发展而写,用字字珠玑来形容完全是合适的。

冷夏作出了总结:金庸文笔如此的好主要是因为四个原因:其一金庸在青少年之时就阅读了非常之多的武侠小说,积累非常不错;其二金庸在写武侠小说之前早就已经是一名报刊编辑了。写了非常多的时事评论与报道,实战也不少;其三金庸经历得比一般人的多,在岛国人的照顾之下可谓是家破人亡。感情性格已经受到了磨砺;zuihou一点金庸本身是一个惊奇聪慧的人,对华夏古文与传统文学造诣非常的高。苏释晨个人认为zuihou这一点比较重要。

金庸的文笔就是多看多实践多经历多累积四多,只要完成这四点金庸的笔锋绝对可以模仿百分之八十以上。

而古龙你认为真的写几句

死人

他是一个死人

死人不会动

他是死人所以他不会动……

这样的话就可以算是将古龙的笔锋模仿了一个全?

古龙绝对可以说是浪子,女友众多但是却很少有人斥其不妥,可金庸只离了一次婚却背上了负心汉的名声。

金庸相信aiqing,认为aiqing大于友情,可能这与年轻的时候追不到夏梦有关系。还有君不见在金庸小说之中的表哥全部是坏家伙,天龙里面的慕容复、连城诀里面的王晓峰。

当然这还不是最巧合的,最巧合的是金庸的表哥是再别康桥的徐志摩。而且更为巧合的是徐志摩有一个笔名叫做云中鹤…

所以苏释晨认为要成为下一个金庸,除了要在文笔之上模仿之外,你还必须拥有一个表哥,一个徐志摩那样的表哥。最好这个表哥的笔名也是一个淫贼的名字。

古龙的aiqing观与价值观完全不一样。古龙是一个认为友情比aiqing重要的男人,在他的小说之中往往可以见到aiqing与友情的对立,特别是李寻欢那个鸟人为了友情抛弃了aiqing。

古龙放浪,所以小说之中的主人公大多都是浪子;古龙嗜酒如命,所以把自己喝酒喝死了;古龙重友谊,李寻欢那样的鸟人就是古龙的写照。

因此细读古龙的文字透露着一种潇洒,一种孤独,这种潇洒孤独的劲与古龙的经历性格息息相关。怎么可能好模仿!!

因此苏释晨想要用仿古龙的文笔写出《陆小凤前传》、《铁鞋传奇》、《血衣之谜》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弄不好后期就崩了。但是如果光七个系列还不到百万字真的太少,左右为难,最终思考再三还是准备试试看。

将原本第一章最漂亮的老板娘分为了一、二、三章,最漂亮的老板娘(上)(中)(下),然后一次性发出去。

事实上已经有不少读者一直停留在《陆小凤传奇》的目录页,然后一直点刷新,而且这样做的人还不少,用他们的话来说是F5都已经摁烂了,网站后台有几分钟的延迟,也就是苏释晨发布了三分钟的样子后,终于显现出来了。

一群一群的读者如饥似渴,三章一万字对于有些只看对话不看其他的读者来说一万字几分钟的事情,所以几分钟之后这更新的三章被这群读者看完了,林燕就是这样的读者,不过她几分钟看完了之后忽然有一种蛋疼的感觉,好吧她没有蛋只能胃疼。

林燕她是喜欢《斗破苍穹》从而成为了苏释晨的书迷,虽然她是一个妹纸,不过她就是喜欢斗破苍穹这种打脸打得啪啪的,甚至打得连手都有一些疼的小说,至于凡人她不喜欢,后来也看了很多装逼打脸的书,不过林燕觉得都不如斗破装得如此的彻底。

所以林燕一直感觉意犹未尽,如今苏释晨发布新书虽然仅仅是武侠,不过她还是义无反顾的支持了,可是现在将《陆小凤传奇》更新的章节看下来竟然看不懂,对现在林燕就是云里雾里的感觉。

然后林燕感觉苏释晨这是越写越差了,就算是凡人她看着也仅仅是有一种沉闷的感觉也没有这种看不懂的感觉。

就是越写越差了,林燕愤怒啊,不但没出现与斗破苍穹一样的书籍,还是一本她看都看不懂的小说,你叫林燕如何不愤怒?

为了消除自己的愤怒林燕准备发帖,对,她就要发帖,不发帖不足以平民愤,拉动鼠标,然后晃眼看到了其他读者的评论――

“西门吹雪冰山男神,花满楼完美男神。我还在想主角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过却是一个大懒虫外加大色狼。”――凤晓芊瞳

陆小凤的确是一个懒虫,从他喝酒的方式就可以看出来。躺在床上起都不想起来,就连喝酒也不动,将酒杯放在胸口,然后利用深厚的内力将胸口酒杯里的酒吸到口中,这才真的是懒中自有懒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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