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案结-亡魂之证(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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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

方宜春没有回答元嘉的话,但脑海里却控制不住地冒出那个司机的面容来。

元嘉凑近来,看着方宜春的眼睛,问道:“你杀他的时候,你问过他是谁吗?”

方宜春几乎条件反射一般喊出来:“我没有杀人!”

很好。

他的全部心理防御都集中在这点上了,这反倒给了元嘉更多可乘之机。

“杀人之后,你很害怕,你不是怕鬼神,你是怕事情暴露,于是你千方百计地掩盖犯罪事实,甚至对那晚一个路过的妇女起了杀心……”

“你听不懂我的话吗!我没有杀人!”

方宜春几乎是歇斯底里地狂吼,这种失常的状态,在以往的审讯中从未出现过。

罗前都被他吓了一跳,他都有些搞不明白,怎么方宜春就偏偏对元嘉表现出这么大的敌意来了?

才不过说了三两句话而已,他甚至怀疑,要是方宜春没有被拘禁在椅子上,他怕是要暴起当着他的面,拿刀捅死元嘉了。

这就是强心理暗示造成的结果了。

元嘉自始至终都没有告诉方宜春自己的身份,但从无名指的戒指、衣服上的水渍、案发当晚的回忆,给了方宜春强心理暗示,以至于方宜春在一定程度上把元嘉和被害的司机联想到一起了。

元嘉似乎听不到方宜春的话,他似乎是一个聋子,无论方宜春怎么大喊大叫,都丝毫影响不了他的语速、语句。

他用语言还原着那晚的场景,而且将自己代入到被害司机的角色当中。

这样诡异的谈话,让方宜春的精神都开始恍惚起来。

他好像已经不在审讯室当中了,而是回到了那一晚的场景中。

“你用链锁勒住了我的脖子,我不能呼吸,你手里的刀捅进我的肝脏,能感觉到血流到你手背上的滚烫吗……”

“你是魔鬼,我求你别杀我你听不见吗,你为什么要杀我?!”

元嘉不仅仅是说而已,他精准的表情控制,让他好似真的承受着这样的痛苦一样。

惊恐、挣扎、呼救、反抗……

方宜春眼睛瞪大,死死地盯着元嘉的脸,不知为何,恍惚之中,被害司机的脸在他眼中竟是跟元嘉重叠了。

像是司机亡魂附身指证一样!

在那一夜的特殊处境下,司机的表情定然会成为方宜春的心锚。

而元嘉此时就是利用了这个心锚,一举击溃方宜春最后的心理防线。

在最后,元嘉碰倒了杯子,水哗啦一声洒下,洒到了方宜春的衣服上,从桌子边缘滴答滴答地掉落在地板上……

湿漉冰冷的感觉瞬间席卷方宜春全身,他猛烈地颤抖了一下,像是空气被抽干了一样,鼻孔涨大,脖子青筋暴起,极度困难地呼吸着。

他的精神已然恍惚,但嘴里细细碎碎地念叨着:“我不想杀你的……是你先嘲笑我……你活该……你活该……”

……

五号那晚,方宜春带着双刃匕首在街上游荡,因为身上背负着债务,而他又长时间没工作,根本无力偿还,在那天的阴雨天气下,思想有些极端起来。

他想着抢点钱就算了,上了一辆出租车后,司机很健谈,或者说啰嗦,听到他要去偏远的地方,神色不满要加钱,而后又了解到方宜春目前的状态,言语中便多了一些在方宜春看来是‘嘲讽’的意味。

方宜春动了杀心。

在抢劫实施过程中,他的情绪高度紧张,对方又扬言要报案,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将人捅死。

杀人之后,在雨中,他反而冷静下来了,仔细地处理了案发现场,还残忍地在司机心脏补了一刀。

以前违法乱纪的事情他没少做过,但顶多是小偷小摸,这样把一个大活人杀害,也是第一次。

方宜春害怕事情暴露,曹彩静那晚看得没错,当时方宜春看到她时,同样也动了杀心。

他不敢把作案凶器随便丢弃,一直到第二天,才偷偷摸摸地将包装上石头和衣服匕首一起,丢到了附近的小溪当中。

……

看到方宜春的这个状态,元嘉也是松了一口气,基本上到这,这场清醒催眠便算是成功了。

元嘉继续引导方宜春:“你藏不住的,你做的所有事情都会有人知道,你藏刀的地方真的安全吗?”

方宜春现在处于意识混乱状态,他虽然瞪大着眼睛,但眼前影像却是模糊的,他的意识还停留在当晚,元嘉的话更像是他自己内心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因为元嘉精准地还原当晚的案发场景,更让方宜春确信了‘藏不住’这个心理暗示。

“安全……绝对安全……”

“你藏到哪了?”

“青泉溪……”

“安全吗?在哪个位置?”

“青泉木桥附近……我装在书包里,还装了很多石头,刀和衣服将永远沉在水里,绝对安全,绝对安全!”

……

审讯结束了。

用了四十分钟不到的时间,元嘉问出来几乎所有的讯息。

当然了,这种状态下的‘供述犯罪事实’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最关键的‘物证’线索找到了,利用这场催眠掌握的资料,在后面正式提审方宜春,也能起到极大的帮助。

罗前没有耽搁,结束审讯之后,便立刻带人过去青泉溪进行打捞。

青泉溪是一条小溪,水流很缓,关键是方宜春确实在书包里塞了很多石头,他怕物证浮出来,却没想到恰恰绊了自己的脚,书包的位移量并不大,很容易就打捞了出来。

证据链形成了闭环,出租车司机被害一案水落石出,心理防御被完全击垮的方宜春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整个案件持续了十天左右的时间,无论是从破案难度来说,还是从破案准确度来说,这一场仗,总算是打得漂亮了。

地方媒体争相报道,这段时间里,因为案件的发酵,加上出租车司机这个群体的敏感性,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了这件大新闻。

有夸大事实的、有深挖矛盾的、有各界点评称赞的……

功劳嘛,自然从上往下排,罗前和元嘉倒也不争这些,不过罗前的职业履历上倒是添了精彩的一段了,元嘉也如愿地拿到了十万元的赏金,还有一面市局送的锦旗,表彰以及肯定他用自己的学识为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

但是元嘉没想到的是,上面有意推他出来,主动向媒体肯定了元嘉对此案件的巨大帮助。

一来是为市民们树立良好的形象典范,二来也是给犯罪分子们一个警醒:破案的办法比你想得多。

于是乎,在媒体的报道下,元嘉就有些被神化了,吹得跟福尔摩斯似的。

偏偏因为元嘉的长相帅气,不但有这种让女孩子尖叫的超高智商和颜值,还会神乎其神的催眠,这一波‘公益偶像’塑造得相当成功。

短短三天时间,元嘉便火得一塌糊涂。

为啥,因为这‘公益偶像’还有着‘流量偶像’的优点啊!

你小鲜肉能破案吗?元嘉能!

你能破案的有小鲜肉帅吗?元嘉有!

在这个流量就是黄金的时代,元嘉这些天里甚至接到了不少商业演出的邀请,还有各大报社的约稿专访。

接着这波主流媒体的宣传,元嘉的日常直播间也爆火了,无论是关注粉丝数还是在线观看人数,直逼一线网红。

斗鸟直播平台也没闲着,当下最重要的,便是留住这个金疙瘩,以前的普通直播合同必须要修改了。

平时上课就更不用说了,每堂课都是爆满的,甚至有不少学生在走廊隔着玻璃偷拍,教务处老师还得忙着来赶人。

元嘉有些懵……

我就想赚个十万块钱而已,怎么就成了公益偶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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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偶尔换换口味吧,哈哈,连标题都奇奇怪怪了,刑侦的便到这吧,写起来挺费劲的,最近本章说看不了,也不知啥情况,追订跌到一千了QAQ,唉,不过也轻松了,不用为成绩纠结,破罐子破摔,可以多尝试一些不同的写法,感谢一直支持的书友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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