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狗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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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枫说去取点钱回来赎剑。他这浪子哪里会有一千两银子?

他确实没有一千两银子。不过他有一万两黄金。

他答应给王长风的酒已经在王长风家里摆着。那么狗王那里的一万两黄金自然就是叶枫的了。

突然有了一万两黄金,叶枫却不知道该怎么花了。

钱这个东西。大多数人都是比较喜欢的。只不过有人用脑子赚,有人用胆子赚,有人以命来换,有人靠本事来赚。

秦柯就是用命来换。在秦柯的眼里,任何人的命都值一千两银子。不论是乞丐还其他人。只要是人,就是一千两银子杀一个。

秦柯也可以说是用胆子赚钱的。杀手这职业是天底下第二古老的赚钱职业。要杀人就要担着被人杀的风险。这胆子不够的人是万万不能做的。

秦柯和王长风则是用脑子赚钱的人。王长风为天下第一有钱人。自然是有头脑的人。因为至今没有听说有人靠力气成了天下第一有钱人。至于叶枫,他更是用脑子赚钱的人,他能随手把剑卖出一千两银子,把酒卖出一万两黄金。不能说他不聪明。

无戮和尚则是用本事赚钱的人。有过人的医术,救死扶伤。不能说他本事不大。

叶枫对于金银没有太多的需求。至少从他踏入江湖以来,他从未为钱发愁过。

他虽然开口千两银子,万两黄金。不过他却从未见过这些钱。就在王长风家用剑换的千两银子,他一眼没看就给了无戮和尚。

放在狗王那里的黄金万两他更是没有见过。当初找王长风要这一万两黄金的时候也不是他抬走的。他只告诉王长风他要一万两黄金。王长风只是问他送到哪。

突然间有了一万两黄金。叶枫觉得自己应该也是有钱人了。

想到这,走在京城街上的叶枫脸上有些得意。

叶枫突然想起来,他已经半年没有来京城了。

他在京城里还是有很多朋友的。比如天下第一有钱人王长风,狗王等等。此外他还认识醉乡楼的头牌雨红姑娘。对了。还有天下第一大赌场豪门赌坊的老板也是他的朋友。

不过这些人他都半年没见了。

真正的朋友又何必在乎半年没见呢?

叶枫知道不论多长时间不见。这些都是认他这个朋友的。

王长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同样是半年未见叶枫了。叶枫提着剑来说换一千两银子,王长风二话不说就给他一千两。

当然,叶枫也认这些朋友的。

叶枫想了想自己在京城的朋友。他又想起了另一个朋友。

这老王八蛋不知道在哪呢。叶枫心想。

那是他最好的一个朋友。不过已经快五年的时间没有见过这朋友了。

不过叶枫知道他永远是自己的朋友。

京城确实是天下最繁华的地方。街道上熙熙攘攘,好生热闹。

叶枫现在突然不想去见狗王了。他打算先去吃点东西。

肚子饿乃是天下第一大事。

京城里有一家很奇怪的餐馆。这是一家没有厨房,没有大厨的餐馆。收费还贵的惊人。一个人要五两银子。

没有大厨,没有厨房。这都不是客人需要关心的事。客人只需要点菜,无论你点的什么菜,只要是京城之内的,最短的时间一定能送到。保证你吃的时候是每一道菜的最好的时候。

叶枫便去了这个餐馆。

因为他想吃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他想吃城北的馒头,城西的牛肉,城南的鸭子,想喝东城门底下的大碗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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