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词曲唱编(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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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届青歌赛正式开赛以来,受到的关注就越来越强。也不知明天的报纸上会不会出现什么论调。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黎华打开了毕文谦的门。

“歌写得挺好。阿姨也唱得不错。”黎华一边欣欣地笑,一边给自己倒水,“现场的人有不少觉得阿姨更应该是最高分。”

毕文谦倒不以为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侧重吧……等等,你今天去了现场?”

“有阿姨出场,而且听说那是你写的歌,我都还没听过,自然要去了。”黎华喝了一口水,握着温温的玻璃杯,用脚把身边的椅子勾过来,豪气地坐下,眼睛直盯着毕文谦,“对了,你爸爸和阿姨是怎么认识的?”

“我妈说过,‘这事儿不能说得太细’。”毕文谦惟妙惟肖的口吻把黎华逗笑了,“你真要想知道,我也只能说,他们是在珍宝岛前后认识的。”

“哦?”黎华扬着声调,约莫脑补了一阵,突然大笑起来,耸着眉,“你今年十六岁……好像……这事儿还真不适合说得太细。”

“徒弟!”毕文谦撅起嘴。

“好好好……不提这个,不提。阿姨也不普通啊!”

黎华依然没止笑声。

毕文谦拿她没办法,只好转移话题:“黎华,这几天有时间的话,找找今天给我妈伴奏二胡的小姑娘。”

“小姑娘?”黎华想了一下,“人家可不一定比你小哟!”

“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既然要开唱片公司,你就最好和她打好关系。”

听毕文谦这么一说,黎华也敛了容。

“为什么?”

“因为,她水平很扎实,很年轻。换句话说,物美价廉,而且很可能充满潜力。”

“就因为这个?”黎华微微后仰,靠着椅子,喝着水,“说细一点儿,我也好发挥主观能动性吧?”

“你这是逼我开嘴炮啊?”

“嘴炮?”黎华琢磨了一下,咯咯地笑,“你开的嘴炮可不少。”

毕文谦继续撅了一阵嘴,才开始解释起来。

“一首常见的完整的流行音乐,大约可以划分为歌词、旋律、演唱、编曲四个部分,简单地说,就是词曲唱编。而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艺术积累的先决条件是物质技术的突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物质基础的支撑,一门艺术是不可能在传承中逐渐成熟而达到繁荣的。具体地说,流行音乐的每一个部分,都是如此。”

“哦?”黎华前倾了身子。

“我们中国最早的流行音乐,是《诗经》,风雅颂勾勒而记录着时代的面貌。为什么会是这样?因为春秋时代发明了用竹片和木片做的简书,人们可以记录的文字数量不仅超越了商代的用龟壳和兽骨做材料的甲骨文,同时也满足了记录流行音乐歌词的基本需求。到了汉朝,纸的出现,进一步加大了人们可传承文字的规模,所以,有了《汉乐府》。同样的道理,雕版印刷逐渐成熟运用的唐朝,让我们的祖先在歌词这一块儿的造诣到达了巅峰。”

“而旋律则不同。虽然自古以来,前人就有过很多关于旋律的研究和探索,总结了不少深刻的道理,但往往都是泛泛而谈。我们都知道古人追求哀而不伤,但对于没有直接体会的后人来说,很难明白这种境界为什么会被推崇。上千年的古代史,流传到现在的名作佳曲,相比歌词的数量,简直是沧海一粟。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那时候的人并没有发明一种能够记录传承旋律的足够优秀的技术。直到明朝,十二平均律的发明,旋律的发展,才奠定了基础。从此,欧洲的音乐进入了迅猛发展的时期,而不幸的是,与此同时,我们中国却正陷入文化倒退的满清王朝。几百年的此消彼长,到现在,造成了我们中国在旋律这一块总体落后西方很多的现状。”

“至于演唱,那就更晚了。直到留声机发明之前,人们无论是自己练习还是学习别人唱歌,都不具备反复对比的物质条件。也就是说,声乐水平的快速发展,是从留声机的大规模使用开始的。距离今天,不过半个多世纪,不到百年。那些岁月,前面一半是旧中国的屈辱史,后面一半是新中国一穷二白的建设史。我们可以进行的探索和积累,整体来说没办法和那些发达国家全面比拼。”

“最后,编曲,或者叫伴奏,有些老师喜欢称为配器,如果细细琢磨的话,编曲和配器有细微的区别……总的来说,编曲水平的发展既长又短。说它长,是因为编曲和旋律有共通的基础,十二平均律发明以来,编曲的水平就可以慢慢传承积累了;说它短,是因为对于往往涉及很多乐器的编曲来说,十二平均律太过基础,就像简书对于歌词的支持一样,力有不逮。我们在申城唱片公司的时候,你也许见过,从外国引进的最先进的,由电脑控制的24轨立体声录音设备。多音轨的技术,就像雕版印刷一样,将会在物质上支撑编曲水平的发展。”

没错,雕版印刷。而那类似活字印刷的雅佳采样器,好像就是今年在日本发明的吧……

“也就是说,在编曲这个方面,我们中国和发达国家的起步虽然有差距,但相对来说,差距并不太大,我们正赶上了物质技术不断突破更新的时代,只要我们好好发展,是最可能最早走在时代前列的。”

“所以,我们需要艺术家参与进来,不仅是作曲家,演奏家也需要!特别是这种年轻的演奏家,她有更多的可能性!作为一个有前途的唱片公司,拥有一个有活力的创作团队,是必须的!”

侃侃而谈到最后,毕文谦就差挥舞双手了。

黎华却只先呵呵地笑:“她?演奏……家?”

然后,她沉思了很久。

“好吧,我相信你说的话。”终于,她把杯子放回靠墙的柜子上,慢慢站了起来,“你的眼光倒毒。那个拉二胡的妹妹,叫宋菲,是宋国升的女儿。有宋老师在,她大概不敢自称演奏家。”

宋菲!那……大约就不奇怪了。等等,不对……

“你这么清楚?”

“阿姨在京城可不认识什么二胡演奏家。”黎华淡然地笑,无形装逼道,“我脸面小,那些有名的艺术家我也请不动,而且他们也不一定有时间。但听说宋老师有一对从小练习二胡的女儿,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就以唱片公司的名义,请了其中一个帮忙了。”

(PS:这方面,以后大概不会写得过于详细,不然……可能就会枯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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