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新的架构(十)(8K更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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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等黎华应声,毕文谦就慢慢地说开了。

“所谓个人收入的物质待遇与精神待遇相融合,具体的做法,可以是这样——现在,全国的个人收入水平因为地区不同而差异不小,以去年统计的数据,城镇人口的平均年收入大约刚好1000块,而农村人口的收入则是460块出头。我们可以规定一个扣除个人所得税之后的个人月收入上限,目前就定在10000块好了,方便宣传。超过的部分,仍然在统计上计算为其收入,但不直接发放,个人可以在两种方式中选择,要么,年利率1%的同额30年国债,要么,主动申请投入具体的再生产领域,比如,股票。很显然,现在大多数人民群众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投资观念和投资渠道,所以,我们可以由文华银行来为这方面的改革进行探索——对于月收入达标,希望选择投资再生产,但又不愿意买股票,却也没有其他合适的投资途径的个人,都可以将相关资金向文华银行委托,文华银行以此建立一项基金,投入到相关的企业生产中。每年向投资人公报投资结果,如果之后投资人的年化月收入不足规定的上限,就可以申请卖出相应金额的基金。”

“并且,在此基础之上,月收入超过规定上限的个人,在确定其收入合法的前提下,都将获得公开表彰,在今后的社会活动、政治活动中有不低于市级先进工作者的待遇,以及日常生活中,有着等同军人的优先待遇,并且在提干、晋升时优先考虑。黎华,要知道,在全国不少地区,有着财不露白的风俗,高收入人群公开化,将是在执行中的重点,同时也很可能是难点,如果面临了来自不同层面的阻力,要有决心,更要有耐心。”

“所谓利出多孔,殊途同归——‘利出多孔’这个词,出自《管子》。‘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意思是,一个国家,给予人民利禄赏赐的途径,如果只有一条,那就会劲儿往一处使,这样的国家,将是无敌的。途径越多越驳杂,人心就不齐,有亡国之忧。在春秋战国时代,利出一孔的典型,就是商鞅变法的耕战之道。人民的奋斗途径,只有耕战,其他行业活动,尽在禁除之列。这种古典军国主义制度,好处正如《管子》的论述,统一六国便是明证。但害处却是全国几乎全是文盲,高教育水平的人才往往需要从六国来,《逐客令》成了笑话。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农耕时代,利出一孔是利大于弊的。但时至今日,机械地理解这种思想,就行不通了。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行业的细化越发加深,一个具有完整工业体系的大国根本不可能直接去追求利出一孔,那只会将优秀人才往某一个行业驱赶。然而,利出多孔的弊端总是切实存在,所以,在利出多孔之上,需要殊途同归——如同刚才说的设置物质收入上限,当人民群众的个人奋斗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对于精神待遇的追求,就应当统一起来了。各行各业的最终待遇终点,应该是同级一致的。”

“于是,自然而然的,我们需要引入下一条:坚持按劳分配,缩小行业间贫富差距,扩大行业内贫富差距。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背离了这个原则,一切的架构都将面目全非。而从直接的劳动效率来看,不同行业间必然有着高下,行业内不同水平的个人也有着高下。对于这个现象,我们应当认识到,在科技水平足够让一个行业消亡之前,往往存在着这样的行业:它的直接劳动效率也许并不高,或者并不便于直接换算为经济价值,但对于整个社会的良好运行,它又是不可或缺的。时劳模和他的行业,就是这样的例子;公检·法等等机关单位,也是例子。所以,想要利出多孔,不同行业间的物质和精神待遇的综合,需要大致趋同。而为了促使人们普遍形成主动提高劳动效率的风气,行业内的贫富差距,在保障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前提下,应该不断扩大,并且要坚持高收入的来源以高效、稳定的劳动效率为主导,而不是像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以资本为主导。”

“黎华,你知道吗?大胡子时期的苏联,每一次五年计划,都是超前、超额完成了指标,而到了最近十年,苏联别说超前超额了,单单是按时完成指标都显得艰难。为什么会这样?从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说,有一个本身很显著却被人为忽略的关键——大胡子时期的苏联,你成为了劳模,你就会有奖励的别墅,可以当厂长,如果你能够革新技术,改进生产,你可以被火线提拔。你有技术专家的能力,你的收入将起码是普通工人的十倍。虽然这样的情况不可能细致地在全国全面落实,但它的确发生在普通人的身边,不需要血统,不需要级别,甚至不需要学历,要的,只是你切切实实地做出成绩。至今,苏联建国至今,贫富差距最大的,就是大胡子时期,即使不考虑精神待遇,单单是物质待遇,顶级的专家收入就是普通人的三十倍。”

“而到了赫秃子上台之后呢?废掉了技术专家和干部的高额补贴,甚至把高工资的技工和专家给开除了。等到了勋章控上台了,虽然做得不再那么愚蠢粗暴,却依旧是坚持施行着低收入人群工资增速高于高收入人群的方针——这样的方针持续到今天,成了什么样子?苏联人已经丧失了依靠个人奋斗来获取卓然回报的心气,怠工成为了普遍现象,而苏联政府对此做什么呢?惩罚制度?迟到三个小时算矿工,这差不多就是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了。奖金制度?努力工作的人和醉生梦死的人,月收入的差距也不过几十卢布,而苏联的人均工资是多少?两百出头。”

“社·会主义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原则,在社·会主义时代,而且还是初级阶段,罔顾劳动效率粗暴地追求消除贫富差距,这简直是脑子有坑。”

又喝了一口水,毕文谦用力地把杯子剁在茶几上。

“所以,黎华,我们应该这么做:就像以前我和你提过的企业分级制度,企业单位,以一、二级企业的员工为例,他们在法理上都拥有企业的股份,但对于收入,首先,所有人有一份只能保障在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基本工资,其次,一线工作者每人都有一个技术等级权重,每个月的企业利润,综合技术权重和个人产品计件数量,作为月奖金进行分配,技术权重是基础,产品计件是上限;而每个财年年末,也将企业最终利润拿出一部分来,按照技术权重和技术革新水平,作为年终奖进行分配,技术权重同样是基础,技术革新则是上限。与此同时,行政岗位的人员,也根据行政等级自行计算权重,月奖金根据权重和当月工作突出部门来分配,其人均数额和一线的人均数额相同;而年终奖,则以国家经济增速数据为基准,如果企业该年的经济增速和国家经济增速相同,那么行政岗位的人均年终奖就和一线人均相同,如果低了,就比一线低,如果超过了,就比一线高。如果一个企业每月每年下来连利润都没有,却不节衣缩食想办法提升技术选贤任能扭亏为盈,那它就活该去死,如果已经做了这些,在所有员工都只拿最低工资的情况下依旧入不敷出,要么,这个行业已经因为技术进步而到了消亡的时候,要么,这个企业的确应该被同行兼并了。”

“很显然,具体的权重划分,不可能我说了算,这需要具体的调研进行因地制宜的规定,并且,会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而局部修订。企业利润拿出多少比例作为奖金,首先由国家划定一个浮动范围,然后由企业自身每年开员工大会,投票决定是更多作为奖金实际发放,还是更多投入到再生产和技术革新里。”

“而对于政府行政单位来说,肯定不可能直接去追求经济效益。它们有很多部门的责任本就是降低经济发展中的社会成本。所以,对于行政机关的人员,同样首先规定和当地一致的最低基本工资。然后同样根据个人行政级别划分权重,从24级到1级,每高1级,权重乘以1.2,也就是说,高官的权重大约是最低级办事员的66倍。根据权重,设置一份以该年国家经济增速数据为基准线的年终奖,综合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职务成绩和经济增速数据,决定年终奖的实际水平。并且,查看该年国家经济增速和去年国家经济增速,如果增速相同,则全国行政单位的人均年收入,和全国企业单位的人均年收入持平,如果增速继续增加,则相应更高,如果降低了,则相应降低,如果增速为0甚至倒退,并且该年没有处于战争状态,那行政人员的人均年收入就该是企业人员的一半,甚至干脆年终奖为0了。具体规定在什么程度,你可以咨询请教中顾委的前辈的意见。”

“并且,如果将来城市分级制度正式施行,不同城市的级别也应该成为不同地区行政单位工资权重的重要参数。这也是理所应当的——我们国家各地的发展水平并不均衡,先天的地理条件也各有不同,地方行政单位的工作成绩并不能直接作用于经济发展。完全根据经济增速来一刀切显然不公平。一座城市如果先天条件不适合优先发展经济,但人家的确做到了政通人和,甚至路不拾遗,哪怕人家经济发展的成绩算不上亮眼,他们的待遇也应该比其他许多地方更好。而另一方面,经济增速的概念,是建立在确定国民经济核算方法的基础之上。而我以前就强调过,想要成为冷战双方的贸易中转站,我们必须资产货币化,这样才不会轻易被资·本主义国家通过金融手法掠夺。这件事,理想情况下,最好在我们返回关贸总协定之前完成。当然,计划往往没有变化快。无论如何,我们在接下来几年里,要逐渐转变为欧美国家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同时保持以苏联的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为参照,对比研究两种体系的各自的利弊,为将来我们建立更科学的适合自己的经济衡量体系做准备。”

“这些,想要落实到数据上,都是纷繁复杂的事情。别说新成立的研究室,再加上整个计委,也远远做不到完美。记住,不要犯战略性的错误,要有犯战术性错误的觉悟,认识到错误之后,要坦诚,要改正。能够做到这样,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而在企业和行政之外,地方上就是事业单位了。在这些单位里,除了卫生、教育、科研类单位之外,其他的原则上都向行政单位看齐。具体到卫生系统,同样设置最低基本工资,并且统计级别权重,奖金的基准则替换成管辖范围内人均医疗费用和人均寿命增长两个指标,并且,扩大卫生系统在宣传方面的权力和责任。都知道上医治未病,宏观层面上,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的性价比远远碾压直接的治疗。所以,医疗费用里将包括宣传成本,人均费用越低,人均寿命增长越高,卫生系统的人均收入就应该越高。但要注意,人的寿命在技术突破之前,增长速度终归会渐渐到达极限,所以相关的指标规定,需要随时代变化而修订。”

“对于教育系统,正如我以前提到过的,教育回报税是最理想的改革方向。但我们现在显然不具备全国范围施行的技术条件。所以,除了试点之外,全国更多地区,在同样保证最低收入的前提下,我们应该首先对不同地区的现有教育基础进行一个基础的等级划分,把教师的职称等级作为权重,然后把每年学生的学年考试成绩作为大学以下教育工作者收入水平的直接依据。地区教育基础越差,职称等级越高,学生考试成绩越好,教师的收入就该越高。其他教育系统内非一线工作者的待遇则参照企业行政岗位的相应原则。考虑到揠苗助长的问题,低年级教师的收入应该考虑其学生直到高考的历次重大考试的成绩,而不是他直接责任期内的考试。这些教育工作者的平均收入可以暂时规定和各自当地人均收入相同,并且,根据每年高考成绩,由国家财政另行拨款,作为高分考生的历任教师的额外奖金,奖金的总额至少是大学以下教职员工收入总和的10%。”

“至于学龄前教育的收入规划,我暂时没有具体的意见,但原则上相关从业人员的收入体现,应该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职工趋同。非高等教育部分,大概就是这样。这其实是比较简单的了。高等教育部分,由于紧接着科研,甚至可能直接关联,也无法通过简单的考试成绩来体现教育成果,所以必须探索一条不同的收入分配方案。这一块的改革不仅会影响深远,也很可能遭遇各种阻力。我只能说,高等教育应该产业化,所谓产业化,收入来源不应该直接来自学生的学费,而该是主要两种:一种,是研究课题的成果商业化之后以技术股份的形式的分红。像理工类的课题就不必说了,人文社科类的也可以如《荀灌中原》的历史顾问专家一样在不同商业项目中分红;另一种,则是教育回报税。没错,我们现在每年的大学生只有几十万,将来的工资收入也不见得人人都能达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样的数量,作为教育回报税的尝试,是可行的。另外,流行音乐联赛的相关分配制度,也可以研究是否可以推广到更多的人文社科领域。”

“而对于科研类的人员,如果其相关的研究课题能够直接用于商业化,那自然最好不过。可还有不少研究是更基础的,甚至于研究员的成果直到他去世之后许多年,才渐渐体现出价值。所以,在这一块儿,只考虑经济效益的挂钩是不适合的。一方面,从事这样的领域的人,往往是对物质待遇比较淡泊的人更可能出成果,另一方面,能够出一定成果的人,往往都有着领域内甚至是跨领域的比较大的影响力。关于他们的待遇体现,要在保障相对优渥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基础上,以精神待遇为主,而具体的决断,还是咨询中顾委们吧!”

“另外,还有一个可能的难点:那些性质交叉的单位,比如说,药企这样的。它既是企业单位,却又和医疗体系有着关系。这样的单位,很可能牵扯多方的利益纠葛,最终成为改革的深水区。我们不可能现在就断言将来的具体局面,需要在摸索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不变的大原则下,进行进一步改革。”

“对比85年先后颁布的关于工资制度改革的情况,我说的这个框架,取消了工龄的概念。但我们显然不该也不能完全抛弃工龄。所以,工龄待遇的体现,将计算在退休待遇中。退休人员的待遇,原则上应该比一线工作者低,但可以在个人投资方面的收入上放宽一些。具体的方案,还需要全面的具体调研。”

“在地方上,除了城镇人口,还有农村人口。农村人口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农业。农产品往往是生活必需品。对于生活必需品,我们定下了对城镇人口暗补的原则。这就意味着,政府依旧是工业剥削农业的执行者。我们既不能剥削得太过,让农民生存都成问题,但也不能过于心软。这一来是因为发展的必然,二来是需要将农村人口往城镇流动。虽然我提出的城镇人口的收入分配框架在总体上是以国家整体经济增长速度为核心基准,但显然不见得所有的人都能充分理解这些,更不能保证所有人都会因此而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所以,我们应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农村的人均收入明显低于城镇人均收入的局面,促使农村人口往城镇聚集,形成劳动密集型行业的人员过剩的情况,从而促使城镇人口为了保证自己的收入优越性,始终保持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工作技能水平。同时,也能促进城镇化的进程。我们更应该给予农村人口的,不是直接的经济偏向,而是相对公正的教育机会,和通过个人奋斗而晋升的机会。”

“于是,我们就可以引入第五条了:逐步建立官由吏来,逢进需考的干部晋升原则。”

徐徐说到这儿,毕文谦终于停了下来,缓缓地把杯子里剩的水喝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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