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疯狗(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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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东西的道义和利益,太难说清,不如不碰。

接下来的日子一切照旧,任吒的夜皇朝夜店在经历了刚开始的人潮之后,销售额也逐渐稳定了下来。

除了最开始一个周每天都有人开至尊皇家神龙套,后面就逐渐变成了桃运长龙套的天下。

毕竟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也不是随便谁都能开得起的。

海城有钱的玩儿咖虽然多,也不是每个人都热衷于面子和炫富。

但就算是桃运长龙套也已经够任吒赚的了。

和他原本预计的不同,一直到一个多星期之后,夜皇朝的净利润仍然保持在每天十五万左右,大大超出了预期。

最开始的一周更是疯狂,他仅仅用三天时间就补齐了欠李世豪的那几十万,后面就是自己的纯利润了。

哪怕和吴成龙六四分成,每天仍然能有九万块左右的进账,说是日进斗金,毫不夸张。

用吴成龙的话来说,这哪是开夜店,完全就是开印钞机啊!

比他见过的在非洲开小金矿的胡建老板都赚。

任吒和吴成龙赚得多,李世豪他们这些客户经理同样赚了不少。

毕竟百分之二十的酒水提成,已经算是海城夜店圈最高的了,关键这边的客人实在是多。

桃子这个负责管理气氛组的小姑娘,这些天都已经赚红了眼。

任吒给她的待遇是自己可以介绍客户,同时在气氛组每个人的业绩之中分成一个点,这里面的利润对于她一个仍然在上学的女生来说实在是诱惑力太大,也更加卖力的工作。

这些天偶尔也会有人喝多了闹事,不过都被吴成龙带着保卫处制服,然后移交给迅速赶来的星兰街派出所民警们。

两周后的一天晚上,任吒坐在角落的卡座里看着群魔共舞的夜店,耳朵里塞着耳塞,一边小口喝着酒,一边眯起了眼睛。

刚开始的一周,任吒还每天出场演唱《野狼disco》作为固定节目,到了后面干脆就不露面了,一直在角落的卡座里坐着,盯着全场的情况,间或和粉丝合影以及帮人签名。

每天喝喝酒吹吹牛就把钱赚了,简直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最爽的一段日子。

最近整个海城夜店圈的人气几乎都被夜皇朝给吸干了,任吒这些天也攒了差不多一百万的资金,心里也彻底有了底气。

再过不久,他就能攒够启动资金,开始自己的互联网公司大业了。

夜店虽然赚钱,但这种抢钱速度和垄断性质的互联网公司相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

再过一个月,攒够三百万,他就要开搞。

正想着,夜店里原本激昂嘈杂的乐声突然中断,似乎是被人拔断了音控台的电源,整个夜店之中原本正在肆意乱舞的人群立刻停了下来。

毕竟没有音乐的蹦迪就像是干蹬自行车,实在蹦不动。

“怎么回事?”

“怎么音乐突然停了?”

“停电了吗?”

众人议论纷纷,任吒猛然站起身来,朝控制台望去。

就见控制台那边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多了十几个戴着面具穿着黑衣服的人,和李世豪以及店里的服务生推搡在一起。

有人捣乱!

“嘭!”店里的灯突然全都灭掉,紧接着墙角的应急灯猛然亮起,引起一阵惊呼。

应急灯昏暗的灯光无法照亮全场,让夜店里满满当当的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渣子哥,草他大爷的,有人找事儿!你快走!报警,报警!”

吴成龙的声音传来,有些歇斯底里:“你们这些狗日的给我滚!”

他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围了七八个人,这些人也不动手,直接组成了一面墙,让他根本冲不出去!

夜店保卫处的其他十几个保安,竟然有一半此时都在阻拦自己的同僚,显然是被买通了!

“老板,派出所那边说今天晚上突然有好几处打架斗殴的,警力全都赶去处理了,其他地方的警力过来支援需要时间!”

一名女服务生焦急地说道。

就在这时,门口的方向突然传来一阵喧哗,原本聚在一起的人纷纷让开,仿佛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事物。

“疯狗……疯狗来了!”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原本挤在一起看热闹的人群立刻让开一条通道,直通到任吒面前,也让任吒看清了来人。

这是一个披头散发蓬头垢面的男人,看不清年龄,光着膀子,身上布满了各种各样愈合后的伤疤,烫伤、刀伤、刺伤不一而足,甚至还有一个碗口大的枪伤,看起来极为惨烈。

更为惨烈的是他的身上此时还缠着一圈圈带刺的铁丝,尖刺直接扎进肉里,鲜血淋漓,手中分别拿着一个敲碎了一半的锐利空酒瓶,每走一步,就在自己身上划一道,皮开肉绽,血就流下来。

他光着的脚踩在地上,留下一串带血的脚印,一步步朝角落里的卡座走去。

这是冲着任吒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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