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八章 手枪变菜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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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世界。

她突然从梦中惊醒。

她在梦中见到一位古代女子,那女子自称上官怜花,竟然和她的名字相同。

“喵——”

白猫不知何时出现在窗台上,慵懒的蜷缩在窗台一角。

她若有所思,白猫神秘出现,她做的梦也是那么神秘,古代的上官怜花,现代的上官怜花,梦里也有这种巧合的事。

古代的上官怜花和她一模一样,她看到古代的那位上官怜花等于看到了自己。

古代的上官怜花在寻找一个仇人,飞刀绝技超群,独自行走江湖,风姿飒爽。

白猫瞧见她醒来,嗖的扑到她的身边,任凭被她抱在怀里。

白猫颈中那颗白布包裹的珠子还在,这只白猫究竟是谁家的宠物不得而知。

她自嘲一笑。

只是一个梦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梦就是梦,虚无缥缈的世界。

但她没有忘记所做的梦,甚至记得梦中那位叫火烧云的红衣女子。

她很少做古代的梦,感到有些好奇,她抚摸白猫柔顺的皮毛,一猫一人神俊无比,很温馨的感觉久久不散。

………………

………………

清晨,天气晴朗。

嫩嫩的花草迎着晨风摇摆不定,枝叶上有粒粒晶莹的露珠,花儿开的很鲜,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赵子文悠悠醒来,看到的一切都是陌生的景象。

简陋的房子,简陋的家具,简陋的农舍。

他想坐起来,浑身软弱无力,他发现身上的衣服被换过了,穿的是打着补丁的粗布灰衣。

这是哪里?

怎么会到这里呢?

自己不是死了吗?

他一动肩伤隐隐作疼,闭上眼睛,想着想着又睡了过去。

他再次睁开眼,看到身边坐着一位村姑,娟帕罩头,粗布灰衣,原来是史红云。

漂亮的女人天生就是漂亮。

史红云白皙的脸庞,乌黑的秀发,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朱红的小嘴,真是娇美无比。

她正呆呆的望着赵子文,“你终于醒了,你已经昏睡了五天五夜啦,再不醒我都愁死了。”

她一脸的愁容。

“这是谁的家?”赵子文环视房中简陋的物品。

“这当然是咱们的家啦,是我用二十两银子买的,离家之时就带了一百两银子,给你找了三个大夫治伤,现在只剩几两银子啦,不过没事,我还有首饰呢,还能换些银两。”史红云拍拍胸脯,“你看我这身打扮怎么样?”

赵子文轻声道:“你本来就很漂亮,穿的再不好也是漂亮的。”

史红云笑道:“你的嘴真甜。”

“你现在只能喝水,大夫说了,你醒过来两天后就可以吃东西了。”

“谁把我弄到这里的?”

“当然是我啦,我背你走了十几里路,差点把我累死过去。”

一个女人需要很大的毅力,背起一个男人走十几里夜路,辛苦自不必说,实在是不容易。

“好吧,我丢在你家的银子不要了,咱俩扯平,谢谢你救我。”

史红云噗嗤一笑,“你这个家伙怎么还惦记着银子?”

“我兄弟醒了吗?可把哥哥急死了。”门外响起嘹亮的嗓音。

人未进门,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正是虬髯客北上广。

赵子文大喜,“北大哥!”

北上广腰间挂一只大葫芦,拎了一大包物品,有菜有肉有酒。

他笑道:“咱们真是有缘,我在路上遇到这美妞,她正在打骂一位郎中,被我制止,最后她道出缘由,我才来这里见到了兄弟。”

“那郎中收了我的银子,嫌路途远半路想要开溜,我才会揍他一顿。”

赵子文道:“你也不能打郎中呀。”

史红云道:“你在埋怨我吗?”

“不敢。”

北上广喝几口茶,抿嘴道:“茶不合口,茶不合口,还是酒好,还是酒好。”说完瞥了一眼史红云,“这美妞厉害,哥哥惹不得。”

史红云道:“酒鬼,你心中在骂我是不是?反正这里不能喝酒,出了这房子喝死你也没人管。”

北上广笑道:“好凶的美妞。”脸色一正,“兄弟,你的事情妹子都告诉我了,好!遇到奸人恶人,就要拼他一拼方显男儿本色,我北腿地皇没看错人。”

赵子文一愣,瞧向史红云,轻笑道:“史大小姐,人就在这里,你有什么想法?”

史红云也是一愣,“你就是那大名鼎鼎的北腿地皇,天下四大绝顶高手之一吗?你就是和我师……和龙卷风齐名的那个北上广吗?”

史红云仔细看看北上广,丝毫不是什么美男子,而且还是个瘸子,大失所望。

赵子文笑道:“史大小姐,你喜欢吗?”

史红云柳眉一挑,“赵子文,你再说话信不信我杀了你?”

她曾告诉过赵子文,如果要嫁人,就要嫁像北腿地皇那样的大侠客,武功好,模样帅,没想到见了真人发觉一点都不帅,这才明白梦想和现实差距实在太大。

北上广一脸茫然,“你们,你们还有什么事不让我知道吗?”

史红云哼了一声,“酒鬼,有你什么事,休要打听。”

北上广笑道:“嗯,不打听,我到外面喝酒去。”

他解下腰间的酒葫芦,右脚迈出一步,左脚跟着向前一甩,右脚再迈出一步。

史红云帮他掀开门帘,他慢慢消失在门外。

………………

………………

三个月后。

赵子文伤势痊愈,可以慢慢走动,他在无聊之际才想起修炼龙神霸气要诀,不过感觉进展缓慢。

他觉得这个什么龙神霸气要诀没有什么稀奇之处,不过是靠臆想吸收天地之气,就是一种健身的气功而已,这玩意儿练它有用吗?

三个月等于九十天,九十天的时间史红云瘦了好几斤,忙前忙后不亦乐乎。

她学会如何把衣服洗的更干净,学会如何把饭菜做的更香,还学会了种菜。

赵子文每天一打开窗户就能看到史红云在菜园之中忙碌的身影。

赵子文很奇怪,堂堂一位宰相爷的千金大小姐,竟然喜欢上了农家的简陋生活,真是难得!

劳动是辛苦的,但是没有辛苦的劳动何来收获的幸福?

赵子文坐在菜园地头,欣赏着史红云劳作的倩影。

她拔草很仔细,一丝不苟的样子,那些青菜在她细心的管理下长的很肥硕。

她脸上一直挂着笑容。

美丽的人!

美丽的笑!

她拔了一颗白菜,笑道:“中午做白菜粉条,你看,这些菜长的多么鲜,够咱们吃好久啦!”

她顺手摘下两根黄瓜,扔给赵子文一根,自己张口便吃。

赵子文狠狠咬了一口黄瓜,“史红云,你不想家吗?这地方清苦极了,你快回相府吧。”

“你个混蛋,想赶我走吗?伺候你那么久,良心被猪吃了吗?”史红云手中半截黄瓜砸向赵子文。

赵子文伸手接住黄瓜咬了一口,“莫生气,我不说了,这是你的家,我是客,你还是我赵子文的救命恩人。”

“知道就好。”史红云嫣然一笑。

她笑的好看,嘴角的弧度像月牙,清澈的眼神蕴含淡淡的温馨,让人感到如此的惬意。

赵子文不知从何时开始喜欢看史红云的笑容,因为她笑的真好看。

即使她发起脾气的样子也是那么好看,她就像菜园中那些鲜艳夺目的小辣椒,艳丽多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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