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四章 狼子野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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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们参加这项‘工程’,本身的待遇就已经有所提升。

移民们也不是傻子,当然知道自己这些人到了美洲之后的处境会比一般人要危险一些,但是肥肉就在眼前,他们舍不得松口。

国防军一开始给他们的待遇是普通移民的五倍以上,对于这些移民来说,等于是从贫民阶层一下子跃入富农阶层,但是演习失败一次,那待遇就下降一截。

这些人既然已经拥有过了富农资格,再让他们去享受中农的待遇,那没一个人愿意的。虽然之前的富农资格只是虚的。可是一朝拥有,那就再也不舍得放弃。

这就好比单位的一把手空缺,老二代理了一阵一把手,但新的一把手总是要降临、要来到的。那老二在代理一把手的时候即使就已经明白了这一点,可他心里就是再明明白白,当他真的要对新的一把手交权的时候,心理面也不可能不存在抵触感的。

……

上午,宋筠再次带领自己信得过的人前去巡逻。刚走出小镇的警察局,却见有人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冲了来。看到宋筠,那人就上气不接下气的喊道:“宋局长,蒙古人打过来啦。”

宋筠一惊,为了监视蒙古人的动向,他已经派了好几路的探马。但是前来禀报的并非那些探马,而是镇子东南方向上的哨探,哨探的警戒范围只有二十里,两人一组。

“哪部分的人马?有多少人?”

作为一个蒙古人,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前蒙古八旗,如今的宋筠早已经忘记了不光彩的过往,为着自己的新生活,更为了自己儿子女儿的新生活而奋斗。

他的本名叫玛拉特·松筠,之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蒙古八旗,可是为了自己的家人他主动投降,并且有重大立功表现,所以他成为了呼伦贝尔军营施工队监工中的一员,然后又加入了东北边防总队。

虽然他用‘立功表现’近乎逃脱了劳改营的惩罚,但宋筠知道,自己这辈子都别想离开东北这块苦寒之地。

在成为一名普通的旗兵之前,宋筠是蒙古八旗出身的理藩院笔帖式,还有幸见过永珹,并且被永珹在热河行宫的澹泊敬诚殿里一脚踹个‘五体投地’,脑袋‘咣’一下磕在了地面,鲜血直流。

而这样的一个人是通过‘重大立功’表现先是参加了边防总队,然后又出现在这里的,宋筠不愿去回想过去,不管是何种立场,那是他人生的最黑暗最乌黑的一段。反正在这儿,没人知道他的过往。他们只知道自家的‘警察局长’是一个战争英雄,是一个在对俄战争中负伤退伍的战士。

听到松筠的问询,哨探声音里头已经有了哭腔,“俺也不知道啊,那些蒙古骑兵看着有上千人,俺们看到后立刻就跑回来报信。没想到那些蒙古骑兵跑的极快,俺们虽然走在前头四五里地,可也差点被他们追上,二子后背上挨了一下,疼得他差点都掉下了马背,算是阵亡了,俺连枪袋都跑丢了。”哨探的禀报刚到这里,小镇南门外已经响起了枪声。宋筠再也管不了问询哨探了,他对身边围过来的人喊道:“赶紧通知其他人,准备战斗。巡逻队的人全部聚齐,跟着我去南门。”

巡逻队是小镇的核心力量,人数在百人左右,全都是二十上下的青壮。之前还被宋筠训练过打枪和简单的拼刺。

宋筠素来对这支队伍比较有信心,在这危急时刻,他也只相信巡逻队。

花了十来分钟,巡逻队才赶到了南门。

镇子外的蒙古骑兵并没有抓紧抢占南门的打算,宋筠登上城墙的时候,就见到足足五六百蒙古骑兵在南门的护城河外开始列队。这是一个满员营啊。

蒙古骑兵的服装是纯黑色的,但与国防军骑兵的装束颇有些不同。上面有不少坠饰,花纹,很有他们自己民族的特色。

国防军骑兵的装束却是一味的简洁简约。

不管是军装还是大衣,都非常简单,没有任何花里胡哨的装饰,但配合着武装带和明亮的军靴,却一眼像太阳一样耀眼。

如今这季节,国防军的军装是蓝绿色,而等到初秋的时候,他们的军装就又会变成土黄色,当皑皑白雪到来的时候,白灰色的军装又给他们带来的新的保护色。

虽然这个时代的军人都还没有意识到迷彩的作用,但陈鸣知道不是?

之前是军费紧张,如此一年四季的换衣服,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现在不一样了,中国财政很充裕的,这点小钱也就不在乎了。

海军是没什么变化,陆军各兵种都开始了随季节变化而变化的新军装时代。

他们所有人都带着斗篷,特别是军官。而莫要小看了这件多出的斗篷,这让这支蒙古骑兵队伍立刻显得拉风不少。

城头上的小镇人员正对着杀到的蒙古骑兵指指点点,却见一队马队奔驰而来。在来复枪射程外,马队停下了。居中一人举起了望远镜向着城头观望。从军装和肩膀、袖口的红色条纹上来看,这人绝对是这支蒙古骑兵的指挥官。

宋筠也拿起望远镜看了下去,或许是持望远镜的人在双方队列中都是少数,宋筠在镜筒中看到,那个拿着望远镜的蒙古骑兵军官的镜筒正对了自己。

作为一个经历了之前大战的蒙古贵族,弘吉剌·德力格尔并不瞧看眼前的小镇,他很清楚骑兵的劣势在那里,如果后者有一个威望很高又有经验的人做指挥,这么一个小镇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麻烦。德力格尔看到了一个拿着望远镜的人站在小镇南门上,与自己用望远镜对视。他放下望远镜道:“等这边部队到齐了,先打几轮炮。”骑兵是有骑兵炮的,虽然是小炮,但射程比线膛枪还是有点优势。

打这种仗,最重要的是激发起镇子里的人的惊慌惊乱之心。要是整个镇子都一片镇定,那就麻烦了。

“大人,其实方才我们要是再能跑得快些,大概能抢占下南门。”德力格尔身边有军官遗憾的说道。

“算他们运气好,两个探子被打了那么多枪,只命中了一个。”

“放你娘的屁。那是你们自己的手艺差,你们要是有国防军神枪手的水平,别说俩探子了,十个也打没了。”

德力格尔对线膛枪很反感的,这玩意儿在有些人手中,对军官的威胁实在太大了。

以至于他都慢慢的不敢带兵冲锋了。

但他是不愿意冒险抢夺城门的,如果方才轻兵冒进,先头部队打不进城去,反倒被堵在城门口。此时他是后撤呢,还是投入更多的兵力去进攻呢?那都是难题。

后撤会让部队士气下挫,投入更多兵力会让城门口变成绞肉机。这都很不好,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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