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成立圣国中央银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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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十二月十五日这天,圣王王府宣布,正式成立“圣国中央银行”,由圣王王府的财税部直接统管,由财税部副部长周胜坤担任行长,伍崇曜兼任副行长,还有一人,却是原来的糊南布政使徐有壬,也被冯云山亲自任免为圣国中央银行副行长。

说起这个徐有壬,还有一段曲折在。

原本,陈玉成率领甲三师攻占长沙城后,俘虏了二位满清大官,便是糊南布政使徐有壬和糊南按察使陶恩培,还有个湘乡知县朱孙诒,原本这三人不愿归降圣国,陈玉成将他们押送到广州,交冯云山处置。

到了广州后,冯云山例行找这三人盘问了一番,确定都不愿归降圣国,便不再多说什么,便准备跟柏贵一样,押送东校场斩首,没想到,原本一直镇静的徐有壬,在去往校场的路上,便开始呼喊要求见圣王。幸好监斩的司法部部长黄玉昆听见了,将他送回王府,却原来是徐有壬还是不想死,只好乖乖归降了圣国。

另外两人,糊南按察使陶恩培和湘乡知县朱孙诒,倒是一声不吭,被斩首了事。

冯云山好不容易有了朝廷从二品的文官投降,害怕他的家眷被朝廷治罪,立刻将徐有壬好好看护起来,一直隐而不发。前阵子,徐有壬在浙江乌程原籍的家眷被范汝增派遣细作接到了广州,于是,徐有壬这才敢被拿出来,任命为新成立的圣国中央银行副行长。

这也是冯云山见实在是没有什么人才,只有徐有壬这位怕死的降官,当过芸南布政使和糊南布政使,对于一个省的地方民政相当了解,这才让其出马,主持“圣国中央银行”的工作。毕竟,周胜坤和伍崇曜都是兼任,工作重点还是在他们自己的领域内。

圣王王府宣称,成立圣国中央银行的宗旨是稳定圣国金融秩序,繁荣经济,抵制腐朽的满清朝廷滥发大币,保护百姓财富。同时也为了圣国颜面,整治圣国范围内混乱不堪的货币现状,结束到处使用洋元的历史。

王府规定,圣国中央银行的资本金额初定为1000万银元,合计700万两白银。圣国中央银行是唯一一家有权发行圣国货币的银行。

圣国中央银行有权代理国库,募集和偿还公债,代收税款,发行、铸造圣币。其他各类地方银行或者商业银行,想要开办,都必须经过中央银行的批准。

圣国中央银行总部设在广州,分别在各省设立一个分行,监管本省的金融状况和负责本省的货币发行。

同时,圣王王府又宣布,准备下一步继续成立几家圣国控股的合作制股份银行,欢迎圣国内外机构、私人前来入股投资。

这几家股份银行分别为圣国工商银行、圣国交通银行、圣国建设银行。

并且,这三家银行,有自己专属的领域。与圣国中央银行相同,每家银行都会设立省级分行。但不同的是,在重要的府,还会设立二级分行;而分行下面,对应的一般州府,设立支行;州县一级,设立一家支行的代理处,重要的乡镇,还会设立储蓄所。

这样通过层层分级,将这三家银行的业务拓展到圣国各个地方。

圣王王府通过下达的通告和《南方日报》,正式宣布,在圣国范围内,由圣国中央银行公开发行圣币。自即日起,圣币开始正式流通生效。

并且,圣国统辖范围内的原有满清货币,无论是铜钱,还是金银元宝等,在来年六月底前,半年时间内仍旧可以自由流通,但从七月初开始,所有满清货币、洋元等,都严禁流通,需要到圣国中央银行驻圣国各州府的分行、支行及办事处等,进行兑换成圣币。

并且,圣国中央银行还规定了兑换的比例,完全按照铜、银的重量成色来衡量,对于满清的虚高面值,一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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