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三章 卖队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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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铮在检索脑海中的知识。

根据精灵文明的记载,有些世界之中是有神的。

但是神也是分为三六九等的,并不是完全一样。

有些神,是代表着一个世界的某一项法则,那个世界的法则就是神,神就是那一条法则,一旦神死了,那条法则就在那个世界消失了,那个世界甚至可能因此而崩溃,起码有很大的概率让那个世界上的文明重新来过。

有些神,则是掌握了某一项法则权限的家伙,可能是人,也可能是先天神灵,更有可能是某只动物或者魔兽。这样的神就比较水,就算死掉了,也不会动摇世界的根基,因为会有新的神攫取神位,获得神权,掌控住那条法则。这样的神是可以被杀死的,被挑战更是家常便饭,神之间的战争经常发生。

还有些神,就连上面的都比不上,严格来说只能算是人,是掌握了某种力量达到一个极限,无人是他的对手,没有人比他对那种力量了解的更透彻,从而被称之为神,实际上并不涉及到世界法则的掌控,最多就是利用而已。

至于某些因为强大,就被称作某某剑神,某某雷神,某某吃饭神之类的神,就完全属于搞笑派的神了。

陨石能制造神眷者,那么必然不会是后面两种所谓的神,必然是前面两种之一。而第一种的可能性太小了,毕竟作为一个世界的一部分,脱离了原本的世界,跑到了其他的世界之中,基本上是活不了的。

那么第二种,掌握了某一条法则权限的家伙,或许就是眼下这块陨石了。

当然也可能是躲藏在陨石里面的某个家伙。

如果这种猜测没有错的话,面前的麻烦依旧是不小的。

第二种神明,是可以陨落,能够被击败的,那首先也得是对手已经足够强大才行。

以宋铮一个四阶新人类的等级,还远远到不了那种程度,甚至就连他碰见过的,最强的那个人——古师,可能都还没到达能挑战神明的程度!

面对着一个神明应该怎么做?

还用问吗?跪舔啊!

不过如果只是跪舔就行的话,宋铮早就那么去做了。

关键这位雷神,借助兔子的口,说出了让宋铮绝对不想接受的要求。那就是成为这位雷神的神眷者,甚至神使。

跟着一个神明混,还能被赐予神使的名字和力量,听上去似乎很不错,对于一穷二白的屌丝来说也非常具有吸引力。

可是这话听在宋铮的耳朵里,非但没有什么吸引力,反而是让他恐惧的差点扭头就跑。如果不是害怕天上忽然降下一道闪电把他劈死的话,他在兔子说出那番话来的时候,就已经跑掉了。

为什么会这样呢?

因为神眷者,甚至神使,都是具有极大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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