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治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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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也就是惠文王二十九(公元前270年),祁县一度被秦军夺走过,虽然很快就还了回来,可对当地民生,以及赵国在当地的统治还是造成了很大打击。秦兵一把火烧了县寺,所以明月至今还能在寺门处找到被烧裂的石块和被熏黑的墙垣,先前许多年留存的档案,都被焚毁了——或许是受商鞅焚诗书影响,秦兵每逢占领一座城池,若没把握守住,通常会一把火烧了当地档案文书。

接下来,那县令一箱接一箱地数过去,不厌其烦地解释内容。

原来这些简牍都是历年的档案,囊括了从邯郸、晋阳颁布的法令,祁县历年户口、土地开垦、物产统计、田租赋税、劳役徭役、仓储钱粮、兵甲物资、道路里程、邮驿津渡管理、奴隶买卖、刑徒管理、以及祭祀、医药等相关政令和文书。

关于祁县的一切,仿佛都浓缩在这个小小的档案室里。

跟殷周春秋时礼仪宗法制度不同,战国七雄已经完成了一场改革的风暴,从上而下的变法,使得官僚体制全面建立,曾经的贵族没落成了地方豪长,或者普通士人,大量识字的士作为基层官吏被派去官吏地方,这样一来,就构建了一种新的国家制度:律令制。

和春秋时期卿大夫粗放型的治邑不同,如今列国治理地方,就是靠这满满一屋子的“律令”,也就是简牍来实行的,邯郸颁布下律法作为全国准绳,各县依照上命,安排下每年的春耕、夏耘、秋收,以及最终的赋税,再将收上来的粮食连带记录每年简报的竹简,交到太原郡去。太原郡统计各县数据,再交给邯郸。

就像齐威王时要对阿大夫和即墨大夫进行评比一般,邯郸也会根据这些简牍,对各县治理情况作出一个比较,一般而言,交上的赋税多就是好吏,收上的赋税少就是不称职,不称职者会很快被调走,所以官吏每每上任,最焦心的事就是督促收税……

明月只是简单地翻阅了一下这些简牍,就从中窥见了不少治理地方的细节,除了最为详尽的税收上计外,还有对县中罪犯的罚单,其中的“一盾”、“一甲”是指数额,意思是让犯错的人缴纳一副盾牌或是一副铠甲,不然就要“数耐”,也就是剃掉头发,作为罪人服役。

除此之外,县尉那边也交割了不少文书,比如有的简文中记载某一月份中本地县卒粮食的消耗量,以及武库里武器的储藏情况,都事无巨细的记载在上面。

这些密密麻麻的数据,明月看得头都快大了,好在还有蔡泽带着一些在燕国上都招揽的士人帮忙整理,然而赵国的篆字和燕字有较大区别,而涉及到徭役、租赋的简牍里,一字之差,就可能出现大问题。

这捉襟见肘的局面,让明月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急需更多的门客、舍人。不求什么经天纬地之才,而是要简单地帮助自己处理文书,如此,他才能顺畅地当好祁县封君,管好这块地盘。

于是明月在抵达祁县一天后,便宣布了自己做封君以来的第一条命令:除了要调走的县令、尉以外,其余诸吏,一律留用,而且还向县中求贤!

”自古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凡有胙土封茅者,曷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其地乎?卫康叔就封,先以《梓材》求卫地之贤;祁奚大夫告老之际,亦推解狐于君前。墨子曰,可使治国者使治国,可使长官者使长官,可使治邑者使治邑,光咎待能治邑者。祁乃大县,人杰地灵,可有良家子居于豪长之家未曾出仕者,亦或士人闾巷之室郁郁不得志者?此令既下,人人皆可举荐他人,他人亦可自荐!光年少就封,还望二三子佐我明扬仄陋,踊跃荐才,不避亲仇,吾得而用之,有才者必尊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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