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烈日灼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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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猎一身甲胄,领系大麾,猎枪横膝,安坐在重楼台高椅上。头顶有侍卫打着青罗大盖伞,身侧护卫是已经长出半寸多短发的觉远,再后面舱檐阴影下,是几位随军医侍。

觉远现在算是还俗了,但依然使用法名而不是本名,这里也有赵猎怂恿之功,谁也不知道他是因为这法名在后世颇有知名度比较顺耳的缘故。根据赵猎观察,觉远武力值是没得说,射击也很精准,作为战士,技艺一流,但也仅止于此了。或许是当和尚久了,他勇猛有余,凶悍不足,心存怜悯,并不适合冲锋陷阵,加上缺乏指挥能力,混将军是不可能了,不过倒是个理想的贴身护卫。

赵猎现在不再红巾裹头,而改戴一顶钢盔,钢料来自他的武器库,坚固自不待言。这顶钢盔外形与宋制式头盔颇相似,顶竖半尺赤缨,两耳飞凤展翼,唯有两点不同,一是前额部分有凸出的盔沿,二是有面甲及箭形鼻锚。盔沿的用处是遮阳,以免阳光晃眼影响射击。面甲可防箭矢,鼻锚可抗近距重击。作战时面甲一合,配上森森鼻锚,分外狰狞可怖,令人胆寒。

赵猎的铠甲则是一袭亮银山文字甲,在项顿、披膊、护腕及前后心圆护等部位还有云纹镶金边,十分华丽抢眼。这套铠甲是皇家内藏之物,为杨太后所赐,作为对他勇夺崖城的奖掖。

若在后世现代战场,一切指挥皆有电子通讯,指挥官穿着是越低调越不显眼越好。但在古代不同,一军主将必须醒目抢眼,最好能让三军将士一眼就认出。独特盔甲只算是标配,更竖大旗于中军,以便将士识别,如此方能指挥如常。

虽然人马少了点,好歹也是一军主将,赵猎自然不好再随随便便背着他的雷明顿,于是给三把枪都配上了枪套,也算是正规化了。手枪枪套样式与现代枪套一般无二,枪扣采用的是磁性扣,内缝一小块磁石,套盖缝一小块铁片即可,没啥技术难度。不过当时为赵猎制做枪套的铠甲作匠头倒是啧啧称奇,连道都统制巧思过人。

雷明顿枪套也是插式枪套,用交叉皮带固定于背后,使用时反手一拔即可,用毕反插归套,动作剽悍潇洒。施扬及少年们都看得心痒,纷纷防效。

披挂这样一身重达三、四十斤的铠甲,在烈日下枯坐,纵有大伞遮阳,海风送爽,那股子闷热也令人汗湿重衫,几乎喘不过气,但赵猎依然稳坐不动。他是一军主将,必须以身作则,没理由让士兵曝晒而他却躲进舱室的道理。

施扬几次恳请赵猎进舱室休息,都被赵猎拒绝,只笑道:“敢不敢跟我赌,我现在流一斤汗,等会马抚机就得流三斤汗。”

施扬苦笑,只得擦把汗,继续领军法队巡视去了。

午时初刻,正是一天中最热时分,原本潮湿的滩涂,表面水分都被蒸干。一眼望去,滩涂仿佛是老农的脸,黝黑而皴裂,挂着片片白斑(盐粒)。

明晃晃的太阳下,水气蒸腾,空气氤氲,似乎连树木都在扭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如果说埋伏之初还有部分士兵对敌军势大心存恐惧,随着时间推移,恐惧感已被酷热溶化,士兵热糊的脑袋里只剩下一声呐喊:“马逆抚机!新附军贼!快他娘的来吧!战死也比热死好!”

或许是感应到龙雀军将士心声,远方丛林一动,似乎冒出一人,随后是两个、三个、四个……越来越多,乌泱乌泱一大群。

突然白影一晃,林木间弹出一杆白色大旗,斗大的“马”字,远远都能看清楚。

马抚机、新附军,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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