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拦马墙之战(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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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力尔特原本是北庭军百户,能在强手如林的北庭军里爬到百户这个位置,其勇猛善战自不待言。被调至汉军左营任副千户的他,在营中的地位威势,远远超过上官千户汉将。忽失海牙说到底只信任自己的同族亲将,认为只有他们才能将自己的战斗意志贯彻下去,其余汉军、新附军,都是亡国败将降兵,有何资格得到重视信任?

古力尔特摘下铁盔朝侍骑怀里一扔,双腿一夹,驱马冲出阵列,拔出沉重的厚背弯刀向桥对面一指,扬起那满是横肉与伤疤的大毛脸,杀气腾腾对即将出战的汉军左营三百士卒大吼:“跟我古力尔特打仗,只有两条路,要么生,要么死!冲过桥,杀进那两道墙,就生。冲不过,杀不进,或者敢后退——死!”

汉军士卒齐齐举枪顿地,连呼三声:“吼!吼!吼!”

在士卒气势攀上高峰时,古力尔特接过侍骑送来的头盔戴上,大弯刀用力一劈,戟指拦马墙,五官扭曲,腥沫四溅:“杀!”

“杀!”

三百汉军,枪牌手居前,弓手居中,刀斧手居后,脚步轰隆,奔向木桥。古力尔特与侍骑、护旗、金鼓跟随在后,更后边的是数十个扛竹梯的役夫。

忽失海牙一动,龙雀军也立即行动,他们接到的军令后半句是“敌若动我先动。”

第一道拦马墙后面,沈平波提起平放身边的丈二锥枪。这种锥枪有四棱,坚固难折,破甲最利,因形似麦穗,又称麦穗枪,在宋军枪九色里,最为犀利。沈平波手掌握在枪杆后三分之一处,那里有一圈铁质枪格,类似刀剑的护格,枪一举起,像把超长矛剑。虽然有点不习惯,但不得不承认,多加了这一圈枪格,杀敌时穿刺力更为强劲,而且也不用担心敌人喷溅的浓稠血浆顺枪杆流下时使得手掌打滑了。

宋军枪九色里共有十一种枪,用于战阵厮杀的有十种,但无论哪一种,都没有枪格这个装置。这其实是赵猎的“发明”,他直接把西方骑士用的骑枪长铁套护手,简化成一个枪格套,从枪尾部套入。这样单手持枪刺杀时,握枪更稳定,穿透力更强。

当然,这种枪格只能是单手持枪时才好用,若双手持枪则不方便,更没法使出各种枪术。不过宋军枪牌手都是一手持枪一手提盾,排列紧密,攻守兼备。至于枪术什么的,两军对阵,丛枪戳来,丛枪戳去,一招分胜负,一击见生死,什么花招妙招绝招统统没用。

沈平波身旁还斜倚着两杆飞梭枪,枪头形似梭镖,枪杆直而细长。这种枪是用于投掷的,破甲力很强,沈平波很擅长投掷飞梭枪,又快又准,不过这一手绝活在龙雀军却不受待见。火枪射速虽然慢,但安全性高,不像投标枪,大半身体都暴露出掩体,很容易成为箭矢的目标。沈平波也承认这一点,但他不是火枪兵,而是枪牌手,他要有自己的远程杀伤兵器。

沈平波一手持枪,另一手整理藤笠与皮甲,然后提起长方尖底的步兵旁牌,步出凉棚,把竹哨塞在嘴里用力一吹:“哔——集合!准备作战!”

隶属沈平波的破虏营丁队士兵纷纷涌出凉棚,从门边的兵器架上抽取各自武器集合:三十火枪兵,二十枪牌手,一个旗手,一个号手,两个传信兵,两个火头军,三名医士,十个辅役。加上队将沈平波,拥队一人,火长五人,共计七十六人,这就是龙雀军一队的标准人员配置。其中“不入火人”(非战斗人员)为十九人,战兵为五十七人,

敌军即将冲上木桥,沈平波也不多废话,干脆利索下达命令:“火枪兵进入阵地,枪牌手预备。”

三十个火枪兵纷纷拥到拦马墙的垛口前,一人一个垛口,然后将早已装填好弹药的火枪管子从十字射孔里伸出。在他们的两边,各有一队火枪兵在做同样动作。

第一道拦马墙里,配置了三队军兵,超过二百人,其中火枪兵近百。每一个火枪兵各对应一个射孔,第二道拦马墙也是同样人员同样配置。短短百米的拦马墙就有近二百垛口,无怪乎连身经大小数十仗的忽失海牙都感觉这两段墙的垛口实在多得离谱了。

此时拦马墙后各火长、队官不断大呼小叫,反复提示各军士注意事项。

“检查火石、火门、弹药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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