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一章 玩电脑我是祖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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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集团的办公室里已经忙了起来,十几个人打电话,发传真,各做各的,完全是港城风格,孙思宇坐在公共区的沙发上喝着茶,林芳怡和吴帆则是坐在一旁的桌子前,桌子放着一台电脑,两人盯着屏幕,林芳怡笨拙的敲击着键盘。

“林云,休息的怎么样?”孙思宇问道。

“不错,就是饿了。”

“我们也饿了,就是在等你呢。”吴帆瞥了林云一眼说道,自己总算找个机会能挖苦对方了。

孙思宇笑道,“咱们去楼下吃,不远外有一家本地的小吃铺,味道很好的。”

林云一听是小铺子,立刻食指大动,“港城的小吃天下闻名,其实我昨天就想好好尝一尝,就是宋大哥和王大哥他俩太客气,以后咱们别吃那种大酒楼,贵不说,味道还真不如那些小铺子。”

“林云,你等下,等我打完这句话的!”林芳怡不断的敲击键盘,她可不会随便迁就自己的这个弟弟,别人拿他当个宝,可在她眼里,弟弟就是用来欺负的。

林云走到电脑旁,看到这是一台IBM电脑,外形已经跟十几年后的电脑差不多,就是“脑袋”太大,屏幕还小,正常来说,九二年的电脑程序应该属于486系列,其实所谓486是国内的称呼,国外怎么叫可不太清楚,毕竟林云不是电脑专家。

IBM这个名字如今已经成了全世界电脑的代名词,连国内很多人都知道这个公司的名字,当然,主要是在大学生这个群体中,毕竟国内很多大学都开设了电脑课程,其他人连电脑都没怎么见过,因为这东西太贵,普通人根本买不起。

不过对国人来说,IBM并不是最有名,最有名的还是微软公司,以及那个今年才三十六岁的比尔盖茨。

这个名字在国内大学生比米国总统还要有名的多,因为大家在很多如大众软件这样的书籍上看到了他那传奇般的经历,什么辍学去开公司了,开发出先进的软件了等等,就仿佛他是一个开创了新时达,是这个世界头号天才一般。

可真实的确如此吗?当然不是,只是成功者才配留下名字,即便你是个废材。

其实在八十年代初,很多人都看到了电脑的趋势已经势不可挡,关键就在于是以什么样子被接受,首先站出来的是乔布斯,他是第一个个人电脑的开创者。

在当时,个人电脑的出现,对于米国的其意义可比盖茨的微软公司大的多,比尔盖茨的贡献还在于应用程序上,可是这方面他也不是第一。

首先,现代应用程序的鼻祖DOS系统是比尔盖茨从另外一家公司骗来的,以此系统为根基,他才弄出来视窗系统,然后还有图片处理系统,文字直接录取系统等等,这些都是他从其他公司手里或骗或买弄到的,他的强项只是能够比其他人更能深刻的认识到这些系统的重要性。

并不是说比尔盖茨在技术上不行,但他奉行的可不是独立创新,比尔盖茨和乔布斯一样,奉行的是那句广为流传的名言:好的艺术家复制,伟大的艺术家窃取。

看到了吗,这就是微软和苹果这两大公司的真实一面,这些倒不是说卑劣的行为,但也大可不必将之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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