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六七十年代的住房问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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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住房,张建国喝了口酒悠悠说道:“十几二十多年前可没有买房的概念。

那时候,人们住的房子绝大多数是“公房”,要么属于房管部门直接管理,要么属于所在的单位。

住公房的家庭,不必担心住不住得起的问题,但时间久了,也有一些不能解决的矛盾。

比如,你可能在东城上班,单位分了一套两居室却在西郊,从王府井搬到三环路以外,住房宽裕了,又舍不得孩子离开重点学校;家里有病号的想住在医院附近,要做小买卖的想住繁华、临街的房;夫妻离婚了,房子一人一间,总不能一直同住一个单元楼里。

凡此种种,那时大家就自发想出了互惠互利的法子——交换房子,以解决现实的问题。”

“是什么法子?”林云的好奇心上来了。

“来,咱先干一杯!”

张建国举起酒杯,大家碰了下,一饮而尽。

“二哥,您赶紧说,我也听听!”吴帆也很感兴趣。

林云瞥了她一眼道:“你也是首都人,怎么不知道这种事?”

张建国哈哈一笑道:“她当然不知道,还有思宇,孙怡,你们这些人哪里会为房子操心?”

“那张大哥怎么知道的?”林云反问,毕竟张建国的家族也不会为房子操心。

“那还不是因为我家老爷子那时负责这一块,他有事没事就和我们谈论起这些问题,一来二去我们就知道了,年轻时还出去跑调查过,当时没什么感觉,这几年仔细想想,其实很值得怀念。”

“原来如此………那张大哥赶紧说说是什么办法。”林云催促。

“一开始呀,大街小巷的墙壁上、马路边的电线杆上,都贴上换房启事,这是老百姓间自发的行为,大概在六十年代初期吧。

不过到处张贴换房资料,不仅影响市容,还对交通和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影响,可老百姓又有迫切的需求,所以在六二年,东城、西城、崇纹、宣华和朝阳房地局相继成立了专门的换房机构——换房站。”

“换房站?”这个名字可是第一次听说。

“对,就是换房站,主要负责居民在本区范围内和跨区的换房业务,而且是无偿的义务。

由于都是公房,不涉及房子的产权变更问题,办理手续很简单。

只要双方互看住房后同意,到市区换房部门办理个换房协议书,然后持换房协议书到双方的房管单位变更一下房屋承租人就可以了。

如此一来,换房的人越来越多,换房大会也应运而生。”

“换房大会?好家伙,规模上来了?”林云的兴趣越来越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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