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天道合约(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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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界的合同,比下界更加规范,而且,这些合同对于修士的限制力,非常强大。

仙界的合同与下界修真界那些商业合同可完全不一样。

商业合同违犯了,还需要打官司,打赢了官司,才会有有关部门监督对方执行判决。

何况别人就是违犯商业合同了,能不能打不打得赢官司,就得两说了。

就是好不容易打赢了官司,最后能否顺利执行判决,袁方也只能呵呵一笑了。

仙界的合同,可不一样,对于违约合同的天仙限制厉害的多了,它已经涉及到了天道运转规律。

因此,那些没有按照合同做事的天仙修士,会遭受天道的厌恶,做任何事情,都会不顺,根本就不需要什么部门监督,天界修士也不敢违约,违约后的惩罚根本就不是修者能够承担的。

这样的契约合同,非常珍贵,只有针对天仙以上修为的大修士,才会使用。

普通凡人也有类似的合同。

他们根本不需要用到这样高级的合同,也用不起这么高级的合同,一份这样的合同的价值,人间界凡人拼命工作一辈子也赚不到。

普通人使用的合同,只是天道合同复制过不知道多少遍的一些副本,这些副本的功能对天仙无效,可对普通人限制的作用可就大了,会根据普通人的级别,使用复制过几次的合同。

比如说,从这样的合同原本上复制的合同,效果强大,可以给于化神和阳神修士使用。给予阳神使用的复制合同再次复印出的合同,可以给予元婴期使用,依次类推,普通凡人使用的合同就不知道是多少代的复制品了。

合约双方,在签字之前,分别详细的阅读了合同内容。

合同上,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写的清清楚楚,没有任何含糊的地方。

在两方看完合同内容,察觉无误后,才在合同的签字处签上双方的名字印记。

袁方虽然看似在合同上面签了名,实际上却不是签的他自己的名字,而是用的袁大仁,这个名字。

并不是袁方不想守约,而去故意签无效的约,而是袁方不想把自己的精神力哪怕只有一丝一毫,留在天道的手中。

那样的做法,就是自己主动把小辫子送给天道手中抓着,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袁方可是对天道一直处于防备的状态,可不会做这样的画蛇添足的傻事。

也不能说,这份合约是无效的,只是袁方用了李代桃僵之计,使用了某个事先就进入到袁方体内的生物的精神力签的约。

等到完成合约后,天道的奖励,对于体内的这个袁方给它起名叫袁仁的生灵,也有一定的好处。

而以袁方的性格为人,也会完成合约的,不会故意违约。

合约签好,双方签名后,就自动飞走了,在飞的过程中,慢慢化了,化为虚无,从此之后,合同已经生效,不怕任何人违约。

这就是天道合约的厉害之处,根本不怕你违约,只要你还在盘古宇宙的天道监督之下,它就能够制裁你。

合约上的那一丝精神力,就是天道制裁的关键,顺着这一丝精神力,不管修士在盘古宇宙的哪个地方,都会被天道寻到。

合约双方都认真

袁方签完合同后,不需要参加什么考察,就自动成为杨府的高级客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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