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一个文化人(1 / 2)

加入书签

“要不留下来一起吃个饭再走?”王希咖想起凤凰翎是个吃货,就想留下他一起吃个饭。让他也感受感受人国博大精深的餐饮文化。

凤凰翎眼睛一亮,但还是说道“不了,家里还有事呢。再说这里没有梧桐树,我不能久留,以后有机会再说吧。”

王希咖道“行,到时候我在纽约搞几棵梧桐树,今后往来就方便了。”

凤凰翎笑道“好的,大皇帝,今后一定在你这里搞几只凤凰。”

王希咖道“行,那两周后见,你帮我引荐给你们的国王。”

凤凰翎表示怀疑“两周的时间,你能赶到优山美地吗?用不用我拿凤凰来接你?”

要知道从纽约到优山美地差不多有5000多公里,相当于从昆明走到哈尔滨。骑马的话没有一两个月下不来。

“没问题,我肯定能到”王希咖说道,他有许多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飞机汽车全有。只是凤凰翎还不知道罢了。

“行,那咱们两周后见,尊敬的大皇帝!”说完之后双手抱拳面向王希咖后退,然后坐上凤凰飞走了。这是阿兹特克一族的礼仪,当你面对一个非常尊贵的人的时候,走的时候不能把<a href="https://www.qidianxin.com">新笔趣阁</a>对着别人,一定要面向对方。

凤凰翎现在对王希咖的态度已经彻底发生了变化,一口一个大皇帝,动不动还行个大礼。

看到这种态度的转变,王希咖的感觉非常复杂。既有受到特殊关注的愉悦,又觉得自己失去了些什么。怎么形容呢?就好像“本来打算以普通人的身份与你们相处,换来的却是疏远。不装了,我是大皇帝我摊牌了……”

告别了凤凰翎,王希咖开始准备去阿兹特克帝国的文书。具体怎么写却犯了难。要是在后世,两个元首互访一般都是外交人员安排,大家都互设有外交部。

但是这个年头很明显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只能身为大皇帝的王希咖自己写。是按照后世的外交护照的格式写还是按照当年大唐皇帝给唐僧写的通关文碟的格式写呢?

可是历史上真实的唐僧是偷渡出去的,并没有通关文碟这种东西呀。

想来想去,王希咖决定自己写“尊敬的阿兹特克国王你好,我是亚欧大陆人国的皇帝王希咖,我想要访问你的国家,跟你会晤一番,加强国际交流。你愿意见我吗?最诚挚的祝福!”

这简信王希咖完全是用“口水话”写的,也不管这封短信符不符合外交辞令。估计阿兹特克的国王也不懂汉语,符不符合外交辞令也无所谓。

慢着!国王不懂汉语的话,如何看懂自己这封信呢?得找人翻译翻译呀。

可惜这个时代的人识字率不高,像血牙和灰海狸他们部落根本就没有文字,你叫人怎么识字?要是说话的话灰海狸他们还能听懂一点。但是写字的话就完全没办法识别。而且这种外交文件又最重视文字是否规范,还真是大伤脑筋。

经过多方打听,终于发现居住在大峡谷的印第安赛亚人中有个叫花萝卜的小哥能够识别阿兹特克文字。

这倒令王希咖大吃一惊印第安赛亚人在他看来是愚昧无知跟猴子差不多的种族,感觉他们就是每天喝酒玩泥巴。没想到竟然出了这么一个人才,还能识文断字。

原来这花萝卜生性好动,小时候离家出走去南边玩,结果迷路了。被一个好心的阿兹特克老大娘收养,教他读书认字,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用之才。

而花萝卜也的确争气,每天其他的阿兹特克小朋友们都出去玩的手他一个人默默在家里看书,见见的成为了一个有知识有文化的优秀青年。

花萝卜走失的时候年纪还小,因此小时候的事情记得不太清楚了。所以他的内心一直以为自己也是一个阿兹特克人,只不过是自己的发型特别一点,长了根尾巴而已。

阿兹特克小朋友也没有种族歧视的概念,相反还很羡慕花萝卜永远不用梳的头发,还有他的尾巴,因为有了尾巴就能做出许多只有拥有尾巴的人才能做出的动作,比如用尾巴倒挂金钟。

在这样的环境下花萝卜的身份认同就变成了阿兹特克人。直到他18岁的那一年,收养他的老大娘才告诉了他真相“萝卜啊,你爹他不是你的亲爹,奶奶,也不是你的亲奶奶!”

而花萝卜的反应和红灯记里的李铁梅很像“奶奶,您糊涂了吧?”——估计任何一个听到这种消息的孩子都会做出这样的反应。

老大娘苦笑道“你这孩子咋这么笨呢?你不会看看你的头发,那个阿兹特克人会留你这种剑麻似的发型啊?”

花萝卜道“啊,我以为你们都是把头发故意剪成这个样子的。”

老大娘又笑道“你个傻孩子啊,你就从来没发现只有你一个人有尾巴吗?”

花萝卜道“我还以为尾巴这东西只有学习好的孩子才会有……”

老大娘又苦口婆心的拿出各种证据比如他离家时候穿的小衣裳,手里玩的泥巴等等。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说服了花萝卜。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