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亲切”的酒德亚纪(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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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族:从只狼归来的路明非

  大危机!!!

  路明非神经绷紧,进入精神高度集中的状态。

  酒德亚纪居然会穿便服跟踪叶胜,这是他没想到的,这就是女人的第六感吗?还是说抓奸的本能?

  叶胜也太不小心了,不知道稳重一点吗?还得让我来给他擦屁股。

  路明非在心里埋怨叶胜。

  大家都知道,诺顿馆归路明非所有,所以他不可能用“不知道”这种理由搪塞过去,他也很清楚自己的聊天水准有多烂,每次在qq上和陈雯雯聊天都没有超过五分钟,除了会在打游戏时吼几句,他和别人的日常问候就和查户口差不多。

  一来二去,就是那几句,你吃了吗?吃的什么?今天天气真好啊。

  如果在这儿被酒德亚纪给逮住,绝对会露出马脚,引起亚纪的疑心,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借口开溜,然后赶紧通知叶胜。

  “叶胜没和你在一起啊?”路明非挠挠头,装作一无所知,“我就来这边散散步,没想到你也在这儿。”

  “哦。”酒德亚纪收起笑容,坐在红色鹅卵石铺成的小路边的纯白长木凳上,拍了拍一旁的空位,“正好,我也是来散步的,坐一会?”

  “好好呀。”路明非坐上去,背靠座椅,抬头望天。

  天空黑沉沉的,太阳落山,半弯的月亮爬上来,路边的行人很少,因为此刻已经到了上课时间,有晚课的在教室里上课,没晚课的要么在自习室或者图书馆做课后作业,要么在体育馆那边打篮球,或者参加社团活动,去花园幽会。

  总之,大伙都有自己的事干。

  路明非也是专挑这个时间出门的,戴个鸭舌帽,控制呼吸频率,低头慢走,这样就能尽可能地降低存在感,以免被“粉丝”抓住,可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亚纪给逮个正着。

  “今天天气真不错啊,哈哈,哈哈哈。”路明非干笑几声,憋出一句万能台词。

  不管是遇到年龄大的长辈,还是幼小不懂事的晚辈,都可以用这句话开头。

  “是啊,真不错。”酒德亚纪也抬头看天空,“卡塞尔学院的夜色总是很美。”

  “你知道吗?你都快成一个传说了。”她转过头看向路明非,掩嘴轻笑:“他们又在论坛里给你取了个外号,‘幸运王子’,说如果撞见你,能要到你的签名,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会有好运势,期末不挂科,考试通通过,还能在一个月内收到心上人的表白。”

  “这么玄吗?我怎么不知道我有这种法力?”路明非捏了捏脸上的肉,“这可太离谱了,以后不会有人传什么吃了我的肉,就能长生不老的谣言吧?”

  “这说明你受欢迎啊,你看唐僧,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

  “唐僧那是为如来佛祖的二徒弟金蝉子转世,奉皇帝旨意去取经,那能不受欢迎吗?再说了,受欢迎也见不得是啥好事,你看多少妖怪想剥他的皮,喝他的血,吃他的肉。”

  “这说明妖怪很爱他啊。”酒德亚纪幽幽地说:“你看,吃了唐僧肉,他们就永远在一起了,不分彼此。”

  酒德亚纪忽然笑了,笑容很灿烂。

  路明非背后传来一丝凉意,整个人愣住,他发现好像从未真正地认识过亚纪,最长的一次聊天,也就是在大排档吃小龙虾的时候,可那次他只顾着吃,还有看叶胜和亚纪秀恩爱去了。

  他咽了口唾沫,喉结上下蠕动,抿着嘴唇。

  叶胜,你家老婆,好像有点奇怪。

  “开个玩笑,你这么紧张干吗。”亚纪侧过头看不远处的诺顿馆,轻声说:“我刚入学的时候其实很讨厌他,一点没有绅士风度,总是在你不开心的时候过来做鬼脸,拍屁股嘲讽你,真的是太气人了,关键是我还没办法反驳,他的游泳成绩第一,重新组建了帆船队,把人数不足5个的小社团带领壮大,最后从芝加哥大学那儿夺回奖杯。”

  “他像只天鹅,永远都仰着脑袋在前面扑腾翅膀,掀起一圈水花,我们这些丑鸭子只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看他表演,那几年的全部风头都被他出完了,3e考试血统评级他就是最高的a级,哦不对,现在最高的应该是你,s级,但当年a级就是最高了,每年入学的a级一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有时候还没有,一些入学前评定的a级甚至还会在3e考试后掉级。”

  酒德亚纪握拳,愤愤道:“我那时候吞不下那口气,他嘲讽我一次,我就在日记本上记下一次,嘲讽一次记一次,把他的那些烂话全部写下来,等着某一天超过他的时候,原封不动说回去,一次性报复个够!为了这个目标,我一直忍气吞声,当他的受气包。”

  “没想到你们的过去这么坎坷啊”路明非用衣袖擦了擦并不存在的虚汗。

  说实话,路明非没想到外表温婉,像个大和抚子的亚纪居然这么记仇,果然人不可貌相。

  这种是最恐怖的,你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惹到她了,她又不会说,只会亲切地笑着,然后等你离开后,在本子上写:“今天路明非骗了我,这个仇,我亚纪记下了。”

  想想都冷汗直冒,说不定哪天吃饭的时候就吃出一根螺丝钉或者刀片。

  “要是告诉大一的我,将来我会和叶胜在一起,还会结婚,一定会露出超嫌弃的表情。”亚纪笑了,“命运就是这么造化弄人,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

  “你还讨厌他吗?”路明非问。

  亚纪摇摇头,认真地说:“其实我很倔的,如果是不喜欢的人,就算死,我也不会和他在一起。”

  “这方面我倒是感受到了”路明非说。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10年,酒德亚纪比起这位英豪,也是丝毫不差,算得上一位女英杰。

  “他炫耀的样子虽然很讨厌,但没了他,帆船队就像是没有了主心骨,大三的时候大概有半个月的时间,他去参加了a级指派的紧急执行任务,那半个月里由我负责带领新生队伍去参加比赛,可在第一天的淘汰赛接连出现状况,我不知道怎么鼓舞士气,大伙情绪都很低落。”

  “混血种的身体能力不是比一般人强很多吗?”

  “是这样没错,但帆船考验的是技术和经验,我们本来就是一群因为爱好才聚集到一起的人,卡塞尔学院附近又没有海,新生们的帆船练止于纸上谈兵,学院的游泳馆根本没法提供多少帮助。”

  “所以说,你们是当场练的吗?”

  “对,大家提前一天到了场地,熬夜练习,好不容易才通过了淘汰赛。”亚纪点头,“虽然最后拿了冠军,但那次真的太不容易了,如果是叶胜带队的话,一定可以做的比我好,至少大家的情绪不会那么低落。”

  路明非在心中为芝加哥大学的学生们默哀,真是太倒霉了,遇到这一群开挂的人,练了一天就把别人努力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心血全部耗费。

  或许混血种应该定个条约,不去参加普通人的比赛。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习惯有他在。”亚纪说:“他总能把事情处理好,哪怕事后他走到我面前来说上几句讨厌的话,我也不在日记本上添新的小笔记了,因为我明白了一件事,我确实比不过他,他嚣张也是应该的。”

  “那时候你就喜欢上他了吗?”路明非问。

  “没有。”亚纪再一次摇头,“我当时还是很讨厌他,只是不在私下和他争了,怎么说呢,算是认清了自己的局限吧,人与人之间是有差距的,即使我在游泳馆训练到晚上11点,每天至少保持6小时的训练时间,也比不过他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年轻的时候会觉得什么都可以靠努力争来,如果一倍的训练不够,就两倍,两倍不够就三倍,可再大一些了就发现,有些东西,在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没有就是没有,再怎么努力都没有。”亚纪说。

  “我认为努力还是有用的。”路明非说:“天赋只是决定你能走多远,而决定你最终走到哪里的,还是努力。”

  “是啊,你说得对。”酒德亚纪轻笑,“后来我发现,叶胜也没有那么厉害。”

  “我和他作为潜水组一同被选入‘夔门’计划的候选名单,我一直是他的潜水搭档,因为他是第一名,我是第二名,直到那时,我才知道他使用言灵时会变得像婴儿一样脆弱。”

  “明明我才是女孩子,我的任务却是保护他。”亚纪双手叉腰,“你说这是不是很不公平?”

  “额”

  “他真的是个白痴,为了训练默契,我们住在一间屋子里,天知道他怎么把牙刷搞混的,明明一个是粉色,一个是绿色,还有他晚上睡觉要磨牙,真的吵死了,还会说梦话,在梦里喊妈妈,香菜不吃,洋葱也不吃,明明我们规定只能吃船上的营养餐,他竟然偷偷在行李箱里藏了一包薯片,等夜深了拿过来问我要不要。”

  路明非心想叶胜还是够义气的,要是让他吃什么营养餐几个月,绝对会受不了,真有薯片的话估计就一个人悄悄解决了。

  “我当场就把他举报了。”亚纪说:“他大晚上被罚着做了1000个俯卧撑,回来的时候累得气喘吁吁,满身汗臭味。”

  路明非惊了,亚纪真乃狠人也,这都举报吗?有好吃的不吃?这么能忍?

  “我问他下次还敢不敢带薯片来了,他说怎么不敢,真当我怕了?”亚纪模仿叶胜的语气,“下次我不给你吃了!我自己一个人偷偷吃。”

  “我用录音笔把这话录下来,交给了曼斯教授。”亚纪微笑着,看起来很开心,“他那一晚都在训练,第二天累到休克,起都起不来,在床上打点滴。”

  “嘶”路明非倒吸一口凉气,在心中暗暗发誓,以后决不能惹到亚纪。

  “我们每个月能下一次船,有半天的自由活动时间,他那一次藏了一包大白兔奶糖,估计是用‘蛇’的电流干扰了检查的仪器,瞒过了教授和我。”亚纪说:“其实他可以一个人偷偷吃的,睡觉的时候没人监控我们,我们的床又隔着帘子,只要不说,没人能发现,但某一天晚上睡觉时,我突然在枕头底下发现了一把奶糖,有15个,我记得很清楚。”

  “我问他是不是你又偷偷带零食了,他说哪有,别诬陷我,你可以来我这搜,搜到你大可以去找曼斯教授举报。”亚纪的笑容更灿烂了,“我说,其实我也想吃零食,我最喜欢大白兔奶糖了,结果你猜这个笨蛋干什么了?”

  路明非有一股不详的预感:“他干什么了?”

  “他把我带到他藏零食的地方,在值班室的抽屉夹层里,半包奶糖,还剩下二三十个,他说他都没舍得吃,一天只吃一两个尝尝味。”

  “难道说你又把他举报了”路明非缓缓问道。

  “哪有,这也太坏了?”亚纪摆摆手,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我只是和曼斯教授聊天时‘碰巧’走到值班室,又‘碰巧’撞见了偷吃奶糖的叶胜。”

  “他后来怎么了?”路明非的声音渐渐微弱。

  “他啊,我也不知道,反正那之后一个星期没见到他的面,曼斯教授也不知道去哪儿了,不过他回来后,晚上说梦话总是在说,‘我再也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声音还颤抖着,像是冻着了一样,不敢房间里明明有空调,估计是做噩梦了吧。”

  亚纪轻轻摇头,伸出左手,修长的手指像是钢琴家的手指,皮肤白嫩细腻。

  “你说他是不是傻,明明不告诉我就可以了,他一个人吃啥事都没有,那之后我就总觉得他是个笨蛋,一点都不聪明,如果让他一个人待着,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亚纪亲切地微笑,转过头,眯着眼睛与路明非对视:“所以,路明非,可以告诉我叶胜去诺顿馆里干什么了吗?要是这个笨蛋给你和恺撒添了什么麻烦那就不好了,你说是吧”

  她的笑容像是邻居家的姐姐那样可亲,但不知为何,路明非浑身发毛,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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