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蝮蛇刀(1 / 2)

加入书签

“唱慢板”的要跑,见裴少卿不动,便拉着他就跑。不料,却被一人紧紧拉住。

“你们刚刚打翻了桌碗,还没赔钱了。”店伙计不依不饶道。“唱慢板”的赶紧说,下回赔,下回赔,可能是经常有人对伙计这样说,被骗惯了,伙计紧拉着他的衣服不放。

道士瘦弱,走过来如清风一般,没有一点响动,可见他的轻功非同凡响。道士将剑指向少年,冷冷道:“这上百人中,只有你,配得上和我交手。”裴少卿皱着眉头道:“我?”他忽然感到胸口有种难以承受的痛苦,他已很熟悉这种痛苦,一下蜷缩在了地上,双手紧紧护住心脏,呼吸越来越紧促,他以前靠吃药来缓解痛苦,现在所有的药似乎都不会起作用,豆大的汗珠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就会死在这里,如果死在这里,是不是有人会替他收尸。

上官花宴已走下轿子,站在远处看着他,像看着一条将死的狗一样。

刺史府。

盒子还在,夏步臣将盒子捧到了刺史面前,刺史旁的两个厨子刀具柴火齐全,已等候多时,急忙接了过去,冲进了厨房,厨房里一切就绪,只差这颗人心。

“等会你也吃点。”刺史躺在太师椅上闭目说道。话虽不大,却是不容置疑的命令,这是他的延州城,还没有人敢反抗他的命令。

夏步臣为难道:“承蒙刺史的……”

“他不吃我们倒是吃的。”刺史旁边的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总捕头颜真,总是穿着金光闪闪的服饰,显得很夺目,他喜欢用他的手瞬间戳进别人的喉结,却不立刻拔出,他要看着别人痛苦且惊愕的表情;还有个貌不惊人甚至有些丑陋的殷无常拿着刀,笑呵呵地看着他。蝮蛇刀——由三百多条毒蛇的毒液浇铸而成,被割伤者的血会一直流下去,无法愈合,最终血尽而亡!死在蝮蛇刀下的高手,不计其数。

颜真道:“你别不识抬举,刺史是看得起你,不然就冲你杀死小金和几个捕头就可以让你死!”

夏步臣已经出了冷汗,他并没有听到他的话,他知道颜真的武功并非浪得虚名,此时,他更害怕的是蝮蛇刀!天下名刀位列第四!阴气逼人的蝮蛇刀,消失了几十年的蝮蛇刀居然重出江湖,拿刀的人,体型瘦长,黑色的披风加上三角眼,宛如一条毒蛇。

刺史从怀里掏出一把梳子,那是他随身带的梳子,他很注意打理他的头发,边梳头发边打着圆场道:“别说那些了,以后他就是自己人,给他一百两银子,颜捕头,三日后你亲自和夏步臣去城外取些桃子来!记住越远越好!现在上面好像有人在查!”

“我要三百两!”夏步臣坚定地说道。

“哦?有意思,你为什么要三百两?”刺史问道。“放肆,你居然敢这样跟刺史说话!”颜真斥道。“我要三百两可以娶我心爱的女人。”他们听到哈哈大笑起来。

女人,有钱就有女人,什么样的女人都会有,但是用娶,真是好笑。

刺史道:“你可是真性情真汉子,而我们都是负心人啊,哈哈。好!我给你四百两!!让你好好地去爱你的女人!”

热腾腾的“桃子”、“佛跳墙”和一些夏步臣从没见过的菜已经端了上来。

刺史咳嗽了几声。

“竟然上面开始有人在调查,那么干脆弄点人来顶替罢了!”殷无常道。

三人皆坐,夏步臣亦坐下。

“是个好办法,你们去选一些人出来,最好是没背景有些匪气的人!”

刺史很是同意,是到了要找些替罪羊的时候了。

“桃子”色泽红亮,味醇汁浓,酥烂而形不碎,入口香糯,夏步臣更喜欢佛跳墙,还有鸽子蛋、香菇、笋尖、竹蛏集齐的一坛名菜。

他领了银子走在街上,他从没见过如此多的钱,他脸上愉悦快乐,有钱人自然是很有自信的,他打算明天一早就去员外家,员外家在城中,世代靠布匹和茶叶生意颇有些钱,他以前是员外家打杂的伙计,明天他就要去提亲。

晚上,夏步臣将银子在床上整齐地排列好。他难以掩饰自己的喜悦之情,轻轻地抚摸着它们,人习惯称它们为宝贝,他抱着它们入睡,却又怕磨损,他找了很多布一个个包起,包起来才发现不够大气,别人看着会觉得很好笑,他只好找了一块最好的布料,包了十几次才把这些银子包成自己想要的形状。放在哪里最安全?只好是自己的枕边,他右手紧握着着刀,一夜未敢入睡。

白天,他扔掉了自己普通、发白的蓝衫,特地到了一家很出名的裁缝店,挑了件上好的绸缎衣裳,试了好多次,不知怎么的,他无论到哪,别人总能瞧出他不是个富有的人,或许他本就是穷人,穷人就有穷人的印记,别人一眼就能瞧出,或许这个印记可以磨灭,但确实是需要时间。

“快看呀,那个下等瘪三又来了,真是不要脸,看那个贱样。”每当他来到这里,总有很多佣人丫鬟这样咒骂他,她们总是想到什么骂他什么,他早已习惯,以前他也在这谋生过,搬柴火、倒夜壶、跪着拖地什么脏活累活没有做过呢?有时候他们也会用脏水泼他,他总能很轻易地躲过去。他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他总不以为意,因为他觉得他们和他一样可怜,可怜的人如果不能相互同情团结,那只好远离,但一群可怜之人在一起争斗的话,那是最可笑的事,他们的话他们的事他全当没有看到听到。只要是他不想听的不想看的,他就真的能做到。

唯一把他当人看的,是正在荡秋千的高蕊,她只有十三岁左右,留着两根高高的歪歪的辫子,圆圆的脸蛋,白白的面粉脸,她正荡的很高。

“小步,你来了啊。”她笑嘻嘻地说。她的眼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和她一样的人,所以她的眼睛才最清澈迷人。

从来没有人这么称呼他,但她一直这么叫他,他感到很亲切。

“恩,我来了,要我帮你推推吗?”他笑着说,这是他发自内心的笑,这种笑很自然很舒服。

她晃了晃小圆脑袋:“不用,我姐在后院和丫鬟们在踢毽子呢,欺负我腿短,都不踢给我,只好玩秋千咯。”夏步臣没走多远,便看到几个踢得很热闹的女子,女人玩起游戏来丝毫不亚于男人,他很远就看到了她,百鸟裙,她最爱穿的,多种飞禽的羽毛捻成线织成的裙子,做工考究:正视为一色,旁视为一色,目中为一色,影中为一色,穿上它如百鸟之状皆见。

她一脚将毽子踢上了屋顶,所有人在仰着脖子看。又看了看周围,几个男下人急忙到处找扫帚。

“你还不上去把它拿下来!傻站在那干什么!”她忽然看到了他,大声命令道,表情充满了不屑。

夏步臣看到一个矮松树,还很稀松,他提腿一个蹑云踏月借着松梢一个后空倒跃轻落在了屋顶上,像片叶子一样轻落在上面,他并没有将毽子踢下来。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