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江 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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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刺史很快写了一份加急密信,遣人送往京都求援,没几日,手下的密探已经探知了温华阳的儿子温子升的具体住处,刺史急忙将他的四位臂膀召来商议。对于是杀还是绑的问题,尚有争论,最后定调是先绑架,然后逼迫温华阳自杀。

刺史道:“温子升身边必定高手如云,猛士如风,此去非同小可,必定凶险,你们四个一定要小心加小心。”

殷无常跷着二郎腿在那抖腿,一个拳头托着腮,一副轻松自如的样子,对他而言,根本没有凶险而言,一个不要命的人,以杀人取乐的人是不会畏惧任何事任何人,打败高手,他才能有满足感。他总是想如果换成别的招数是不是会更快打败对手,在打败对手后,又庆幸没有使用别的招数而使自己丧命,又会一个人怡然自得起来。颜真站在那来回踱步,在那想会面临怎样的凶险,魑魅魍魉是否已得手?夏步臣则面无表情,他只能听从命令,他知道江湖皇帝,但不知道他儿子任何底细,如果忧虑,那肯定是毫无意义的。独孤寂想到“矮子”还未回来,想必是已经不可能再回来,他不屑地看了眼夏步臣,他已经决定要找个机会干掉他,就是在这次的行动中!杜聪明也在看着夏步臣,暗自得意着,他已经想要乘虚而入,猫儿总是惦记着鱼儿,他的鱼就是高蕊,夏步臣又何尝不知道呢?

夏步臣回到衙门里,看了看站岗的衙役、捕快,全是陌生的脸孔,他知道自己早已被架空,这些都是杜刺史的人,没有一个人值得信任,又去牢房里看了看押的犯人,消瘦的身躯,空洞又愤怒的乞求的眼神,他知道,他们的罪行远不止于关上这么久,所有的犯人全部被他释放了。他这次似乎真的预感到了什么。自己的死亡?他去高蕊的房间,她买了衣料绸缎,在做着入秋的衣服。

夏步臣道:“你怕死吗?”

高蕊头也不抬,对他视若无睹,似乎没有看到听到,自做自事。夏步臣也不介意,他已习惯,走到梳妆台上,拿起他曾送给她的西瓜荷包,拿着把玩了几下又放下了。他笑着道:“这次如你所说,所愿,我真的感觉到了死亡,越来越近,近在咫尺,甚至是一步之遥。”他自说自话。

高蕊停住手中的针,很短暂地愣了下,又继续做起事来。忽然她抬起头来,眨着眼睛道:“如果你死了的话,请一定要让我知道!”

夏步臣看着地面,肯定地说道:“会的,一定会的。”他顿了顿:“如果你最想去一个地方,你最想去哪里?”高蕊并不理会,像是没有听到。

“如果有一天,我希望你能去你最想去的地方,做你最想做的事。毕竟人生苦短,不能总受困于环境,有什么想做的就去做好了。” “能困住人的东西总是人本身罢了,作茧自缚,然后再抱怨,然后再作茧自缚。”

夏步臣没想到她年纪不大,竟能说出这样的话,她的心理年龄已经成熟了许多,这让他感到欣慰。

“你当真想知道我最想做什么吗?”高蕊站起身来,抬起头认真地问。夏步臣忽然发现她长高了些,以前未到肩膀,现在已经到了。

“是啊,如果方便告诉我的话。”

“我最想看到你死!我之前似乎说过,不过你的记性真是越来越差了。”夏步臣的心还是咯噔了一下,他知道她对他的仇恨,已经种进了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他苦笑道:“会的,一定会的。”

他离开,轻轻地关了门。他在临走前,还想去做一件事,他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当他找到裴少卿的时候,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之前朝气蓬勃的裴少卿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人更消瘦了,头发、胡子邋遢得很久没有打理,正醉趴在石凳上。他的住所,正是理想的隐居的地方,只是眼前的人,跟景色很不协调。裴少卿醉眼惺忪地看着他,趴在桌上,没有一句话。

“看来你已经不宜再饮酒了。”他又环顾道:“真是个好地方啊。”

“景致虽好,可是睹物思人,只会让人更伤感。”

夏步臣走进屋,想要参观几个房间,进入莫醒醒房间时,却被裴少卿一把拉住,摇了摇头道:“这屋的主人,不喜欢别人弄乱她的房间,她还是要回来的,要回来的。”她已经走了许多天,可是他感觉她的离去,只像昨日,他每天都要打扫她的房间,他自己的却很乱。他不让夏步臣坐她坐过的凳子、碰她用过的所有东西。

夏步臣只好站着,一动不动道:“爱情真是个奇怪的东西,会让人喜怒哀乐,让人振奋也会让人堕落。”

裴少卿道:“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无数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杀过各样式的人,却只对她有无数的憧憬,以后,绝也不会再有了。”

夏步臣对他的杀人好奇,他从未见过他的兵器,也没有见过他杀人,不知他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他是一个浪子。他知道有一种鱼,叫归鱼,淡水溪流出生,长到两岁左右离开淡水前往大海,在海里待上几年之后,根据季节的变化,会洄游到当初出生的溪水中产卵,完成生命的轮回,但里面的少数的鱼,会选择不回来,它们继续在大海中游行,一年后再回去,所以这种鱼的肉会很鲜美,在这少数里的鱼,还会有极少数的鱼,归去来兮它都会离群选择独自游走,摆脱掉季节对它的束缚,向着大海更深处逆流前进,这种鱼的味道是最鲜美的,也是最难得到的。在夏步臣的眼里,他就是那种离群的归鱼。

裴少卿道:“没想到你还会来找我。”

夏步臣道:“谁让你是我曾经的唯一的朋友。我来看你,想必也是我最后一次来。”

裴少卿道:“为什么?”

夏步臣道:“听说大象在死神降临前的半个月左右,便离开象群,告别同伴,独自走到遥远而神秘的象冢里去。每个象群都有一个象冢,或是一条深深的雨裂沟,或是一个巨大的溶洞,或是地震留下的一块凹坑。凡这个种群里所有的象,不管浪迹天涯漂泊到何处,最后的归宿必定回到自己的象冢;让人惊奇的是,小象从出生到临终,即使从未到过也未见过象冢,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凭着一种神秘力量的指引,能准确无误地寻找到属于自己种群的象冢。可惜我能预知到我的死亡,却没有一个象冢。”

裴少卿道:“你是如何预知到自己死亡的?”

夏步臣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床上睡过觉了,现在只能坐在椅子上躺会,因为我一躺下,便会被床与黑暗所吞噬,梦到自己一步一步走向自己的坟墓,如今,已经只剩下几步之遥了。”

裴少卿悲伤地说道:“能够预知自己死期绝不是一件好事,但也不是一件坏事,至少面对死亡时能从容不迫。”

夏步臣道:“人在死前或许也会变得很疯狂!”

裴少卿道:“疯狂只会让人死亡本身更悲惨,人应该为自己的死画上一个圆满的符号,对得起自己的死,疯狂作恶只会让死亡本身更加厌恶鄙视他的行为!”

“你说得很有道理,只是很少有人能够淡定的面对自己的死亡。” “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找到灵魂上的倚靠与归宿,他们并没有把自己当成高贵的人,他们无限的放出自己心底的恶,去残杀比自己弱小的事物,达到他们内心中欲望的满足,我为什么能杀却不杀他?不杀是愚蠢!他们都恨不得所有比自己强的人都倒下,才能显示自己的强大自己的与众不同!要所有男人仰视、要所有女人崇拜,如此才能满足他们的虚荣。”

夏步臣叹息道:“或许这就是江湖。”

裴少卿道:“这正是我远离江湖的缘由,得到江湖的过程,就是不停地攫取金钱,不断地占有享用女人的过程,这才是所有人拿着刀枪剑戟的原因。江湖便是弱肉强食的江湖,江湖就是互相争斗的江湖!”

夏步臣问道:“你是什么人?”

裴少卿倚在墙上道:“你还是不知道的好。”

夏步臣道:“知道或许后悔一时,不知道后悔一世!” “裴少卿。”他淡淡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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