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吾胸即天下(1 / 2)

加入书签

羽客仙与殷无常,两匹快马,一直向东,马不停蹄,殷无常打趣道:“还是有眼睛好,你说你好好的弄瞎自己的眼睛干嘛?”

羽客仙道:“只是想看些你看不到的东西。”

行了已快了有数日,忽然遇到一片竹林,生长在溪水两岸,长达数百步,中间没有别的树,花草鲜艳美丽,飘落的花瓣繁多而纷乱。两人下马前行,没走多久就发现四五个年纪不等的男人在一石亭内喝酒,还有两人已喝完酒,躺倒在一边的地上,大点的已有五旬,小的不过十七八,石桌上当然有酒,也有萧、画、刀、棋子、官印和水。几人衣着宽衣大袍,披头散发,尽显饮者豪风,青衫落拓时不掩疏狂本色,大酒高谈,狂浪形骸。忽然有一年轻人开始大声放歌:吾于杯中一卧,且任寒意来袭;尊前放歌,适有佳媛致意。大丈夫纵横醉乡,何患杯盘狼藉?小女子娉婷翠袖,必有风月淋漓。沧海桑田,关卿何事?醇酒美人,正合我意!若夫天地之间,尽情扁舟散发;风云须臾,务必柳岸寻花。不必三省吾身,且尽一杯流霞。更有高天明月,流水人家;谷底幽兰,红日天涯。

羽客仙小声道:“他们都是些对现如今政治黑暗相当不满,对清新自由生活渴求的人,这里玄谈盛行,弃正典而走异端,别的没什么,就是很难相处,但你若和他们打成一片,却是极快乐的。”

忽然有一平民打扮的男子急速跑来,冲人群中喊道:“刘大哥,刘大哥,不好了,不好了……”他跑到石亭处已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道:“你女人被人睡了,我嫂子被人睡了!”

“什么?!”一袒胸露背的男人怒不可遏地站起,又喝了一口酒,厉声问道:“谁敢睡我的女人?!”

那人道:“许…仲琳,许仲琳!”

那位刘大哥听完哈哈大笑,其余人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那人摸不着头脑道:“这有什么好笑的?”

刘大哥笑道:“他这人就这个样,睡是不可能睡的。”

那人叫道:“什么不可能睡的,他已经睡在嫂子床上了,睡了一夜,嫂子也在床上睡了一夜。你说睡没睡?”

人群中忽有一披头散发的年纪较大的人肯定说道:“没睡!当然是没睡,我倒要问你,许仲琳抱着她还是亲她了?”

那人道:“这倒是没有,嫂子说,他喝酒了,躺下便睡着了,所以她也没有叫醒他,她自己没处睡,便也埋头睡了。”

刘大哥又仰头倒了一杯酒道:“大惊小怪的,又不是第一次了,仲琳就是那个样,我已习以为常了。继续喝酒,喝酒!”

那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无奈地走开了。

竹林消失在溪水的源头,紧接着就看到一座石林。石林中的石头千奇百怪,大的有几丈高,就在这些大石头中有个小洞口,洞里隐隐约约好像有光亮。羽客仙低身从洞口进入。开始非常狭窄,仅仅能一个人通过,又向前走了几十步,殷无常眼前一下子开阔敞亮起来:平坦的土地,热闹的小集市,整整齐齐的房屋,有肥沃的田地、美丽的池塘和桑树桃树这类的景物。田间小路交错相通,两人步履急促,因为他们已经饿了,前面正有个小酒馆,因为酒馆上插着一个小旗子,上面写的是:小酒馆。两人先吃了些冷菜,又喝了几口酒,找来酒保问道:“你知道许仲琳吗?”酒保哈哈笑道:“恐怕你们是外乡人吧,我们这里没有人不知道他的,他懒,从来不干家里的农活。他好酒,常常醉成一摊烂泥。他好色,见着漂亮姑娘就迈不开腿。他没有礼貌,对官对民都大大咧咧,最可气的是他好撒谎,好吹牛,经常欠酒钱。”

殷无常依旧嘿嘿笑道:“他吹什么牛了?”

酒保道:“他说他的剑差不多已经是天下第一了,可是他经常被几个地痞揍得满脸是血,你们说这个人是不是浑不懔。”

殷无常道:“他欠了多少银子?”

酒保愣了一下道:“一共的话,有六七十两。”

殷无常从怀中掏出一张一千两的银票放在桌上,酒保从来没有看过这么大的银票,足够买好十几套庭院了。

“这些钱都是他的,你懂?”

“我懂,以后他下半辈子的酒恐怕是不愁了。”羽客仙道:“他现在在哪?”

“他就在不远处的街上了,他有几个朋友,吃住基本上是那几家,我现在替您喊过来。”

“你说有人请他喝酒,喝十五年的陈酿。”

酒保愣道:“小店最久只有两年的。”

殷无常道:“你再多说一句话,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

酒保看了他别在腰间黑色的刀,不禁心中一颤,害怕起来,他第一次害怕刀,这把他说不出缘由,却散发出恐怕气场的刀,赶忙跑了出去。

太阳温和,许仲琳的酒还未完全清醒,倚在草垛上,悠闲的捉着头上的虱子,他已捉了十九只之多,每捉到一只都仔细端详,然后就扔进嘴里,一咬,咯嘣一声,有趣得很。当他听说有人请他喝酒时,赤脚大步流星地向着小酒馆走去。

羽客仙和殷无常已在门口迎接。

许仲琳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虽全身上下蓬头垢面,但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双眼,挺拔的鼻梁,脸上还有未完全愈合的伤口,有时候是自己摔的,有时候却是被别人揍的。

“有人说请我喝十五年的陈酿,没想到是你?”

羽客仙听着他的声音道:“我们认识足有十五年,难道今天喝的酒,不是十五年的陈酿吗?”

“十五年前,哎,十五年前,我们两人联手杀过多少人!你救过我,我救过你!十五年前的人,我能认识的,差不多就剩下我们了。”

羽客仙道:“对啊,我们杀光了所有我们想要杀的人,你选择诈死,我仍选择留在江湖。当年,人未尽,杯莫停,人没有杀光,酒杯就不能停下。”

“谁说不是呢?百炼江湖人未尽,枯骨如山杯莫停。酒喝得越多,剑就越快!剑越快,我们越快乐。那种杀戮的快乐,战胜别人的快乐,真是愉悦的很。”

两人豪饮了半坛子酒,殷无常暗自想,幸好我没在你们的酒里下毒。

“你找我做什么?”

“杀人!”

“杀人?我已很久没有杀人了,很久了,足有十五年。”殷无常接道:“你若杀了这个人,给你一万五千两金子!” “金子?我要金子做什么?”

殷无常道:“喝酒!用来喝酒,找女人,置地,炫耀,找些丫鬟,都行。这些不就是人的理想吗,梦想吗?他们追求的就是这些呀,人就喜欢追求这些。”

许仲琳哈哈一笑,接着叹气道:“我若追求的是这些,我何必要隐退十五年呢?至于酒,今日有酒今日醉,明朝无酒喝清水。何必强求。”

羽客仙道:“你的剑呢?”

“我的剑?”

“你的剑已经重出江湖了,你的——赤霄!”

“我把他送给了叶正,因为他不是野心勃勃的人,他答应我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绝不会使用。”

“叶家已经被灭门。”

许仲琳心中一片悲凉,叹息道:“我应该料想到的,我本不应该给他的,他也本不应该要的。”

“他想要,江湖中人没有人不想得到的,群雄逐鹿,其实,剑本身没有错,可怕的人,人的欲望之心,没有穷尽的欲念!”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