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孽子(2 / 2)

加入书签

涔儿眼前一亮,连忙问道:“是什么?是什么?”

沈觅也有些奇怪,不由看向了玉瑶。

玉瑶嘻嘻一笑,牵动着长睫微颤,“那给我做饭的五个庖厨都被高大人绑了,我不来这里吃饭,谁给我做?”

对啊,倒是把这事给忘了。

沈觅兀自哂笑。

“还是小姐想的周全,你呀,就是个半吊子水平。”涔儿扳回一局,得意地叉着腰。

玉瑶道:“我心里所想,沈大人猜对一半,这赌约算你们二人打平,互不相欠。”

“不过,沈大人是我的门客,按礼涔儿应当给沈大人盛饭。”

“去就去。”涔儿赢了面子,也不那么计较,说道:“你要吃什么?”

沈觅想了想,说道:“羊头蹄、酸醋辣腰、五味蒸面筋、羊肉水晶饺、烧包肉锅、花椒油炒白菜丝……”

“哎,别走啊,我还没说完呢。”

涔儿头也不回地走了,根本不给沈觅说完的机会。

玉瑶望着她的背影,无奈地说道:“涔儿自幼便跟着我,我们两人一直都像是亲姐妹一般,难免比普通的侍女刁蛮一些,如果有地方得罪沈大人,还请你多多担待。”

沈觅心中大呼冤枉。

这些菜自从进了大堂之后,我都已经看了好久了。

一整天没怎么吃东西,这点最多也只能吃个半饱。

涔儿运了两三趟才终于将沈觅说得这些菜全都搬来。

她记性倒是不错,沈觅说得她一样没有落下。

当然不包括后面没有听到的。

饭菜上桌,沈觅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想要夹一口尝尝。

涔儿打开他的筷子,瞪他道:“你懂不懂礼数,小姐都没动筷子,你着什么急。”

“我这叫试毒,”沈觅翻了个白眼,反唇相讥,“你待在少城主身边这么久,难道连这点规矩都不懂?”

说完,也不等她反应,将所有菜都尝了个遍。

涔儿被怼的无话可说,只得单手支着下巴生闷气。

半晌,她忽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你刚才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什么?”

沈觅嘴里塞满食物,嘟囔道:“那肯定是因为这个世界最重要的东西——钱呐。”

“‘婪相思’我不太了解,但市面上比较厉害的毒药,像鹤顶红这种,一钱就要就要上百两银子,要想毒死这么多人,怎么也得花个几千上万两。”

沈觅揶揄道:“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般人傻钱多,一点都不在乎钱的吗?”

玉瑶笑道:“你们两个吵嘴的样子,倒像是一对儿欢喜冤家,不如等这次回去,我让父亲赐婚于你二人。”

“你二人都是我在内城最为亲近的人,若是能喜结连理,那我可得高兴地睡不着觉了。”

“不行!”

沈觅和涔儿前所未有的保持了一致的口吻。

涔儿撇嘴道:“小姐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可得是英俊不凡,武功盖世的大英雄,我才不要嫁给这种家伙呢。”

玉瑶调笑道:“是哦,我差点忘了,你想嫁的人是商师哥。”

涔儿被玉瑶说中心事,脸色顿时红如苹果,低声嗫嚅道:“我,我才没有,奉璋大人那种传奇人物,也只有小姐能配的上,涔儿就一辈子服侍你们两人就好。”

沈觅嘴里的一口饭差点没喷出去,没想到涔儿眉清目秀的,竟然还有这种刺激的愿望。

玉瑶笑道:“你呀你,真不知道商师哥给了你什么好处,每次说到他,你都跟犯了花痴一样。”

涔儿不服气,嘟着嘴说:“小姐你还不是一样,每次说到姓沈的,都是……”

涔儿话说一半,自知不妥,连忙闭上了嘴。

沈觅默默地吃着饭,为了避免尴尬,假装没有听到,心里却止不住地在狂喊:“说啊,你倒是说完啊。”

玉瑶却并未在意,她轻轻地说道:“我与你不同,我对沈大人,是由衷地敬佩。”

“沈大人,你可知,为什么我虽然贵为少城主,但在你之前,一个门客都没有?”

沈觅脑袋里还想着刚刚涔儿的话,突然被提问,一时反应过不来,含着半块羊肉,连忙说道:“哎,在,在呢,属下不知。”

玉瑶笑了笑,但转瞬,脸上便浮现出一丝忧愁。

“其实,母亲和姐姐都不是很喜欢我。”

沈觅一愣,不知道嘴里的半块羊肉该吐掉还是咽下去。

他总觉得少城主说正事时自己嘴里嚼着饭不太礼貌,只得将羊肉抵在舌根,不敢动弹。

“未光亭中,你虽然是第一次见姐姐和母亲,但也应该能够看出来吧?”

的确,大小姐琼华在还没有指认玉瑶的钗子是假的时候,沈觅便觉得她对玉瑶不是很好。

但那时玉瑶和她很亲近,让沈觅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我一直想要一个温馨的家庭,所以总是装得和她们很亲昵,希望能够用热情感化她们,但却处处遭到排挤。”

“也正因如此,在内城,没有人敢做我的门客。”

“但沈大人不一样,”玉瑶冲他笑了笑,说道:“你宁愿得罪她们,也要维护我,和我站在一起,这就是我信任你的原因。”

沈觅心中不由哀叹一声。

自己虽然已经快二十岁了,但到这个世界还没多长时间,这些事真不知道。

你收我为门客的话倒是提前说一下啊。

不过现在说这些也晚了。

沈觅只好嘿嘿笑道:“话也不能说得太绝,毕竟血浓于水,我相信,只要少城主以真心相待,她们早晚会被你感动的。”

玉瑶摇了摇头,淡淡地说道:“没用的,我曾听母亲背地里评价过我。”

“她说我是孽子。”

“罪孽的孽。”

行衍朝施行一妻多妾制。妻在家中的地位很高,与夫平等,非重大过错,不得轻易休妻。

妾的地位则低了不少,仅相当于不用干活的丫鬟。

——《浮世新语》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