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法律和熵增定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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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是依靠什么来进行运转的?答案是秩序,或者说是法律。

但秩序或者说是法律为什么会出现呢?它是由强者决定的吗?其实不是。

准确的来说他是由害怕更强着而出现的。

我朋友说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举个例子,五十年前,超凡力量突然出现,于是原本一个个平凡的人突然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以至于当时的基础枪械武器根本无法阻拦人们膨胀的欲望。

那么第一阶段就出现了。

你拥有了强大的能力,没人能够阻拦你,没钱了你可以想抢谁抢谁,谁惹到你了,你可以想杀谁杀谁。

很爽。

但随之而来的第二阶段就出现了。你会发现拥有超凡能力的不只是你一个人,别人也处在很爽的第一阶段。

你不知道会不会有比你更强的人,你不知道会不会有自然人怕被你抢被你杀然后联合起来除掉你,所以这个时候你就有了一个担心的问题,自己会不会也被抢被杀啊。

那么怎么防止自己面临被抢被杀的局面呢?于是,大家就做下来签订了一个协议,协议规定,我不去抢你杀你,你也不来杀我,大家和平友爱相处。

这就是公众秩序的出现。

而紧接着第三阶段出现了,一个没脑子的智障中二病觉醒了一个很强的超凡能力,他想抢就抢,想杀就杀。

这时候大家一看,这智障不遵守契约导致很多人也开始不遵守契约,于是又回到了第一步。

你杀我我杀你,你抢我我抢你,乱成一团,然后人人自危。

面对这样的局面,大家没办法忍受契约白签了,于是便只能解决那个智障。

于是法律就出现了。

归根到底,无论有没有超凡能力,无论超凡能力有多强,法律的出现都是必然的现象!而违反法律的便要受到惩罚·······”

一边回忆着曾经和李明探讨过的内容,王博华一边不自觉的学者李明的口吻将这一段内容复述了出来。

如果说刚刚两方更多的是因为拖延时间的缘故选择让王博华开口,而在面前这个小伙子开口说出【这就是公众秩序的出现】时,似乎主观上另一种原因的比重上升了许多。

于是在这一默契之下,明明耳麦中【稻草人】已经通报了人群疏散完成,但络腮胡子还是硬生生等待王博华将话说完。

“说的好啊,所以违反法律就必须要收到惩罚啊。”络腮胡子一边感慨着一边站起身来,对着阿尔杰说道,“看在这小伙子说的这么有趣的面子上,不如让他先走?”

阿尔杰低头再次看了一眼手表,站起身来缓缓说道,“确实说的不错,不过你是在担心这个孩子吧?”

“你明白的,我始终是站在正义的一方,但【秩序宪兵】终归是隶属军队系统,”顿了顿,络腮胡用一种淡然的表情看了王博华一眼,然后继续说道,“我的意思是说,我们首先是军人。”

言下之意,服从命令和执行任务的优先级显然高于王博华的生命。

阿尔杰放下了手中的手枪,高傲的一笑然后说道,

“你太小看我了,我还不至于非要拉一个孩子垫背。

或许在你们看来,我的整个生命就是一场与社会秩序为敌的荒谬斗争。可对我来说,那是我的理念,信仰。

这孩子说的没错,确实社会需要秩序和法律,但先前混乱的五十年已经拨乱反正,现在的问题是你们假象着会出现一个疯子不遵守社会的秩序,因此为我们套上了枷锁与镣铐。

因此,我坚持认为,协约的签订我等应同样有拿起趣÷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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