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没好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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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嫣将俩人大致情况说了下,末了,道:“还是花花你有先见之明,让我囤了不少金银珠宝,那些翡翠玛瑙得值不少钱吧?以后就算在这个时代平躺做条咸鱼,也能安稳幸福活到老。”

花步摇弹了弹她额头,风情万种的眉眼间多了丝无奈,“你能不能有点出息。”

柳嫣笑着捂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多渴望安稳的生活……”

风不离打断道:“花步摇,你那边什么情况?”

花步摇同样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打小被家人买进花楼,从小做花楼最苦最累的活儿,对家人的记忆随着恨意逐渐模糊。稍微大一点,楼里妈妈桑瞧出她的潜质,开始培养她琴棋书画,在及笄那年成为花魁不说,还失去女人最珍贵的第一次。

十八岁那年犯了花魁最不该犯的错,爱上一个书生,同落榜书生私奔从繁荣昌盛的京城至偏远的小山村,恰逢干旱之年。

都说患难见真情,书生径直用几袋精米将原主卖给当地土财主。

花步摇搅动着脏乱的发丝,眸底毫无波澜,“其实在私奔到附近小山村后,没多久书生就将原主手中的银钱骗了个干净,然后就暴露了本性,逼迫原主继续做那等皮肉买卖。这不,这儿子就是其中一位恩客的。”

风不离:“你倒是豁达。”

花步摇摔了下辫子,潇洒道:“老娘啥样的男人没伺候过?都是成年人了,还活了一世,至于过不去那道坎儿?都跟你和队长似的,那么纯情……”

风不离轻咳了声,花步摇看向八卦的柳嫣,彻底没了话。

柳嫣竖起大拇指,感慨,“花花,我啥时候得像你这么时髦啊。”

花步摇:“……”你管这叫时髦?!

在柳嫣眼中,这的确是时髦的象征。

她第一次见花步摇,就觉得同样是女人,为毛对方言行举止都透着风情万种成熟的气息,自己就跟乡下野得没边儿的男娃似的?她也想学花花迷死一大片男女,奈何,上辈子一辈子都在和丧尸打交道,不是在除丧尸的路上,就是在削丧尸如砍西瓜的时候。

花步摇拍了拍柳嫣的脑袋瓜,“你也挺好的,至少有男人真心待你。”

柳嫣不太懂,“真心待我?谁?”

收到风不离警告的视线后,花步摇干咳了俩声,道:“先去看看驴子吧。”

驴子就在几人眼皮子底下,栓在外面马厩处。晚上柳嫣和风不离继承末世里守夜的习惯,整夜都轮着守夜,如今柳嫣来了,俩人睡觉时间倒可以延迟点。

昨晚柳嫣守夜的时候,用猫粮和水喂下驴子,要不是这驴子太瘦,他们步行也不会这么慢。

花步摇看着瘦驴咽了咽唾液,“我估摸着它走不了多少里路了,真要倒了,要不就地解决了?”

风不离扔给了她小包肉干,“想吃肉还不简单?少打这头驴的主意。”

花步摇狼吞虎咽地吃了小半包,舒坦道:“还是队长副队靠谱啊,到了哪儿都有你们罩着。”她招呼了下便宜儿子花轩:“轩轩,到娘这儿来。”

花轩生得怯懦,这会儿局促不安地小步而来,低低喊了声,“娘。”

花步摇在他衣襟里塞了几根拆了包装的肉干,“饿了就吃,放心,娘傍到大款,以后咱不愁吃穿。”

花轩不解地看着花步摇,后者思索了下,正要解释,风不离道:“我们和你娘是昔日好友,以后路上,你们跟着我们一起走,不会挨多少饿。”

花轩沉默地点了下头,旋即转身离开,独自做起刺绣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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