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第十二次相亲1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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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及其部队所为看起来确实残忍,可那是万般无奈下的被迫之举,是当地军民为了国家大义做出的牺牲,与朱灿、麻叔谋等人残害无辜百姓有本质区别,不可过分苛责。

但是,那些尘世里的卑微者在乱世之中,生死全系于他人之手,丝毫不由自己做主,身似暴雨中飘摇的浮萍,命如任猪狗践踏的草芥,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近代也有类似情况发生。

比如:《白话文学史》的作者胡适。

这位大名人在处于外忧内患窘境的中国并没有遭遇“不如太平狗”的惨祸。可以说,他在国内混得春风得意,风生水起,特别是在文化界内算得上是翘楚式人物。

此人曾在大诗人徐志摩的婚礼上公开发表了一篇檄文。他为社会公序良俗出头,狠狠教训了徐氏和陆名媛一番。

说实话,这是m君所知的胡适做过的最能让人身心畅快的好事。现在的人们怕是少有能像他这样不留丁点儿情面直斥第三者和“陈世美”。

不过,有件事不可忽视。他当众痛斥徐氏夫妇无耻行径,徐氏不但没有当场反驳,甚至事后仍然以师礼恭敬对待胡适,不是因为他言之有理,也不是因为他占据了道德高地,更不是因为他本人修德怀远,以德服人。

真正的原因是他在当时的文学界,乃至整个文化界扛山拔鼎般的重要地位。徐氏作为文化界的一分子,一位后生晚辈,不过是忍气吞声,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那场婚礼现场有不少名气与徐氏相当的青年才俊。这些人无一不是当时的精英,无一不是能把名字写进文化历史的俊杰。其中就包括晚清闻人梁启超的儿子,民国名媛林徽因的丈夫,我国著名古建筑学家梁思成。

胡适知道这俩人的婚姻败坏了社会风气,玷污了徐陆两家门风,给本应如琉璃般干净的文化界抹黑。

其他那些人中俊才都不知道,都看不出吗?

当然是知道的。

为什么没人站出来,像胡适一样来一篇可流传百年的正义痛斥呢?

是他们不如老先生才思敏捷,文采风流,没法出口成章吗?

当然不是。

究其根本,在那一刻,以社会属性而言,胡适是一个形容伟岸的大丈夫,他们都和徐氏夫妇一样是身材短小的小矮人儿。

但是,胡适移居美国的那几年,丧失了在中国所有的优势。他在远离二战战场的美国遇到了大麻烦。当时的美国人并不熟知这位东方的文学家。也就是说,他在美国丢失原有的部分社会属性,不再是那个众人眼中的文化巨匠,只是一个普通的外来户儿老头。

用胡适自己对在美国讨生活经历的评价,就是他和妻子就是在异国他乡“插标卖首”。

这是一个很年轻的成语,特别是相对于HD学步这种有两千年以上历史的老成语而言。

这句成语最著名的出处是《三国演义》里关羽评价颜良。于是很多人误会这句话从汉末就有了。

实际上,这句话产生自宋末。说的是当时的元军会任意给路上的行人头上插根草。被插草的人就得像被卖的牲口一样跪在路边。

等待他的或者是被元军士兵当骡马卖给别人,或者是因卖不出去被杀。总之,毫无做人的尊严可言。

胡适还是那个胡适,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毫无变化,顶多比去美国之前老了几岁。

为什么同一个人,在这一国是备受尊崇的人,在那一国就形同蝼蚁了呢?

道理很简单,他原有的最重要的社会属性文学大师这一身份丧失了,导致在异国作为一个人的社会属性不完整。于是,他国人士也不可能给与他原有的同等对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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