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九章 致命玩笑(十六)(1 / 1)

加入书签

最终,康斯坦丁和布鲁斯并排的坐在了街道的道沿上,看着对面商业街繁华的霓虹灯,康斯坦丁那被毒品和酒精麻痹的大脑,总是能从这样的光芒里看出许多幻觉,然后,康斯坦丁对布鲁斯说:

  “你不是这里的人,不应该来到这里,你应该回你生活的地方去,而不是坐在这里苦笑。”

  “对,他们都这么说。”布鲁斯回答道,他们说我不属于这里,应该早点滚出去,我和他们没有生活在一个社会当中,在这里也找不到任何答桉,

  “不,我指的不是这个。”康斯坦丁说:“当我对一名天使说,你不应该行走在地狱的国度里,我不是在说天堂有多么的美丽,劝他回去享受那样的生活,而是在警告他,不要与我们同流。”

  “已经身处深渊之下的人,是没办法去救别人的,他们连自己都救不了,我现在直不起身,感觉到想要呕吐,我的脑子里全是那些下三滥的幻觉,你不能指望我去善堂里救济穷人,不能指望我去教堂当中传播福音,不能要求我去改变这个城市……”

  康斯坦丁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那上面布满岁月的纹路,他其实并不苍老,只是多年以来的恶习,让他的身体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他说:“你年轻、强壮、富有活力,富有又安定,你可以做到很多我做不到的事,那些都是我曾经想去做,但最终没有做成的事……”

  “你为什么没有做成?”布鲁斯问道。

  “因为我被从地狱伸出来的手拉下去了,这就是我的命运。”康斯坦丁回头看了一眼贫民窟的小巷说:“不论是出生在地狱里,还是走到半路,被诱骗进去的人,他们并不是天生的坏人,或许也想过拯救世界。”

  “别觉得这是一件很幼稚的事,蝙蝠侠,你曾经在阁楼上想过的,付出时间去做的那些事,可能没有达到你想要的结果,可能比起你能够做到的,是要微小的多,但这并不可笑。”

  “你觉得所有人都在看着你,都在讥讽你,明明可以做到十分,却只做了一分,还为此而洋洋自得。”

  “但其实,如果有人受过你的恩惠,他只会感谢你,而那些没受过你恩惠的人,也不能替受助者要求更多,因为救他的不是那些旁观者,而是你。”

  “比如我,你尝试救我,但因为某些原因,你并没有没有那样的能力救我,你为此付出的努力,我看在眼里,所以,我愿意把你当成我的朋友,而如果有人跳出来说,你努力的还不够多,你应该付出更多来救我,那我会给他一拳。”

  康斯坦丁看向布鲁斯的脸,并没有发现他的表情轻松一些,他能理解布鲁斯现在在想什么,他灵魂跳动的频率,在诉说着他此刻的心绪。

  在此之前,蝙蝠侠可能把这一切想的非常简单,他的目的是打击罪犯,是为自己的父母复仇,他认为自己已经做了卓有成效了,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他制止了无数起犯罪。

  而后来,布鲁斯·韦恩也打算做出一些改变,他打算利用韦恩集团的力量,去做更多事,他原本为此而踌躇满志。

  但疯狂的现实就像是当头一棒,他发现,哥谭变成这个样子的原因,不是他所想象的,罪犯不知廉耻,贫民不肯努力,深陷于这个漩涡中的人自保都成问题,当他落下来的时候,他也挣脱不开。

  他从前的所作所为和所思所想,看起来非常可笑,他并不是黑夜,因为站在韦恩大厦楼顶上,所见到的黑夜仍然不够黑,他也不是复仇,导致他的身世悲剧产生的,可能不只是他打倒的一两个罪犯。

  康斯坦丁深吸了一口气,他发现,布鲁斯正处于一个非常危险的状态当中,他的精神正在向着某种深渊滑落,某些潜藏的本性在被唤醒。

  他已经尽己所能的安慰了布鲁斯,但康斯坦丁知道,他不是很会安慰人。

  而如果蝙蝠侠没想开,后果是很严重的,这可不仅仅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超级英雄变成超级反派这么简单,韦恩集团的坍塌才是最可怕的。

  【讲真,最近追更,换源切换,朗读音色多,yeguoyuedu安卓苹果均可。】

  康斯坦丁用手掌揉了一下眼睛,他思考了一下,决定叫外援,他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布鲁斯坐的地方,找到了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到了哥谭警局。

  哥谭警局当中,戈登正在审讯科波特。

  但他也不耐烦做这事,因为他知道,科波特不论去哪个医院,都能开出精神疾病报告,最后他肯定不会被关进监狱,还是得去阿卡姆疯人院,可是那里已经变成了黑帮老大的大本营,科波特去那就跟回家了一样。

  而且,每当问到雇凶杀人的关键信息,科波特就会在胸口画十字,哥谭人人都懂这是什么意思,警察局长就是教父的人,随着戈登的审问,局长的脸色越来越不对。

  这时,他刚好接到了康斯坦丁打来的电话,一听说蝙蝠侠出了问题,他正好能够借此机会离开。

  来到布鲁斯所在的地方,戈登同样为布鲁斯现在的状态而感到震惊,他比康斯坦丁更清楚蝙蝠侠发疯的后果。

  于是,他赶忙按住布鲁斯的肩膀说:“布鲁斯!看着我,我是詹姆斯,我们可以谈谈,真的……”

  当他按住布鲁斯的肩膀的时候,他发现布鲁斯的身体在发颤,戈登凝神细听,仿佛还能听到他胸腔当中发出的不受控制的笑声。

  戈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捂住额头说:“耶稣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又是那个疯子干的?!”





  忽然,布鲁斯抬头,看向他问:“我给了你蝙蝠灯,但你为什么几乎没有点亮过它?”

  “我……”戈登稍微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骗你,事实就是,蝙蝠灯作为一个灯,确实很好用,它的功率很大,能够照亮警局的整个院子,所以,我就把它固定在警察局大楼后面的楼顶了……”

  说到这,戈登赶忙挽回道:“但是,它被固定在那,也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只要调一下角度,蝙蝠的形状就会出现在哥谭上空……”

  “而我之所以没有一直那么做,是因为觉得你很忙。”戈登叹了口气说:“好吧,我们不再玩那些猜谜游戏了,我说句实话,韦恩得管韦恩集团,布鲁斯得上学,布鲁斯韦恩要养孩子,还得教育他们,蝙蝠侠要出去打击犯罪……”

  “我真的不知道,该在哪个时间段里找你,才不会打断你要做的事,如果不是真的非常棘手的事,我不愿意使用这样的方法去解决。”

  布鲁斯抬头看向他,似乎是觉得戈登没有说实话,这时候,戈登转头看了一眼康斯坦丁,康斯坦丁耸了一下肩说:“你们先聊吧,我得找个地方躺会,我难受的厉害。”

  说完,他转身离开,戈登也坐到了路沿上,他说:“自从我升职之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哥谭警局不作为,并不完全是因为火力不足。”

  “会在哥谭当警察的人,一共分为三种,一种是毫无底线的恶棍,他们来到警察局目的,就是收钱,他们的头儿让他们进来,方便办事,而如果其他人给他们钱,他们也会很乐意帮某些罪犯脱罪。”

  “第二种人只是普通人,他们只把警察这个职业当做一份工作,有人叫他们就去,事情能不能解决全看运气,有人给钱,他们就收,只要不是太难办的事,他们就办,他们觉得哥谭发生的一切罪恶都会自然消解,并不需要他们去努力。”

  “还有最后一种,就像我的同事布洛克,他表面上像个黑警,经常收那些黑帮的钱,但实际上,他是个好人,在用他自己的方法解决很多人的麻烦,尽己所能的主持正义……”

  “那你呢?”布鲁斯看向他问道。

  “我?……他们说我是个疯子。”戈登抬头看向天空说:“的确,在这座城市里,我就是个疯子,我不收黑钱,不帮黑帮办事,只要有人报警,我一定竭尽所能的解决问题,哪怕付出自己的安全和生命。”

  “最开始,我很生气,他们怎么能管我叫疯子呢?明明是他们疯了,明明是他们和邪恶共沉沦,只有我出淤泥而不染,但后来,我发现,在哥谭,当个疯子其实不是坏事。”

  布鲁斯的眼球转动了一下,看向戈登,似乎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在他的印象里,戈登真的是哥谭最后的良心,你可以对发生在这里的任何事不抱希望,但永远可以相信戈登。

  “某天,我陷入到了非常复杂的黑帮纠纷当中,整个警局的每一个人,包括刚来三天的实习生,都在劝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后,我开了一辆武装警车到公馆的楼下,开车的布洛克用火箭筒指着公馆的某扇窗户,我拎着一把步枪,进入了黑帮老大们会谈的现场。”

  “我跟他们说,我必须要得到一个真相,否则我们就一起死在这里,反正除了我之外,他们每个人都不无辜,而我是自愿的。”

  “他们都说我疯了……”戈登眯起眼睛,看向对面街道上的霓虹,他说:“他们每一个人都很震惊,说我是个疯子。”

  “他们开始互相指责,都说是对方惹到了我这个疯子,最后,他们自己找出了幕后真凶,然后一枪把他崩了,其中一个黑帮老大派车把我送回了警局,并告诉警察局长,教父不应该让一个疯子来当探长。”

  “你看。”戈登摊开手说:“在这座城市里,想要制止罪恶,你不能够当一个好人,必须得当一个疯子。”

  戈登深吸一口气站了起来,弯下腰,双手扶住膝盖,低头看着布鲁斯说:

  “蝙蝠侠,不要把你自己当做这座城市里唯一一个正常人,因为我们都知道,这里没有正常人。”

  戈登看向布鲁斯的眼神充满一种难以言喻的希冀,就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他说:

  “我不愿意用蝙蝠灯找你,不是不相信你打击犯罪的决心,不是觉得你没有帮助,而是因为,如果你把自己当做一个正常人,那你是没办法对付这群疯子的。”

  “不要以疯狂为耻,只有你比所有人更疯的时候,才能去战胜他们。”

  坐在原地的布鲁斯,想到了他看到的那场大火,他在那里,看到了比小丑更为疯狂的现实。

  蝙蝠侠一直觉得,自己是个正常人,而相对的,那个只会哈哈大笑的小丑才是个疯子。

  但现在布鲁斯发现,在这疯狂的现实中,没有人能免俗,在他梦想着复仇的这十几年间,他依旧在被疯狂影响着,蒙蔽了双眼。

  这里常年连绵不绝的雨水,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如果你觉得自己还没疯,那可能你早就疯了。

  布鲁斯又想,如果他不能确定自己是清醒的,那又凭什么去对付罪犯?又怎么能拯救哥谭呢?

  面对这个问题,戈登也无法回答,他不是很擅长这种哲学思考,只能凭借经验去劝戒布鲁斯。

  但他知道有谁擅长这方面,他打电话给了哈维·丹特,布鲁斯的良师益友。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