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你这不要脸的劲儿,非常摇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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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

  相遇相识相互琢磨,

  人潮人海中,是你是我,

  装作正派面带笑容,

  不必过份多说,自已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明白我”

  路扬唱这首歌的时候,除了魔音乐队的那几个家伙,都没有听过《无地自容》的完整版本。

  摇滚。

  这个词汇对于大家来说太过于遥远,遥远到平时不会打开,可能偶尔会想起某一首摇滚歌曲,但也只是听听就切,不会想着现在的摇滚发展成什么样子。

  对于大众来说,摇滚

  太远了。

  直到路扬唱摇滚,大家都没有多少的期望值,摇滚在国内实在太过于小众了,且

  几个人抱着乐器在舞台上嘶吼的歌能好听到哪?

  可是

  随着路扬的声音响起,弹幕之前的质疑声瞬间消失,心想这歌听起来还真不错,虽然他们自己平时很少听摇滚,但能让自己动起来,且愿意去听听的歌,都代表着不错。

  外行人看热闹,内行人看热闹。

  章海的眼睛却亮了。

  与deo版本不同,此刻舞台版本的《无地自容》,明显更能带动人心,章海听出了歌里的味道,这次的开头比他在deo室听得还要好上不说。

  如果说,之前听到的是好歌之资,但现在

  成神之资。

  这小子,有点东西。

  章海看着舞台上的路扬,看着这个年轻人再次歌唱: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

  一样迷人一样美丽,

  慢慢的放松,慢慢的抛弃,

  同样仍是并不在意,

  你不必过份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好像真的不错啊。

  章海不自觉地张大了嘴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有不少的摇滚歌曲是通过歌来表达自己的想法,而路扬这首《无地自容》要表达的东西

  很完整。

  章海曾经跟人搞摇滚乐队的时候,做过类似的尝试,但他的创作能力有限,始终做不到词曲结合。

  就算能结合,表达出来的意思也不够完善。

  不像现在的《无地自容》。

  第一段,路扬唱的是众生相——

  人人在装,满嘴生花,各自心怀鬼胎。

  第二段,路扬唱的是讽刺——

  讽刺着人性的贪婪怠惰。

  粗略地听上两句,光那歌词,很容易让人认为这是在说情人的情歌,可是不然。

  沉浸在迷人美丽的假象里,意志也被软化消磨,慢慢的放松。

  那

  第三段呢?

  章海越来越期待路扬接下来的部分了,他甚至想收回前面的话,光听前两个部分,就已经能够称神,至于什么样的神

  还是要看后续。

  短暂的伴奏之后,路扬看了看台下的观众,又看看身边的乐手,大家都在摇头晃脑,他也在摇头晃脑,而歌曲这段,很适合摇头: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

  人们已是如此冷漠,

  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

  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

  却从未有感觉我无地自容”

  台下的观众们都跟着晃了,有些歌曲可能不是那种适合夜深人静时默默倾听的歌,但绝对适合在现场时所有人跟着一起摇晃。

  至于,路扬之前唱摇滚的质疑?

  不好意思,忘了。

  大家只觉得这首歌牛批。

  路扬还在唱: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

  人们已是如此冷漠,

  我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

  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

  却从未有感觉,我无地自容”

  两段歌词,最后都用无地自容来收尾,章海大概弄懂了路扬想表达的意思,这两段完全是对世界的观察——

  所谓道理,指的是算计与被教育,道理都是别人告诉的,然而宇宙的真理只有一个字——空。

  道理让人活在未来,这是恐惧。

  而回忆过去,活在过去,这是贪婪。

  “真牛逼啊”

  章海看着路扬的样子,忍不住地摇头佩服,他搞了那么多年的摇滚,虽然也喜欢路扬上一期的《青花瓷》,但如果真的让章海选一首歌,将其选为自己作品的话。

  他还是会选《无地自容》。

  这他娘已经牛到可以封神的地步了。

  这让他突然想起了曾经对路扬说过的话,他原来说过摇滚已经死得差不多了,可路扬一首歌让他知道——

  摇滚没死,一直都没死。

  《无地自容》的歌声,从《歌手》节目现场,再蔓延到千家万户。

  

  清吧。

  这些天的酒吧老板笑开了花,本来每天要请的乐队,现在不用请了,每周六的时候直播放《歌手》就完事了,反正现在有很多人就是为了一个位置而来到清吧的。

  音乐需要讨论。

  可能其火爆程度和篮球足球的比赛不能相比,但如果在周末的时候,约上好友,和几个朋友一起喝酒听歌,也算是一件不错的事儿。

  正中央,几个穿着行政夹克的中年人坐在那里嗑瓜子,他们的脸颊上全是惫态。

  人到中年,能引起刺激的事儿并不多,除了年轻的姑娘外,可能只有酒精,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大家之前都是年轻小伙的,哪能出现这样的惫态,他们聊着聊着就没了声音,直到有个家伙硬着嗓子喊:“老王,要我说离了吧。”

  那老王皱着眉头,“她就没承认啊。”

  “没承认有个锤子用。”另一个男的往自己的嘴巴里灌酒,“没承认,你那孩子都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不就是证据?”

  老王不说话,这种事儿放在任何一个中年男人身上都难以承受,他皱着眉头喝酒,时不时抬头看向酒吧里的大屏幕,那里,路扬握着麦克风唱歌:

  “你不必过份多说,自己清楚,

  你我到底想要做些什么,

  不必在乎许多,更不必难过,

  终究有一天你会离开我”

  “妈的。”老王骂骂咧咧,“这路扬唱首歌都在叫我离。”

  老王低着头喝闷酒了,他身边的同行人不好多说,只能拍拍他的肩膀,然后看着路扬的表演。

  总觉得这才是歌。

  

  京城。

  上世纪,京城的摇滚气氛就浓郁,大伙啥都玩,只是后来真的赚不到钱,只能把爱好搁置到一旁,哪天想起了,可能才会动动心思。

  张洋抱着吉他看电视。

  本来今晚跟哥几个约好玩玩的,可那几个不靠谱的家伙都是鸽子王,一个说要送老婆到美容院,另一个说要带孩子到兴趣班,更苦逼的那几个还要被要求加班。

  顺延、顺延

  他们曾经的乐队聊天群里,充斥整个屏幕的是顺延两字。

  这两个字已经出现太多天了。

  他们也好久没有一起玩了。

  张洋百般聊赖地换台,电视上突然出现了路扬演唱的画面,那家伙带着乐队,有他张洋十几年前的风范,唱的歌也是摇滚: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

  人们已是如此冷漠,

  我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

  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曾感到过寂寞,也曾被别人冷落,

  却从未有感觉,我无地自容”

  张洋傻傻地听着歌词,拿起手机开始录制,没等歌曲表演结束,直接把视频发到群里,紧接着又艾特出所有人:

  我们有空练练这首?

  那些鸽子王都在秒回:练!、妈的,摇滚真没死!我马上下班,今晚就到你那。

  张洋乐呵呵地躺在躺椅上,耳边是《无地自容》的旋律,入夜了,他透过头顶梧桐树的枝叶,心叹着今晚的月亮真圆。

  

  舞台。

  路扬唱了很久,差不多到结束的时候了,演唱摇滚歌曲时需要的体力比他想象中要的多得多,

  “不再相信,相信什么道理,

  我不再相信,

  不再回忆,回忆什么过去,

  现在不是从前的我。”

  终于,路扬把这首歌演唱完毕。

  台下的观众们还在蹦跶着呢,这帮人完全没想到一首摇滚歌能让他们嗨皮成这种样子,就算上一场的章海也是唱的摇滚,但那现场,和路扬如今的现场,始终有一些距离。

  也许只有弹幕能热闹点了。

  有生之年系列,时隔多年,摇滚圈子里终于迎来了一首这样的歌!

  我只觉得好听,不懂就问,这首歌很勐吗?

  勐?我现在建议路扬当场去做变性手术,没有为什么,完全是因为他碉堡了。

  写词朴素直白,少有写意,因此配合曲调听来往往直抒胸臆,颇有痛快淋漓之感,这勐不勐?

  楼上的说得太宽泛,我来细说吧。

  有懂哥下场,解释着《无地自容》的强大:

  一般摇滚来说,节奏、爆发力、冲击力是内核驱动,但《无地自容》在此基础上还充分保证了歌曲主副歌、过渡句以及结束句四个部分的旋律美感,并且曲子还只是在一个8度里做变化。

  作曲能力一流的,词写得朗朗上口,硬朗洒脱,与曲子配合也相得益彰。

  歌是好歌,但路扬的唱功明显进步了,你们没发现他这次的咬字比之前强了太多吗,副歌部分频繁出现的a2高音、g2四拍长音以及半音阶音程对高音持续力、气息、音准都有极高要求,但路扬这样唱下来,居然没有任何失误。

  弹幕纷纷滚动,现场也开始欢呼。

  轰——

  伴随着观众的尖叫声,路扬和章海一同上台。

  投票已经开始了,现在是周秋月的点评时间,她看向路扬,鼓了鼓掌。

  “有一件事你们可能不太清楚,路扬和顾清寒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写出《说了再见》的时候,那时候的我是想把路扬认成徒弟的,结果这小子不知好歹,拒绝了。”

  周秋月的声音在场间响起,大家一听,愣了。

  还有这种事儿?

  “那时候的路扬,唱歌时有明显的情感流出。”周秋月继续说着,“但只有情感还不够,他当时的唱功是比较差的,我说的比较差,是那种还不能算作专业歌手的程度,不能说唱得难听。

  但路扬现在的唱功进步了。

  今天我不会点评《无地自容》这首歌曲,如果这世界的摇滚歌曲有排名,那么《无地自容》一定会排在前三,我只说唱功,路扬,现在算得上一个真正的歌手了。”

  “至于章海”周秋月笑笑,看向章海,“你的话,我就不点评了,要不让你自己来?”

  “行啊。”章海毫不犹豫地往前一步,“路扬今天这摇滚,其实我当时并不放在心上,还想着能不能把路扬这家伙的不败战绩给破了。”

  他这话说完,台下一片爆笑。

  “谁知道啊”章海笑着说,“我摇滚歌手出道,好不容易晚年重新爆火,结果却被人用摇滚歌曲击败,最关键的,这家伙还是个年轻人,这样的事儿我能找谁说理去?”

  “艹!”

  “我懂了,章海这是自己选择死亡的方法。”

  “不怪他,谁能想到路扬能唱出这样的摇滚?”

  “神!”

  台下观众讨论声一片,章海故作皱眉看着说话的那几个家伙,“你们这几个,刚才谁说的,谁说我自己选择死亡方法的?”

  “我这是选择死亡方法吗?”章海看着台下的观众,“我分明是选择站着死!”

  “行了行了,不开玩笑了,言归正传。”章海收起之前的笑意,一脸严肃地说,“经常有人说摇滚死了,摇滚死了,就连我都认为,摇滚这个东西已经接近死亡的边缘,但今天,摇滚没死,至少路扬让我看见了希望。”

  “至于评价,没什么好评价的。”章海转身,指着背后的投票面板,“票数在这里呢,我心服口服,有什么好评价的?今天要淘汰了,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别想看我流眼泪,我章海啊,今天特高兴。”

  他说完,冲观众招招手就走了,脸上洋溢着笑容。

  他笑的原因不是离开这舞台,而是能看到摇滚的重生,还有就是

  “路总。”章海笑眯眯地看向路扬,“你上一期说的那个咱们组个摇滚乐队的事儿,还算不算数啊?”

  路扬竖起了大拇指:“你这不要脸的劲,非常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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