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酒徒(求追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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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刚进入这个镇子的时候肖恩还在担心被人追踪,遭人埋伏,那他现在的样子充分体现了黑人与生俱来的乐观。

  换了新衣服的肖恩非常开心,他开始在路上跳起了舞,尽管没有人替他伴奏。

  陈剑秋抬头看了看已经在天空中出现的月亮,有些感慨。

  快乐,有的时候也是一种天赋。

  在那个血腥的雨夜后的某个夜晚,他曾跟肖恩聊过,在篝火旁,飞鸟和勃朗宁都睡了的时候。

  “肖恩,找到宝藏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不知道诶,没想过,不过,有钱总比没钱好吧。”

  “没想过拿着钱回家做点什么?”

  “家?我不知道家在哪里。我从记事起就一直在被像畜生一样驱赶,一直在流浪,这个国家虽大,没有我的家。”

  肖恩的神色黯淡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笑容。

  “想那些干啥呢,先活下来把,未来总是令人值得期待的。诶,老大,我跟你说,我们脑袋现在可值钱了……”

  后面的话陈剑秋都没有听进去,他若有所思:

  “家?”

  ……

  “嘿,肖恩,晚上我们去找点乐子怎么样?”

  陈剑秋从回忆中缓过神来,他突然对肖恩说道。

  “我觉得这一路上太过顺利了,咱们还是低调点好。”飞鸟保持了谨慎。

  “得了,得了,咱们得听老大的,这地方离怀俄明得有几百公里了,你怕什么?”肖恩一边说,一边把飞鸟往前拉。

  陈剑秋在后面看着,他掏出了刚在杂货铺买的一包烟,歪着头点了一根。

  真好。

  三人逛着逛着走进了镇子里的一家酒馆。

  还没有完全入夜,但酒馆里已是华灯初上,和白天的宁静祥和形成鲜明对比,现在这里热闹非凡。

  这座酒馆有两层楼,可能是这个镇子里最大的建筑,一楼是酒馆,二楼是客房。

  酒馆里各种打扮的人都有,有牛仔、皮毛商人、木材商人等等,还有些游走在众人之间的身份不明的女人。

  陈剑秋这才明白,原来自己之前是小瞧了这个镇子。

  蒙特罗斯位于科罗拉多中西部,两座山脉中间的走廊之上,南来北往的商人、掮客等,他们从事的工作不尽相同,但很多都不会在白天露面。

  夜晚的酒馆就是他们聚集的地点之一。

  “老板,有什么吃的么?”方才的浆果饼没填饱肖恩的肚子,三人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酒保似乎很忙,没什么功夫搭理他们。

  陈剑秋坐在桌子边,开始观察酒馆里林林总总的人。

  他发现吧台的角落处坐着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

  这个人穿着一件灰蓝色的破旧夹克,脖子上围着一条浅灰色的围巾,戴着一顶颜色相似的牛仔帽,帽檐遮住了他的眼睛。

  他此刻安安静静地坐着,两只胳膊伏在吧台上,面前的酒杯中的酒已经空了。

  陈剑秋走到了吧台的前面,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拍在了吧台上。

  吧台周围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被这张钞票吸引住了,他们有些甚至停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侧目看来。

  除了那个男人,夜还没开始,这人却好像已经醉意阑珊。

  酒保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赶紧屁颠屁颠地从酒吧那一头跑了过来。

  “先生,您要点什么?”

  “弄三份吃的送到我那张桌子,然后在整点酒过来,顺便在楼上订三间房。”陈剑秋说道。

  “好嘞。”

  陈剑秋朝着男人的方向努了努嘴,压低声音悄悄问道:“这个人是谁?”

  “前两天来的,有钱就过来喝酒,天天从早喝到晚,没钱就睡在店外面的长椅上。”酒保一边从背后的柜子上取酒,一边回答道,“对了,您要不要来点爱尔兰威士忌,不瞒您说,这里大部分人喝的都是私酿的酒,向您这样尊贵的人,应该喝不惯。”

  “就金酒吧。”陈剑秋看了眼酒保后面的酒柜。

  这时候,那个似乎是半睡半醒状态的男人突然支起身,说话了,声音浑厚低沉:

  “酒保,再给我来一杯。”

  酒保也不算搭理他,因为他知道这个男人没钱了。

  男人见等了一会儿没人回应,便重重地将杯子拍在了吧台上。

  酒馆没有赶人的规矩,但闹事的话就不一定了。

  酒保有点冒火,给吧台旁边两个明显是打手的壮汉使了个眼色,要把这个男人扔出去。

  但陈剑秋冲着他摆了摆手。

  “拿一瓶威士忌给那位先生吧,要好一点的,算在我账上。”

  酒保二话没说,从柜子上拿了一瓶陈年的爱尔兰威士忌,递到了男人那边。

  “算你运气好,那边有人送你的。”酒保没好气地说道。

  男人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给自己的杯子满上,一口喝了个干净。

  陈剑秋坐回了自己的桌子那边。不一会儿,酒保就端着三盘香喷喷的馅饼走了过来。

  “来尝尝我们的招牌烤肉披萨,纯木火烘烤,吃过的都赞不绝口。”

  陈剑秋拿了一块放进嘴里,果然肉质鲜嫩,香味四溢。

  “趁热吃。”他对飞鸟和肖恩说道,这可能是他从穿越到现在,吃到的最好的东西了。

  酒保弯下身子,手里抓了一大把的零钱,递给陈剑秋:“这是找给您的钱,请收好。”

  陈剑秋从里面捡了一个20美分的硬币丢给他,酒保喜笑颜开,这个镇子来来往往的大多都是粗人,鲜有出手如此阔绰的人,小费也给得这么干脆。

  三人一边吃,一边聊着自己过往的经历,仿佛他们现在不是三个头顶这大额悬赏的逃犯,而是前来旅游的游客。

  “咣当”

  隔壁两桌子人,不知因为什么事情扭打了起来,把桌子掀翻在地,七八个人开始捉对缠斗。

  靠近的人,都纷纷退开,他们有的走到了二楼的楼梯上,有的躲到了吧台附近,都不希望被卷进这混乱的场面。

  酒保倒是很淡定,酒馆里打架是很常见的事情,人数少的时候,自己这边两个打手就可以解决问题;人数多的话,打手们会回去喊人,等这帮人血拼出了胜负,再一并赔偿就是。

  这是这里独有的规则,谁拳头大谁说了算。

  当然,另外一个原则就是酒馆里面不能动枪,否则的话,勃朗宁家卖出的那些枪会让动枪的人明白,什么叫全民皆兵。

  群殴进行得很激烈,不一会儿地上便躺了两三个人。

  其中一个壮汉满脸通红,不知是因为酒精还是正在进行的打架运动,他一拳击倒了自己的对手,抹了一把脸,打算帮助他的队友。

  此时他的队友正被对面一个明显看起来块头比他大的人压制,红脸壮汉环顾了下四周,提起一把椅子,走了过去。

  但当他走到一半的时候,被撞了一下。

  撞他的人,正是刚才那个在吧台上独自喝酒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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