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一山更比一山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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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一山更比一山高

阿蒙穿行深山丛林已经三天了,这三天来每次休息他都在按老疯子的交待练习气元素神术。有了学习水元素神术的经验又有了那根法杖相助,低阶气元素神术阿蒙掌握的很快。然后他在练习时就不使用法杖取巧了,仅凭自己的神力去施展当然困难了许多。

薛定谔从不自己走,阿蒙赶路时它就在皮囊里呼呼大睡,每天只在傍晚时分吃一顿饭,但必须是阿蒙专门给它做的。阿蒙摸准了猫脾气,每次干脆先让它吃,然后自己再吃,薛定谔似乎很满意的样子。

越往深山里走,空气变得越来越潮湿,虽然一路上的变化非常微弱,但是精通各种低阶水元素神术与正在习练气元素神术的阿蒙还是敏锐的察觉到了。

需要介绍一下都克镇一带的地形,它的北边是亚述高原,雄浑险恶非常荒凉,东边也是险峻的高山但植被很茂密,西南两面是相对低矮的平原。从西南方向海洋上吹来的风直接穿过平原,降水很少,所以镇子南边形成了干燥的叙亚沙漠。海风在东北方向遇到山脉阻挡形成对流,降雨很多,也孕育了幼底河。

山中地势险恶不适合人们聚居,而黑火丛林里与叙亚沙漠也不适合建立市镇,都克镇恰好在这种地势过渡的边缘地带、东南两面山地的脚下,有涧流可供饮用还不至于太干旱,但土地相当贫瘠。

阿蒙往东走,地势越来越高,正是海风吹来在半山受阻形成对流的地带,从小到大很少看到下雨的阿蒙接连遇到了好几场雨。有时候雨如飞丝,密密麻麻随风往人的衣领里钻。有时候雨如瓢泼,四面连视线都不清楚,脚下也异常的湿滑。

冒雨在这种山野里行走是非常危险的,不仅没有路,而且一不小心就可能滑落深崖连尸骨都找不到。照说阿蒙应该停下来等雨停了再说,可是这雨总是时断时续,阿蒙也只得冒雨赶路。而薛定谔一下雨就打喷嚏,不像是感冒,就是不太乐意的样子。

阿蒙不想拿生命冒险,但他有别的办法,每次天空飘起雨丝的时候他就动用法杖。小雨随风打着旋飘散而开,大雨凝成水幕洒落在周围,阿蒙的身上始终很干爽,脚下的路也能看的清。假如别的神术师再看见阿蒙同时使用水元素与气元素神术就是为了在雨中走路,估计又会吐血!

尊贵的神术师犯得着冒雨走的这么辛苦吗?就算一定要在雨中出门,也可以坐着舒服的篷车,假如不能坐车的地方,可以穿上防水的斗篷和靴子,让健壮的奴仆举着大伞随行。神术的力量是会用尽的,需要休养才能恢复,就和普通人的体力也会消耗完一样,而且比普通人从事体力劳动的消耗累得多,尊贵的神术师们没有这么折腾自己的。

假如他们知道阿蒙手里用的是怎样一根法杖时,恐怕不止会吐血,甚至会晕过去。阿蒙借助这根法杖才能在雨中穿行深山、同时施展两种神术,一开始他没把这当做一种练习,仅仅是为了避雨而已,因为老疯子告诉他平时自己练习的时候不要借助特种神石。

水和风都不是他召唤来的,而是天地之间自然的力量在运转。阿蒙偶然想起老疯子告别前说的一番话:“你修炼这两种元素神术时,先不要去追求有多么的高阶,还要注意在自然界的面前,如何对抗、利用与保护自己。假如你能控制一滴水,就要学会如何让这一滴水在江河中不被击散。”

阿蒙仿佛自行体会到神术的另一种练习方式,不是去呼风唤雨,而是如何面对风和雨的力量,用神术顺应它,让自己在其中穿行不被淋湿,也多亏有了那根法杖才能如此练习。

阿蒙拄着沉重的精铁枝,背着一只懒洋洋的肥猫,在阴晴不定(的)深山中独自行走了三天三夜,下雨时还同时施展两种魔法躲避风雨。这对体力、精力、法力都是一种极大地考验和消耗,其强度恐怕超过大陆上任何一种行军。

尽管身上是干爽的,但在湿滑泥泞的山中有时需要攀岩、有时需要挥刀斩出一条道路,对力量、敏捷、耐力的协调要求相当高,这其实也是一种最好的体术锻炼,只是并非战场上的格斗技巧。沿途也遇到了好几次深山中的猛兽,阿蒙这才发现需要害怕的不是他,手挥铁枝轻轻比划几下,那些看似凶猛的野兽全吓跑了。

阿蒙却没有打猎也没有追赶猎物,他记着老疯子的话,向东一连走了三天来到一座高坡上朝四周望去,然后皱起眉头有些踌躇。老疯子要他在三天后登上目光所及最高的山峰,很明显这里有一左一右两座山,昨天他就看见了,估计再走两天环顾四周看见最高处也是这两座山。

但是他看不出哪座山更高,因为角度的关系,仰视只见飘渺的云端笼罩住山顶。右边是一座陡峭的山峰,怪石嶙峋、悬崖壁立感觉似乎更高一点,但阿蒙很难爬上去。右边的山势很宏伟,高处还有连绵的起伏,不仅是一座山而是一片叠嶂高原。

究竟往那边走呢?阿蒙正在犹豫,薛定谔突然伸了个懒腰,从皮兜里跳了出来,迈开小碎步向右边坡下跑去。这只懒猫居然自己走路了,阿蒙赶紧追了过去,一不小心还差点滑了一跤,布满潮湿苔藓几乎无法立足,他一边追一边喊道:“薛定谔,你要去哪?”

猫跑得并不远,到了一片山谷中就站住了,抬起前爪指了指上方,轻轻叫了一声。追来的阿蒙顺着猫指的方向看了过去,居然是一条树丛间的羊肠小道,蜿蜒向着山上。薛定谔显然是想指路,但是山中真的有路,却让阿蒙感到很奇怪。

阿蒙发现了脚印,几天前刚有人从这里走过,宽厚的脚板没有穿鞋,应该是穴居野人,这里可能通向一个较大的穴居野人部落。阿蒙这一路上都尽量避免遭遇穴居野人,而薛定谔竟然让他往这个方向走。

阿蒙也没办法和这只猫商量,他又仔细研究了一下附近的足迹,居然有两行穿鞋的脚印!一行脚印穿的是山中麻草编的鞋,带着稍显粗糙的花纹编的很细密,另一个人穿的竟是皮底带齿的靴子。

这种靴子隔水还能防滑,很适合走这种山路,但一般有身份的人才穿得起。从脚印上看靴子的齿纹已经被磨得很平了,说明这是一双旧靴子。这行脚印看上去是最新的,这个人走过恐怕还不到一天时间。难道这里除了穴居野人,还会有别的人来吗?此处可是远离市镇人烟的深山啊!

“薛定谔,我们真要走这条路吗?这座山上好像有穴居野人的部落,还有别人刚刚走过的足迹十分奇怪,要是遇上了,不知道会有什么麻烦?”阿蒙以商量的口吻对猫说道。

薛定谔扭了扭脖子,回头瞄了阿蒙一眼,神情似是在鄙夷一个没用的胆小鬼,然后就蹲在那里看着那条山路。阿蒙明白薛定谔就是要他登上这座山,于是把薛定谔抱了起来放进了皮兜,拄杖向右前方那座高山而去。

抱起薛定谔的时候,阿蒙有一种感觉,这只又懒又馋的肥猫,被自己好吃好喝的养了三天,居然变得有点瘦了,毛也变干净了不像以前那么脏兮兮的。它刚才从皮兜里跳下去的时候,身形依稀有几分猫应有的矫健与灵活。

……

就在阿蒙沿着小道往高处攀登时,都克镇上来了一批尊贵的大人。远方身份尊贵的大人们很少到都克镇这个条件艰苦、环境恶劣的矿区来,然而最近却热闹的很。罗德·迪克刚走了不到三个月,叙亚城邦的主政官、州长费米扬-萧墨也来了。

穿越黑火丛林的驿道只能容单辕马车错行,萧墨乘坐着华贵的双辕马车经过,其他所有的人和车都得闪到路边的灌木丛中避让,在官方驿道上乘坐这车绝对是一种地位与身份的象征,一般人就算再有钱,驿站上的关卡也不会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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