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不一样的赵佶(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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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国虽然是个小国家,但也是炎黄国的两倍,从小村庄出发去京都足足有四五千里路,不到筑基境无法御剑飞行,如果一路狂奔最少也要五六天。

  “算了,还是买两匹马,慢慢骑过去吧!”

  陈浩给机器人取了个代号叫子一,还让他幻化出了这个世界人族装扮。一切准备就绪,两人就离开了村子。

  当然村子里肯定是没有马的,这里这么穷,要去五十里外的集市上购买。

  这个世界有一点还是比较靠谱的,货币交易用金银。这可是个好习惯,陈浩戒指里面有一大堆的黄白之物,都是以吨为单位的。

  两人来到集市走了不到半盏茶的时间,小镇上还是挺热闹的。吃的穿的玩的应有尽有,这里的百姓也不像陈浩想象当中的穷苦。

  经过一番打听,陈浩知道了卖马的在小镇的东面,那里有个马市。经过马贩子的一阵忽悠,陈浩很爽快的买了两匹,二百两白银。

  陈浩的银子都是铸成的一个个银币,小巧精致上面还有花纹,每个银币正好一两,比起这个世界的碎银子或者银疙瘩好看多了。

  两百个精美的银币,交到马贩子手里,对方简直乐开花了。

  “大官人的银子太精美了!太好看了!”

  马贩子不停称赞着。

  “好了,你自己慢慢欣赏吧,马我们牵走了!”

  “大官人走好,欢迎下次再来!”

  陈浩两人牵着马离开了马市,身后还能隐隐听到马贩子的欢送声。

  “既然到了这里,看看这里食物怎么样,子一我们去酒楼看看!”

  “是,主人!”

  小镇上的酒楼并不多,就两家,就在小镇的中心,一家居然还是青楼。

  “富贵坊,有意思,就去这家了。”

  陈浩长这么大,还没去过真正的烟花之地呢,现在社会的酒吧和青楼是完全不能比的。

  现在这个时辰接近下午三四点钟,一般的青楼大都开始营业了。两人刚跨进大门,就有三四个莺莺燕燕往陈浩靠,像这种的大都只是庸脂俗粉。

  见陈浩不搭理她们,这时一个老鸨便迎了上来。

  “给我一个雅间,好酒好菜的上!”

  陈浩也不和她废话,直接丢给她一个金币。

  老鸨一看是金子,而且是异常精美的金币,脸上瞬间笑开了花。

  “大官人真豪气,快楼上请。”

  一两金子堪比一百两白银,随手就是百两银子,在这个小镇上已经算是大户了。

  不一会儿,雅间里的桌子上就摆满了美食,这一点还是让陈浩有点吃惊的,鸡鸭鱼肉样样都有,味道也是色香味俱全。

  “不错,味道不错,老鸨子,我这人饭量比较大,你给我多上点,再弄点好酒过来!”

  话毕,又是一个金币。

  “好嘞,保证大官人吃的满意!”

  随后雅间里又来了两位姑娘,自然要比门口的那些好多了,也算是楼里的上等货色了。

  两人是来斥候陈浩的,当然吃吃喝喝可以,上床那就算了,陈浩还没到饥不择食的地步。

  “来,这是赏你们的。”

  又是两个金币,这也算是挥金如土了。

  吃着饭菜,听着楼下的小曲,陈浩的耳中还听到了一些客人对当下时局的评判。

  地方虽小,能来这里吃喝的多多少少是有点家资或背景的。

  而他们的谈话完全颠覆了陈浩的三观,赵佶居然是个好皇帝,不但文武双全,还勤政爱民,还一度亲自上战场冲锋陷阵。

  “这还是我所知道的赵佶吗?有意思。”

  陈浩对这个皇帝的好奇心是越来越重了。

  酒足饭饱,在这青楼住了一晚,但没有干坏事。

  第二天清晨,两人便骑着大马直奔京都,每天奔行800里,到达京都需要七天。

  一路之上经过无数村庄、小镇、还有大一点城池。百姓们安居乐业,连乞丐都很少。

  在第五天的晚上陈浩两人终于赶到了洛阳,这时距离京都只剩五百多里路了。

  进了城门以后,找了一家上等的客栈,并要了一桌好酒好菜,累了一天了,总归是要好好犒劳犒劳自己的。

  喝着小酒,哼着小调,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陈浩感概万千。

  “小兔崽子,你还知道回来!”

  突然陈浩身旁走来一个妇人,一把揪起他的耳朵。

  “哎哟喂,好疼啊,你谁呀!”

  陈浩握着自己的耳朵,哇哇乱叫。子一正要动手,却被陈浩一个眼神制止了。

  “小王八蛋,装傻是不是!”

  陈浩一脸委屈。

  “大姐,我真不认识你,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妇人见陈浩不似作伪,便放开了他,绕着陈浩转了好几圈,仔细的打量着。

  “你不是浩儿?”

  “啊?大姐,我是叫陈浩,但是……”

  话还没说完,妇人又一把揪住了她的耳朵。

  “小兔崽子,跟为娘装傻是不是,走,还不跟我回家!”

  陈浩懵了。

  “这位大姐!”

  “谁是你大姐,为了逃婚,现在连娘都不认了。”

  妇人说着说着就要哭了。

  “不是,你肯定认错人了,或许我只是长的像你儿子。你儿子身上有什么特征吗?”

  陈浩很认真问道。

  “他脚底有三颗痣!”

  妇人很是笃定的回答。

  “什么?三颗痣,不应该啊!”

  陈浩吓的一屁墩坐在了地上,百思不得其解。

  “可我怎么不记得你啊?”

  陈浩呆呆的看着妇人。

  “浩儿,你说什么糊话?”

  妇人很是担心的摸了摸陈浩额头。

  “我真不记得了,一个月前我在草原遇到了狼群,不慎踏空跌落山谷,醒来之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山洞之中,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妇人听了陈浩的话以后,突然嚎啕大哭起来。

  “你这傻孩子,都是为娘不好,不应该逼你和李家小姐成亲,害你一个人去了草原。快跟为娘回家,我找大夫给你看看!”

  妇人名叫樊瑶,是洛阳陈家小儿子陈叔宝的妻子,两人育有一子,名叫陈浩,字子善。

  陈浩跟着妇人上了马车,徐徐前往陈府,子一则牵着两匹马在后面跟着。

  小少爷回洛阳的消息早已传回陈家,陈浩的父亲陈叔宝早已在前厅等着了,只见他手握小皮鞭,这是准备要抽陈浩啊。

  当他得知自己的儿子失忆了,顷刻之间又是心疼无比,连夜请了好几位大夫,但都束手无策。

  “你这臭小子,去什么草原啊!”

  陈叔宝恨得牙痒痒。

  “好了老爷,儿子都失忆了,你也就别怪他了!”

  母亲都是很溺爱自己的孩子的,陈母也不例外,陈浩也是将计就计,正好身份有着落了。

  陈浩的父亲是洛阳县衙的一位主簿,大伯陈敬之一位通判,二伯陈松则是礼部侍郎。而陈浩的爷爷陈正告老还乡前,官至礼部尚书。

  这么看来洛阳陈家也算是官宦世家了。

  陈浩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就在他躺在床上的一瞬间,仿佛系统触发剧情,一段段记忆涌入脑中。

  这一世,他还真是这个洛阳陈家之人。年近二十,去年才中的秀才,他在第三代当中是唯一的男丁,大伯和二伯家全是女儿,至今没有男丁。

  所以陈浩也算是陈老太爷的心肝宝贝。今年他二伯给他说了门亲事,是洛阳刺史李元江的小女儿李倩倩,此女天生神力,力大无穷。从小喜欢舞刀弄枪,这也是陈浩逃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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