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差之毫厘(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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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话音刚落的这一刻,张弃只觉得全身都在疼痛:脑门中了一拳,胸膛挨了一脚,腰间被扫了一枪杆,还有一柄大刀劈来,竟是瞬间就落入了死地之中!

  这是把他当做软柿子,谁都想来捏一把,抢下他的血祭令牌呢。

  张弃深吸一口气,脚下一滑,便躺倒在了草地上,就地一滚,又躲开一条枪两柄刀。

  草原上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只是眨眼之间就响起了一大片惨叫声,血光如喷泉一般四处喷起,瞬间给广阔的草原蒙上了一层厚厚的血色,就像夜晚游荡的血色精灵。

  有人两手拿着两枚血祭令,正在张狂大笑;也有人把两枚血祭令藏进衣裳里,偷偷溜出人群;还有人一言不发,朝着那万丈山就是一阵猛跑,想来已经得到两枚血祭令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这么顺利地取得了“投名状”,相反,只有极少数人是在第一下就被杀死的,而一开始就得到两枚血祭令的更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人都陷入了苦战之中。

  一时间,怒骂声、兵器呼啸撞击声响成一片,甚至还夹杂着轰隆隆的巨响,也不知道是哪个高手在过招,竟然打出了如此声威赫赫的攻击:高人,绝壁的高人呐。

  张弃无暇细想,也没那个时间去观察形势,他只觉得周围每一个人似乎都化身成了野兽,每一个人都想取他性命,每一个人都提着带血的刀刃,怒冲冲地扑过来。

  就地一个翻滚,又躲开两只大脚,也不爬起来,顺手抓住一只脚,用力一拽,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便被拽翻下来。张弃一翻身扑上去,膝盖顶着那少年下腹,使出流浪多年总结出来的一套“野路子拳”,猛地一拳砸在那少年右手腕上。那少年本提着一柄白蜡杆长枪,右手腕挨了一记,那长枪便落到一旁。张弃一把抓住枪杆,翻身腾起,一脚把那少年踢了出去。

  那少年怎么样了,张弃没有关心:刚站起身,就又有几个人不约而同扑了过来!

  “噼叭”两声,长枪弹开一柄戳下来的枪头,就地一扫,把一个少年扫倒在地。那少年哇哇大叫,却再也躲避不开,被另一杆长枪穿心而过,鼓着双眼,颓然垂下了脑袋。

  张弃吓了一跳,虽不是他杀死的这个少年,但若不是自己将他扫倒,显然这少年也不会死,这真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为我而亡了,罪过,罪过啊!

  他紧抿着嘴唇:那尸体翻白的死鱼眼、胸前汩汩冒出的鲜血,无一不让他心情烦恶,好像马上就要呕吐出来。他不由轻轻晃了晃脑袋,背上却是一痛,已重重地挨了一记。

  他往前冲了两步,便听背后一个声音高兴地叫道:“哈哈,血祭令牌,是我的了!”

  一回头,便见一个三十来岁农夫模样的血祭者,一手捏着一块令牌,正在高兴,忽然胸前透出一截刀尖,他艰难地回头看去,一手指着对方:“二……二弟……你……你……”

  原来杀他那人居然是他二弟,那人也二十七八,冷笑着抽出刀身:“有你这么愚蠢的大哥,实在是我陈家的悲哀!算了,你去吧,剩下的路,家里的嫂子,以后都交给我就是!”

  那农夫摇摇晃晃地栽倒下去,却临死了也能目光一亮:一个十七八岁猎户打扮的女子出现在那二弟身后,锃然弓响,一箭正中二弟心窝,那两块刚刚到手的令牌便也被夺走了。

  这一刻,张弃甚至从这农夫眼里,看到了一阵阵欣慰,那是大仇得报的欣慰!

  在生死面前,什么亲兄弟,什么感情,都成了浮云,唯一剩下的,只有人性的丑恶。

  那女子杀了这二弟,一双不带感情的血红眼睛,却又盯上了正好在她对面的张弃。

  张弃浑身一个哆嗦,不由退了一步:这女子是连他也不想放过啊!

  他很想说:你都得到三枚血祭令了,还要打我的主意,这是什么道理?

  话没出口,却猛听得劲风呼啸,背后有人一剑刺来。他也算警醒,一式“倒背枪”将红缨枪背到身后,正好挡住那一剑。但剑虽然挡住了,那力道却仍然透过枪杆传入他背心。他喉头一甜,只觉得一股腥腥的东西涌上来,连忙一憋气,鼓着腮帮把它吞了回去。

  连吐口鲜血的时间都没有,又是几柄刀枪,恶狠狠地扎了过来!

  刀枪之下,张弃踉跄两步,又百忙中一跳身躲过长腿横扫,转身便走。

  背后偷袭的持剑者露出真容,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锦衣青年,手持一柄精光四射的长剑,浑身真气鼓荡,似乎是一个贵族出身的高阶武士,身后居然带着个书僮模样的人。

  “贵族也需要来参加圣之血祭吗?”张弃嘀咕一句,脚下却连连退了两步。对方实力强劲,又有帮手,自己再挡在他前面,只有死路一条。而自己一退,那人便对上了猎户少女。

  那猎户少女却也并不惧怕,飞快地张弓搭箭,嗖地一箭直射那贵族青年胸口。

  此时不知有多少血祭者已经死于非命,周围也比刚才要空旷了些。其他血祭者便都不敢来轻易挑战这两个“高手”,呼喝着朝旁边杀过去,只留了锦衣青年和猎户少女“单挑”。

  张弃也连退几步,背心撞上了别人。他心头“咯噔”一声,暗叫不好,连忙飞快地一侧身,横起枪杆拦去,果然“当”地一声,拦住了正朝他腰眼递过来的弯刀。

  持刀人是一个青布包头的女子,二十三四,一脸凶悍,额头上带着一缕血迹,一手抓着三块令牌:难道说,她竟然也是一名高手,已经杀了三个人了?

  张弃暗暗叫苦,怎么参加血祭的,个个都是高手啊!

  当然,这个“高手”只是针对他而言,他现在甚至还不能称是一个“武士”,虽有丹田,却连七品炼肤境都没迈入。而反观周围的人,那猎户少女应该是二品炼心境,锦衣青年和他的书僮都是二品、三品,面前这女子也是四品炼骨境,都比他要厉害得太多了。

  青布包头的女子疯狂地挥舞着半月形的弯刀,一层层刀光像月色一般如水,纵横直劈,却兀自没有把左手的三块令牌收起来,也不知她是自负呢,还是一时间忘记了。

  张弃努力挥动长枪,把身前遮蔽得水泄不通。他并不会枪法,只是凭着两膀子力气胡乱飞舞而已,若是落在一个高明的枪法大师眼中,那是处处都是破绽,简直不堪一提。但这青头女子似乎也不会什么高明招数,只是修炼勤勉,才突破到的四品境界,那弯刀也毫无章法,正好两人还打了个旗鼓相当,乒乒乓乓地,直斗了百十个回合不分胜负。

  但张弃的一双手臂,却渐渐快要抬不起来了。

  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不停地挥舞兵器,居然是这么困难的一件事情。

  不但要负担兵器的重量,对方的弯刀不住碰撞在他的枪杆上,更是让他一双胳膊时不时颤抖一下,于是双臂很快酸痛起来,就像蚂蚁在噬咬着他的经脉,那原本轻飘飘的白蜡杆红缨枪也变得有数百上千斤沉重,就像枪头上吊了一块硕大的铁块似的。

  原本泼风一般严密的枪网,也不由得慢了一点,露了一个破绽。于是弯刀趁机抢中宫直进,他只得退了两步;那弯刀却是得理不饶人,他一退它便进,刀尖总是朝着他的心窝子。

  张弃额头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看样子,今天恐怕得死在这儿了。

  一刀直进,挽起簸箕大一片刀花,张弃勉强抬起枪头,“当”地一声,一股巨力顺着枪杆袭来,他虎口一麻,那刀光趁势猛削,刀风袭体,全身便如针扎一般难受。

  张弃瞪圆了双眼,脑海里却是一片空明:他记得自己曾经看到过一个独特的图案,照着那图案画出来,便能生出一朵小小的火焰。当初在东华城外小树林,他曾这样生火来着。

  此时他已再无他法,死马当作活马医吧:伸直右手食指,飞快地画出了那个图案——天可怜见,他居然还记得很清楚,还能一点不差地把那图案画出来!

  然而指尖一点动静也没有,那团神秘的火焰并没有出现,而那弯刀却已扎到了他胸前。

  张弃只得无可奈何地看着那刀尖飞一般刺进自己胸口!

  然而刚刚刺破了一层皮,那刀身却突然停住了:弯刀女子胸前,露出了一截剑尖!

  那是一个状若疯狂的青年,二十来岁,一身大红锦缎,满脸都是狰狞的笑容。

  张弃退了一步,胸前剧痛刺激着他的神经,却让他大脑更加清明:刀尖已脱离了他的身体,那弯刀女子喉咙里无意识地“嗬嗬”着,就在他身前软软瘫倒下去。

  只差一分,那弯刀就会刺穿他的心脏,他就会成为圣之血祭的第一批炮灰了!

  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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