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要哥好似要给人戴帽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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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大嫂,

  让气势汹汹的白月嫦瞬间哑火,

  “你们这些家伙敢占我便宜”

  她跺下脚便要生气,

  高要已经站起发出邀请,

  “靓女,不如跳支舞?”

  说是邀请,

  其实高某人的手已经主动伸了过去,

  白月嫦见惯各种毛手毛脚的人,

  这些人最终的下场都是被暴打一顿,

  现在看伸过来的是高要,

  她当面看看,

  还真蛮靓仔的,

  主要是气质也到位,

  她心下慌乱,

  口中却硬,

  “呐,也就是我给你面子。”

  等高要搂着白月嫦进入舞池,

  高宾便对高晋挤眉弄眼,

  “要哥真是神了。”

  艇仔宾曾经发誓,

  定要玩名媛贵妇,

  奈何到现在上手的都是龙城里的神女。

  现在看高要反倒捷足先登,

  快把宾哥他给羡慕坏了。

  “洛哥。”

  高宾记得雷洛也是有相好的,

  只不过那个什么昌记好像嫌洛哥有点不太罩得住,

  所以都没有同意,

  便怂恿道,

  “你现在可是探长,可以去把嫂子叫出来啦。”

  满是笑脸的雷洛面皮僵硬下,

  他叹口气,

  “阿霞被昌记送走了。”

  “挑!”

  高宾目瞪口呆,

  “仲这么绝?洛哥,什么都不用讲,明天我就去放火烧了他的铺子给你出气。”

  艇仔宾是江湖习性,

  否则也不会早早就入了全字头。

  现在他又是忠信义的二路元帅,

  手底下百把号人,

  那脾气自然就更大了,

  说烧肯定烧。

  雷洛似笑非笑,

  “宾哥,你真是好威水。”

  他跟着摆手,

  “要是阿霞将来知道了,你要我怎么办?”

  “她是被送走,不是被消失啊,阿宾!”

  高宾干笑,

  他一想也对,

  要是到时候洛哥跟大嫂旧情复燃,

  那夹在中间的自己必然要吃亏。

  雷洛跟着说道,

  “明天我会大摆宴席,深水埗一带的地头蛇都会出来。”

  “你们也来亮亮相。”

  都是高级探目,

  却也别有不同。

  大声雄这混球包娼庇赌、烂事做尽,

  搞的各路人马是怨声载道。

  雷洛虽然是新星,

  背后却有陈立全力撑腰,

  杂差房的这些便衣跟他也交好,

  只要忠信义的牌子能够打响,

  他在深水埗这一块的能量绝对大过大声雄。

  高晋点头,

  “洛哥,江湖上的事,我们会接住。”

  高宾附和,

  “多打几次,招牌就亮了。”

  “洛哥,搞得定。”

  说话间,

  雷洛的面目忽的有点阴沉。

  高宾顺着目光看过去,

  就见一对男女正携手走进,

  男的约莫30来岁,

  狼视鹰顾,

  身上自带皇气。

  女的则风情妖娆,

  一双水盈盈的眼睛里面仿佛有双小手,

  特别的会勾人。

  高宾喃喃道,

  “这马子挺骚的。”

  “别乱说话。”

  雷洛压低声音,

  “这是刘老总的侄女。”

  当初黎民佑大婚的时候,

  雷洛有跟陈立一起去过,

  而且每年陈立大寿的时候,

  这个黎民佑都回来,

  所以双方是认识的。

  雷洛站起主动走去黎民佑身边,

  “黎sir,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你?”

  黎民佑并不认识雷洛,

  他只是觉得这个年轻人有点眼熟,

  而且好生神气。

  雷洛自我介绍,

  他笑的很是和善,

  “黎sir,我是深水埗的雷洛。”

  黎民佑对这个名字是刻骨铭心,

  一个比自己出道晚3年的小瘪三,





  竟然莫名其妙的就抢走了自己口中的肥肉,

  他本能的就想甩脸。

  边上刘美仁赶紧开口,

  “原来是雷探长,久仰久仰,要不要一起喝一杯?”

  “不了,大嫂。”

  雷洛微笑,

  “我跟兄弟们酒喝的太多,怕扫了黎sir的兴。”

  刘美仁抿嘴,

  “还没恭喜雷sir高升,得闲一起饮茶。”

  “失陪!”

  黎民佑只能僵硬着张脸对雷洛点下头,

  夺人钱财如杀人父母,

  这混球夺走自己的权位,

  他可没兴趣装腔作势的敷衍!

  “干嘛臭着一张脸?”

  等稍微走远一点,

  刘美仁才低声,

  “他现在毕竟是高级探目,小探长。”

  “多個朋友多条路啊。”

  “他是潮州帮。”

  黎民佑对此还是十分清醒的,

  “妈的,出门没看黄历,碰见这么个白虎星。”

  “看来回去的时候得找个门神挡挡煞气。”

  “好,都依你的。”

  刘美仁好热闹,

  她看舞池里跳的很劲,

  便对黎民佑说道,

  “亲爱的黎sir,要不要赏脸跳支舞?”

  黎民佑顿时变作苦瓜脸,

  “美人,不是我不赏脸,主要怕踩了你脚。”

  “我心痛嘛。”

  刘美仁嗔道,

  “你个大笨象,让伱好好练又不肯练,我不管你了。”

  说完她便转去舞池。

  另外一边,

  等雷洛转回,

  高宾便主动发问,

  “洛哥,那吊毛好像很拽嘛。”

  “艹,要不要我找人给他套个麻袋?”

  当时很少会有人脚踏两条船,

  高要点名忠信义要撑雷洛,

  那忠信义就不会理会其它派系。

  如此,

  对于一个字头来讲,

  它根本无所谓对方是哪路探长。

  只要雷洛点头,

  高宾绝对敢派人堵了黎民佑。

  雷洛摇头,

  “他就是黎民佑,刘福的侄女婿。”

  “不要搞事。”

  “人五人六的。”

  高宾默默把黎民佑记在心里,

  这混球是刘福的侄女婿,

  又跟洛哥差不多年纪,

  看来会是洛哥的主要对手。

  雷洛晓得高宾脾性,

  便再次强调,

  “不要乱搞。”

  没办法!

  现在港岛当差的就2401人,

  而随便一个字头都有几十号人,

  要是大一点的,

  不说上千,

  几百人是肯定有的。

  要不是因为字头的势力实在太大,

  鬼佬又哪里会改组刑事侦缉处,

  然后邀请探长必须熟悉字头?

  无非就是要以华制华,

  让探长约束住字头嘛!

  雷洛真怕高宾犯浑,

  便只能看下高晋。

  “洛哥,我们有分寸。”

  忠信义跟雷洛是合作关系,

  而非上下级关系,

  唯一能协调他们的是高要,

  高晋这么讲是为了宽雷洛的心,

  “阿宾说说而已。”

  高宾倒不是说说,

  如果有机会,

  他是肯定要给黎民佑一个颜色看看的,

  不过现在么…

  高宾看着舞池发呆,

  “要哥好嘢!”

  却是舞台换场,

  高要的舞伴竟然变成了刚刚上去的刘美仁,

  这两人舞姿天衣无缝,

  看起来好似天生一对。

  高宾喃喃道,

  “要哥不是要给那混球戴帽子吧?”

  “胡说。”

  雷洛跟高晋齐齐斥责,

  开什么玩笑,

  要哥又不认识黎民佑。

  更何况,

  就算想给黎民佑戴帽子,

  那也不能讲出来。

  雷洛忙道,

  “这是换场,等下就换回来了。”

  “阿宾,千万不要乱讲,否则祸从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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