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六十四章 侃晕你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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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的人们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杨明的思想和法家一代大家韩非子很像,但是却比韩非子更加激进,韩非子认为除了皇帝,所有人都要遵守法律的秩序。
“很好,看样子你们对我是不是理解法律达成一个很好的共识!我们再来谈一谈法与情”看着台下的人群杨明松了口气。
杨明不准备直接抛出三权分立和陪审团,他准备让大家先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法与情没有绝对的只有互相妥协才能够被称得上是一部好的律法。
“假如你父亲被人杀了你会怎么办?”杨明看着底下那个最先站出来质问的年轻人,他隐约记得这个家伙好像叫赵成虎来着?
赵城虎看着杨明直接就炸了指着杨明的鼻子骂道:“你才死了爹呢!怎么说话的?”
杨明无语,这个家伙听不懂自己在前面说了个假如么?
这时候赵成龙跑出来拉了拉赵成龙的衣服说道:“咱爹本来就死了啊!”
赵城虎扰扰头说道:“好像是这样子哦”
“假如有人弄死我父亲,我绝对弄死他!”赵成胡看着杨明神色无比的严肃。
杨明眯着眼睛看着赵城虎这货上钩了。
“那么县令抓到你该怎么判你的罪行呢?”杨明笑眯眯的看着台下的赵城虎。
赵城虎愣住了,他刚想说判个屁就觉得不对劲了。他们法家制定的律令里写的很清楚,杀人者偿命!照这样说自己也该被枭首!
一众法家弟子小声的交头接耳,杀人是该偿命,但是要是被杀的是自己老父照情理来说父之仇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那么自己肯定是要亲手报仇,但是报仇肯定要触犯法律。
赵成虎着急的满头大汗,他是坚定的法理一派,认为任何行为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才行,可是现在杨明的说法却让他无所适从,杀父之仇不能报那他连人都当都不成。
“所以说你们都是渣渣嘛”杨明开始开始抛出这些天和法家巨子商议的三权分立和陪审团制度。
“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和司法?”
“三权互不干涉,这听起来很不错啊!”
“这样法律就能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平公正了。”
“那这个陪审团制度又是什么鬼?”

底下的法家弟子们现开始只是小声的相互之间讨论,但是很快就变成吵闹的辩论。
“看样子诸位能够理解三权分立所带来的好处。”杨明轻咳一声,所有的人安静下来看着他,眼里的轻蔑早就不见了。
一群土鳖,杨明在心里鄙视这些法家弟子,后世的人以皿煮的名义都快把三权分立制度玩出花样来了。
最开始为了制约封建王权,英国学者洛克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法国学者孟德斯鸠在此基础上提出“三权分立”理论,提出通过法律规定,将上述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国家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平衡,天地五行都不完全相克相生,人间法律哪有完美平衡的,就连后世号称蓝星最强鹰酱三权分立几乎从未真正实现过。
鹰酱的三权之间相互渗透的情况十分普遍。总统拥有否决立法的权力,还可以通过委托立法部分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宪法解释权、违宪审查权参与行政机构的政策制定;国会则能够利用拨款权广泛地参与行政决策等。说道最好还是忽悠人,只是忽悠人的方法变高级了。
但是现在杨明用这一套来糊弄法家的诸位还是很成功的。一套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全新法律体系出现在他们面前,然他们都有一种看起来很美的错觉。
“三权分立保证法律的公正性合理性以及合法性,陪审团制度则用来平衡法律,陪审团先决定犯人是否有罪,在由县令对被告人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刑期如何。”
“等等!”一个法家弟子站出来打断了杨明的话。他对杨明行了一礼说道:”先生,那你如何保证陪审团的公平和公正呢?”
“很简单,陪审团在问审前一刻在县衙前随机抽取,只要成年,本地,且前科着均可担任,一共抽取九名。”
“先生!那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案件如何判理呢?”一名弟子站起来问道。
“商鞅说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先生”
无数法家弟子提出问题,杨明在上面一一回答。这场问答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中间有过无数调转的问题,杨明你都能凭借上辈子当键盘侠混迹于各个论坛上的知识忽悠他们
从法律本质区别到执行的结构不同,直到最后完全脱离了主题,将君主立宪制讲出来,才被身后的沮严捂着嘴巴强行拖下台才算结束。
沮严整个人都被吓坏了,君主立宪这个玩意能讲么?他敢保证今天要是被这个混蛋讲出来,明天秦王就会发秦兵踏平整个法家,而且其余六国都会容不下法家,这是在挖帝王的命根子啊!
“怎么样?巨子觉得我讲的如何?”杨明笑眯眯的看着法家巨子,叫你丫apap的坑我!小爷我玩不死你!
“很好,非常好!”看着杨明的笑脸沮严强打笑脸。没办法他要是敢说不好,这个混蛋继续上前讲什么鬼君主立宪明天法家就完啦!
看着高台下叫嚷着要杨明讲君主立宪制的法家弟子,法家的头头脑脑们都变成了苦瓜脸。
最后杨明上台将手往下挥了挥,整个场面变得十分安静,所有人都看着杨明,杨明的给他们呆了全新的思路,为大门打开了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或许他说的不一定都是对的但是的的确确的为他们开拓了一条新的道路。
“诸位!”杨明看着下面用求知求真眼光看着他的法家学子缓缓开口:“法治的终点是无法之治:不需要成文的法律,法律及其精神镌刻在人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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