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我以桃花酿作酒,一杯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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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苍月村。
不同于北凉城灯火喧嚣。
这里,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一般,分外安静。
也无怪乎如此,村里大多年轻后生们,十之八九都成群结伴去了北凉城里观灯。
年纪稍长一些的,也多是劳累一天,不比年轻人那般精气充沛,睡得自然比较早。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苍月村靠着苍月湖,村里家家户户多以打渔为生。
日出而作,入湖撒网。
日落而息,老婆孩子热炕头。
这样的日子,倒也乐在其中。
小地方有小地方的好。
虽不及北凉那般繁华,可胜在安详。
村头,那座篱笆围墙的小院,漫天风雪里,一株老桃树开得正艳。
此时,隐约间,远远瞧去,依稀能够瞧得着老桃树旁一间草庐里仍旧亮着灯。
窗子微微开着,有一女子身着红裙倚窗独饮。
女子并不是很会饮酒,才一杯入喉便已然有些醉了。
双眼微微上翘,似屋外桃花。
神态慵懒,慵懒间又掺杂着一股妩媚。
她一只手托着腮,露出小半截纤细胳膊,如藕一般。
视线跃过手中酒盏落向屋外,望着那株于风雪中依旧屹立不倒的老桃树,女子没来由竟是痴痴笑了起来。
只是,不知为何。
笑着笑着,她眼中渐渐变得雾气磅礴起来。
女子已不再年轻,三十岁却依旧没有嫁人。
在九州,已经算是一个老姑娘了。
倒也不是没有来说媒的。
相反,哪怕是到了这样一个别家女子恨嫁的年纪,上门说亲的媒人依旧是络绎不绝。
这些年,几乎快要踏平了李家的门槛,全都让姓李的姑娘回绝了去。
久而久之,村子里也就有了些个风言风语。
李姑娘从来不会去反驳什么,哪怕是在外边遇上那么一两个善妒的泼辣村妇指着鼻子骂说狐狸精一类粗俗言语,也不过一笑了之,转身绕行,权当没有听见。
可谁当李姑娘善良好欺,那就错了。
前两年村子里有个泼皮破落户,兴许是喝多了酒恶向胆边生,兴许是本就窥伺李姑娘的美貌,竟是趁着老李头两口子出湖打渔的当口,跑去李家想要来个霸王硬上弓,刚刚踹开门还不待他有所动作,便被李姑娘拿刀剜去了双眼,挑断了手脚筋,如同烂泥一般被丢出了院子。
那日之后,就再不曾听说有哪家妇人敢再当着李姑娘面出言不逊了。
当然,私下背地里的一些污言秽语比起从前只多不少。
老李头两口子心疼女儿,也不是没有和李姑娘商量着说要搬家,无奈自家女儿性子倔强,不肯答应。
李红袖在等一个人。
等一个能让这漫天风雪都瞬间变暖的人。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一直是一个人。
一个人等着一个年。
一个人等着一个秋。
一个人等着一个人。
一个人等桃树盛开。
再一个人摘桃花酿酒。
转眼,已是等了十年之久。
她不知那个人是否还会来,但觉得自己应该等下去。
人啊,活在这世上。
总会遇见那样一个人,一个值得等一辈子的人。
因为,当你认定了一个人时,等待就变成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所以,从来都不怕等不起,只怕等不到。
“十年了……三世修得善因缘,今生得闻桃花香。”李红袖轻轻推开窗子,面色有些苍白,看着窗外那株老树轻声喃喃:“独孤,等到天亮,就真的十年了……”
话音落,李红袖又给自己斟满了一杯酒。
杯盏中,酒色微微泛红,如琥珀一般的颜色,是桃花酿。
不烫喉,可解忧愁,是她亲手酿制。
红袖喜酿酒,却不喜饮酒。
淡酒也好,烈酒也罢。
凡归是带着一个酒字的,她都不喜。
可独孤喜欢,所以后来他走了,她便爱屋及乌。
只可惜,哪怕是十年之后,她依旧是那般不胜酒力。
……
那年,桃花正艳。
桃树下,那个总喜背着一柄铁剑的男子曾拥她入怀。
他卧在她怀里,品着她酿的桃花酒。
她笑他说:“这么爱喝酒,听闻北域有一座藏尽世间美酒的‘四海阁’,今世阁主更是那《九州胭脂榜》上排名第三的美人,据说她酿的酒是全九州最好的酒,你在北边待了那么久,就没喝过?”
他说,“他人的酒再好,岂如你这桃花酿。”
她说,“那就好,若被我知晓你喝别人的酒,我定不饶你。”
……
院落里积了一层薄薄白雪,如霜一般。
虽无月色,却隐隐有一层白光。
恍惚间,红袖似乎瞧见了一个人立身桃树下,不禁让她神情微怔。
“独孤吟?!”
瞬间,她瞪大了眼睛。
然后,又狠劲揉了揉眼睛,不可置信。
“红袖……”
雪中,他声音很轻,很慢,微微有些发颤。
可她听得真切,并不是幻觉。
旋即,只听得“当啷”一声脆响,酒盏掉落在地。
顾不得窗外风雪刺骨,她推开门冲入雪中。
“真的是你?”红袖立身风雪里,红裙如火,抬起手轻触眼前那个男子的脸庞。
一切都来的那般真实,可她却生怕这不过是一场梦境,一如从前一般。
“傻丫头,你瘦了……”今夜的独孤吟没有身负铁剑,没着白袍,身披一件猩红剑袍,眼里有一种温暖,轻声开口:“想桃花酿了,也想你了。”
“你这死人!十年,你真忍心让我等了足足十年!”红袖双手握拳想要去捶打身前的男人,可当落下时手掌却又轻轻松开,她的指间触在他的脸上,他的脸已不复当年那般年轻,岁月早已在这个男人的脸上一股坚毅的味道。
红袖早已泣不成声,抓起他的胳膊便是狠狠咬了下去,直至嘴角渗出斑驳血丝。
她瘦削的肩膀微微抽搐,滚烫的泪水和着风雪浸湿了独孤吟衣袍。
“对不起……”独孤吟声音哽咽,似乎浑然不觉疼痛。
任由她咬着,抬起另一只手轻轻将她整个人揽入怀里,紧紧裹住。
下巴轻轻磕在她有些凌乱的发梢上。
独孤吟眼眶泛红,眼睛里装满了对怀中女子的怜爱和疼惜。
“我不要你说对不起!”李红袖将脑袋靠在独孤吟怀中,埋着头,唇间沾着一抹猩红,银牙紧咬,低声问道:“独孤吟,你什么也别说,带我走,无论去哪里都好!”
十年前,她如其他姑娘一般,期盼着自己的男人,会是一个盖世英雄,能弯劲弓,能降服烈马,白衣仗剑走天涯。
有朝一日,威风凛凛的站在她的面前。
然后,带着她自此马踏江湖,朝朝暮暮。
如今,她只希望自己的男人是寻常人就好。
不着铁衣,不负长剑,不入江湖。
日夜守在身边,平平淡淡,直至青丝变白首就很好。
可如果那个人是独孤吟,下半生颠沛流离,也似乎并没有关系。
“红袖,我……”独孤吟想要点头,可答应的话到了嘴边却又被他咽了下去。
明日,便是要赴与白仲十年之约。
这一去,便是生死难料。
原本,是想要看上一眼便悄悄离开的。
可终归是没有忍住,既然现身相见了,独孤吟便是知道自己说到底还是放不下这个傻女人的。
等了十年,若明日自己死在白仲剑下,她又不知道,指不定会等到何年何月。
他看着她,张了张嘴还想要说什么,却被她的唇轻轻覆盖住。
独孤吟瞪大眼,感受着唇间那一抹温度,那是他无法拒绝的温柔。
终是缓缓阖上眼,沉陷其中。
不可否认,红袖确实是个大胆的女子,更是一个聪明的女子。
她踮起脚,用自己的唇攀上他的唇,不让独孤吟将后面的话说出来。
因为她知道,有些话一旦说出口,是没有办法收回的。
但那些话,并不是自己想要的。
“你是我的了!”
许久,她缓缓推开他。
抬起脑袋,大胆看着独孤吟,痴痴笑了起来,眼神狡黠,宛若一头狐狸一般,带着一丝挑衅的味道。
真正爱一个人,本就是一件越舍得豁出去,就越惹人疼的事。
如果仔细去瞧,此时的红袖姑娘脸颊微微泛红,眼里神色有万般复杂。
有五分期待,三分焦虑。
有一分薄嗔,还有一分的羞赧。
“傻瓜,等了这么久,真的值得么?”独孤吟看着身前这个女子,强忍着泪水再也控制不住。
七岁束冠,铁剑入江湖,赴了北秦。
杀过的人,砍下过的头颅,饮过的血,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有多少了。
可若说掉泪,真是第一次。
江湖儿郎死江湖,爱不轻言,泪不轻弹,本应如此。
可独孤吟却忘了,九州历来还有一句话说,‘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只是未到伤心处。’
沉默许久,独孤吟深吸一口气,于雪中终是握起了她手,猩红剑袍随风飞扬,他声音很轻,轻到几乎不可闻,“如果,明日我能活着回来。千山万水,你愿意陪我一起看吗?”
待明日,这一战,便是山河永寂,也绝不回头!
若能活着,下半辈子不握剑了。
就这样握着她的手,就很好。
从今往后,管他大地方还是小地方。
有她的地方,就是他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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