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7章 拍案而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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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众人以为,李天逸的愤怒到此基本已经告一段落的时候。卢建元的手机响了起来,卢建元看了一眼电话号码,直接当场接通了,因为这个电话号码是赵正义的妻子的。

电话接通之后,赵正义的妻子颤抖着声音说道:“卢主任,您好,您能帮帮我吗?我好害怕呀。”

闻听此言,卢建元直接打开了手机的免提功能,说道:“你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说,我会尽力帮忙的。”

赵正义的妻子说道:“卢主任,您知道吗,就在昨天我老公赵正义被静安分局带走之后不到20分钟,就有三个陌生的男人结伴而来,敲开了我的房门,说是前来看望我的,还送上了牛奶和纸尿裤。

卢主任,说实在的,我当时挺害怕的,因为我们家的地址属于私密的,除了警方和李富贵以外,知道的人很少,更何况是陌生人呢。

但是,这三个人却在我老公被带走之后很快就找到我的家中,虽然表面上是给我们送来了牛奶和纸尿裤,但我真正恐惧的是,这些陌生人是什么人,他们是如何找到了我的家,如何获得了我们家的地址。

而现在,我们家里只有我和孩子两个人,孩子嗷嗷待哺什么都不懂,而我也是还没有出月子的产妇,却偏偏赶上我老公摊上了官司,我们孤儿寡母待在家中如果不时的有陌生人上门的话,我们能不害怕吗?

而就在不久之前,有两个陌生的男人结伴来到我的家门前,同样送上了牛奶和纸尿裤,但是这一次过来的这两个人都戴着墨镜,胳膊上和脖子上都有纹身,一看就不像是好人,他们在留下了这些物品之后,对我说了一句话,他们说:你们夫妻两人在做事的时候要注意一点,不要什么事儿都往外说,那样很不好,容易给自己带来麻烦。

说完话之后,其中的一个男人还用力的踢了一脚那包纸尿裤。

卢主任,我现在很恐惧,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不知道今天下午或者明天会不会还有人过来看我,您能帮帮我吗?”

卢建元沉默了一会儿,说道:“这样吧,现在我们省纪委书记李天逸就在我的身边,我让她来回复您吧。”

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卢建元已经和李天逸用眼神进行交流了,并且获得了李天逸的允许。

卢建元把手机拿到了李天逸的身边,李天逸沉声说道:“这位女士您好,我是省纪委书记李天逸,在这里我可以向您保证,给我们半天的时间,最多一天,我们会调查清楚到底是谁泄露了你们的家庭地址,我们会追究到底,严惩不贷。

而且我们也会责令静安分局方面,做好对你们的保护工作,如果你们的人身安全出现了一点儿问题,静安分局的领导班子全部撸掉,一个不留。就算是吴州市公安局的有关领导,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李天逸的眼神中杀气弥漫,冷冷的目光从在场众人的脸上一一扫过,静安分局的那些局领导们脸上全都露出了愤怒之色,但是面对李天逸怒气冲冠的状态,他们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赵正义的妻子没有想到,省纪委书记那么大的领导竟然跟自己说话了,而且还给自己下了如此大的保证,这让她有些受宠若惊,连忙说道:“李书记,谢谢您,谢谢您…”

说话之际,赵正义的妻子已经泣不成声了,似乎这些天来自己丈夫见义勇为救人却反被刑拘事件所带来的委屈,都在这一刻发泄了出来。

这一刻,李天逸的情绪被感染了,他表情严肃的再次冷冷的看了郭海亮一眼,声音中带着几分愤怒,一字一句的说道:“他们夫妻两人的确太委屈了。

就算是一个没有脑子的人也可以想到,一个正守着待产妻子的男人,如果不是心存正义感,怎么可能会在听到楼下女邻居的呼救之后前去救人呢?

就算是真的把李富贵给打伤打残甚至给打死了,就算是稍微有点儿智商的人,都不会否认赵正义见义勇为的行为吧?

但是现在,静安分局方面却执意的认定赵正义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重伤罪甚至是故意伤害罪,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这让这对儿租住在公寓内的刚刚生了孩子的小夫妻两人,如何能承受得住如此不公的待遇呢?”

电话那头,赵正义的妻子听到了李天逸所说的这番话,直接哇的一声大哭了出来,而旁边,他的儿子在听到妈妈的哭声之后,也哇哇的哭了起来,赵正义的妻子伸手抱住了孩子,一边轻轻的拍打着孩子的后背,哄着孩子,一边抽泣着。

这一刻,这间公寓这小小的房间内只有母子的哭声在回响着。

而这哭声,通过手机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李天逸感觉自己的心都快碎了。

李天逸狠狠的一拍桌子站起身来,怒目而视,声音激动的说道:“同志们,你们听到这对母子那嘶声裂肺的哭声了吗?

你们知道这代表的是什么吗?这代表的是弱势群体的哭声!这代表的是老百姓的哭声!这代表的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哭声!

到底是谁泄密了,你们静安分局的人应该清楚,如果你们不清楚,不要紧,我们省纪委会帮你们弄清楚。”

一边说着,李天逸用手一指卢建元说道:“卢主任,你立刻联系省公安厅和吴州市公安局,这次调查以我们省纪委为核心,全城搜查这五个前往赵正义家去送东西的陌生人。找到他们之后,必须要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得到的赵正义家的准确地址,不管是谁泄密的,都要把这个人给我揪出来。

如果确定这个人是静安分局这边的人或者其他的公务人员,直接开除永不录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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